“休闲文学”争鸣(三篇)

——消费 休闲 文学(之三)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剑华(1954-),男,辽宁丹东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20世纪中国文学。 戴莉(1978-),女,湖南岳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20世纪中国文学。湖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常德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读者消费和审美要求的改变,作者创作态度的转变,是休闲文学兴起的主要原因。休闲文学有自身的道德价值和伦理取向,内容上具有非功利性,风格上轻松、闲适。休闲文学的繁荣,需要作者树立起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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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89X(2000)06-0054-03

      一

      随着“双休日”、“国庆黄金周”制度的实行,如何打发8小时以外的时间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此相适应,“休闲”之风也悄然盛行,如“休闲度假村”、“休闲服”等一系列以轻松、休闲为旨趣的事物纷纷出现。在这种背景下,作为“休闲”时尚之一的“休闲文学”,如“新市民小说”、“山水游记”、“网络文学”等,也悄然占据了寻常百姓的床头书桌,跃居畅销书的销售排名榜首,从而形成了“休闲文学”空前繁荣的局面。

      考察休闲文学的兴起,有一个前提是不应该被忽略的,即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首先,市场经济的实行,使现有的物质生产不再仅止于当代中国人对衣食温饱的满足,普通老百姓有了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去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方面的满足,可以说,“休闲”之风的盛行,正是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结果。在温饱线上挣扎的人们是不会有闲情雅致去休闲的。如果社会无法提供一个富足、安定的环境,大部分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也不能得到满足,那么,提倡“冲淡平和”、“幽默闲适”很可能是一种罪过。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所以,休闲之风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物质文明之花结出的丰硕果实。其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任务的提出,把物质文明建设提到了应有的高度,“休闲”正是与“扩大内需”以推动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相适应的。把更多的人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中解放出来,投入到第三产业——服务业的运作中去,加大服务业比重,以丰富充实人们的休闲生活。现代工业社会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已经成为衡量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

      正是这两方面的需求,“休闲”之风才悄然盛行起来:KTV、网上冲浪、蹦迪、音乐茶座、家庭影院……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给现代人提供了足够多的轻松愉悦的途径。我们可以坐在家里的电脑桌前与天南海北认识不认识的人神侃,也可以坐在环绕立体声的影院里观赏最新上映的进口大片。而读书这一相对来说较传统的休闲方式,能从老百姓众多的选择中脱颖而出,受到人们的青睐,就不是单纯的“休闲”需求所能解释的了。

      回到文学,我们会发现,它具有其它休闲方式无可比拟的便利性。看电影也好,蹦迪也罢,我们会有很多时间花在与它们本身无关的事情上,如排队等车买票等。这些无关的、琐屑的细节,多多少少冲淡了我们享受此类休闲的愉悦。同时,在喧嚣、轰鸣的工业社会,热闹的都市人更渴求一份平和与宁静,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精神生存空间。文学无疑成为了人们最好的选择。一杯茶,一张桌,便可以安安静静地度过一晚,足以放松白天高度绷紧的神经。这种感觉于现代人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轻松自然的闲适小品或休闲文学,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以上是从读者立场来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另外,我们也必须清醒而理智地意识到,作家创作态度的转变,也是休闲文学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市场经济的确立,再一次把文学创作这一精神性的艺术活动推向市场。作家成为商人,出卖自己作品的同时也在出卖自己的价值观念,读者付出货币必然也选择那些符合自己欣赏要求的消费文学商品,因此,一般商品的消费规律也同样存在于文学商品的流通过程中,比如:商品的包装、商品的广告效应等。而尤其不能忽视的是消费者对商家说“不”的权力。顾客即上帝,他手中的货币是最大的权力,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选择、判断(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硬性消费)。因此,作家的创作行为不免要受到图书商品市场的影响与制约。当大众拒绝庸俗文化而推崇高雅文化时,纯文学或精英文学便会形成热潮;而当大众要求轻松、闲适的文学出现时,休闲文学便会一定范围地占有市场。可以说,这是市场经济调配的必然结果。

      在一个“劳工神圣”的社会里,“休闲”似乎多多少少有点不恭不敬的意思,然而正如古人所说,“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人不是机器,任何时代的人都会有“休闲”的要求,“休闲”的要求会带来“休闲”的阅读,所以,给“休闲文学”定义是困难的。比如《红楼梦》,这是一部主题宏大、内涵丰富、艺术性很高的文学经典,但是,我们无法苛求每一个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都能从中挖掘出其深藏的审美价值或道德价值。在那些把《红楼梦》置于床头的读者眼中,《红楼梦》很可能只是一个传奇故事,一个可以让他们暂时摆脱生活和工作所带来的沉重压力,而代之以轻松、忘记现实的文学故事而已。所以,在以休闲为目的读者眼中,一切无不休闲。他选择性地阅读那些能让他情感与精神得以放松的章节,比如《红楼梦》的前几十回,而放弃悲伤、感动的机会,从而打发消磨无聊的时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一切文学皆休闲。这只是说明:一种以休闲为旨趣的文学阅读在事实上是存在的,它与文学目的论和文学本质论有着直接的关系。像任何一件商品,人们购买它、使用它,为的是其实用的一面一样,文学,如果人们消费它,为的只是一种愉悦,这是无可厚非的。读者拒绝一切沉重、形而上的东西,这是已经存在的事实。往远处追寻,它实际上与文学的历史同在。

      二

      讨论休闲文学,我们不能不特别强调“休闲文学”作为商品被消费的一面。在繁华喧嚣的都市中以文学来休闲,真正把人从钢筋水泥的混凝土结构中解放出来,这是休闲文学产生的初衷,也使得休闲文学从一开始形成就与其它文学有所区别,有它自己独特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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