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制、等级制及其它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志俊,四川教育学院 四川成都 610041 褚国庆,成都树人学校 四川成都 610000

原文出处: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现有的教育教学评价方式各有千秋,都是反馈信息、引导与激励教与学达到最优化的手段。教育者只有转变评价观念,树立以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才能革故鼎新,在创建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中享受欢乐。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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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22.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5757(2001)07—0004—04

      勿庸置疑,传统观念中对成绩评价的认识已积重难返,使我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举步维艰,无法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文库信息化的需要。我们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深化教育改革时不我待,更新考评观念势在必行。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考试及其评价制度必须符合各学科的特点,遵循青少年自身发展的规律,对教与学的过程及效果评价要有利于激励师生学习、探究的兴趣和热情,增进师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考试是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受试者完成规定的操作项目,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的过程,其评价尺度有五六十年代借用苏联的五分制;六七十年代开始盛行至今仍在一些阶段使用的百分制;八九十年代高考实行的一百五十分制;推行素质教育后,等级分制在小学阶段取代百分制,一百五十分制在中学阶段为部分学科所采用……如何对这些评价方式再审视、再评价,是一个有责任感的教育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考评方式 孰优孰劣

      沐浴着新世纪的阳光,回首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教育考评制度,我们发现目前百分制虽已在小学阶段“光荣退休”,但不能因此而将其全盘否定。它仍在其它时段发挥作用,显然是有道理的:其分值划分细致,区分度大,可比性强,能区别学生的学习效率及学习成绩的细微差别,更便于欲知其所以然的学生准确地了解自己对知识掌握和应用的熟练程度,如对哪些知识掌握不牢固,哪些学习方法还需改进,哪些关键环节有待突破……才可能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激励其探索与进步。当然它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也不容忽视:它通过分数把学生分解成若干细小群体甚至是单一个体,使他们有可能处于孤独之中。尤其是小学阶段学生心理不够成熟,对相当一部分单从学科考试分数看似不成功的个体,有可能因马太效应而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他们或是偶尔失误,或是因环境、生理、心理等各种因素波及考试。这些暂时的、多变的情况通过具体的考试数折射出来,容易让他们在一段时间内精神负担过重,处于压抑、焦虑之中;有个别严重的,甚至可能失去控制而不能解脱。

      目前,等级分制在小学阶段已成为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方式。其合理性、优越性体现在:一个等级属于一个分数段,使得部分在学校“社会处境不利”的学生在教师面前受青睐和重视的程度有所提升,老师对他们的期望值可望得到正面的适度的调整。同时,学生在与之对应的群体中,有归属感、安全感,利于维护他们的自尊心。教师通过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是用英文字母A、B、C、D、E 符号表示的这种五级分制界定,因每个群体学生综合素质相当,有利于教师在确定他们进一步学习时进行分层教育。这就可为各个群体中的学生创设民主、合作的环境,从而利于促进更多的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但等级分制也并非赤足之金,它要求评价者必须有丰富的教育评价经验,被评价者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大量的信息供评价者衡量。否则,评价出的等级可信度不高。如果评价者仅根据卷面上所反映的情况分等级,而不参照平时学习态度和过程表现;或是呆板地分段,每个等级没有一点弹性,只有绝对性,那么完全可能重蹈百分制的轨迹;如果评价标准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等级分制也容易流于一种形式(如有的老师表面上实行等级制,实际上却准确地记下一个个具体的卷面分数);如果被评价者反映出来的信息量不够或信息失真,都会导致评价不准确。当前,不少学校教学评价的实践表明,等级分制在推行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受到百分制惯性的干扰。一家电视台在某小学调查时发现不少学生对等级分制“感到困惑、迷茫”;也有学生明确表示“喜欢百分制”,这些也需要探讨解决。

      一百五十分制在高考时采用,经过近十年的实践证明,它增加了试题容量,可以更全面地考查学生;增加了主观性试题,可以考查学生对问题了解的深度和广度,易于判断学生“对错的原因和程度”,易于查知学生的思维路线,易于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与创新精神,可选拔出各级各类学校的可造之才。但就当前的初中部分学科实行一百五十分制,笔者曾在一些中学做过问卷调查,部分初一学生反映文科学科还没有适应一百五十分制。因为主观性题增多,答题时不能适时调控,导致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初一学生从等级分制过渡到一百五十分制还需从技法、心理上进行指导,才能准确、有效地发挥一百五十分制的功能。

      事实说明,既有的每种教学评价方式各有千秋,都是我们教学过程中反馈信息、促进教学的手段。由此可见,就成绩评价而产生的问题,我们不能只寻客观原因,把一切归咎于考试评价制度。更多地应是从我们主观上找找原因:考试评价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是否科学、合理地运用了恰当的考试评价方式、方法?我们是否有效地发挥了多元、立体的评价体系的优点而最大限度地弱化其缺陷?

      二、考评目标 育人为本

      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发挥教育的整体功能,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这就需要通过教育培养出有创新精神、一专多能、文理兼容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作为教师,要与社会、家庭、学校各个方面协调整合,加强教育活动的育人性,使之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宽松环境。笔者以为,考评成绩作为一种教育评价的结果,对教育者、学习者个人都是一种责任引导,而对教育活动参与者集体则是一种进取引导。所以,在进行成绩评定时,我们必须明确考评的目的是通过对考试及其评价结果的分析,反馈到教师和学生,便于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教与学的活动进行适时调控,从而保证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师的自我反思与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从而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功能。如对学生在某方面知识的疏漏,技能和能力的缺陷,则通过较好的调整和完善,使之得到充实、巩固和强化;对学生智力和人格发展中存在的障碍及时排除和化解,使他们尽可能充分享受成功体验的欢乐;对学生阶段学习过程中取得的点滴成绩与进步都要尽力及时捕捉到,并给予充分肯定,激励其更上一层楼,以便为后续学习提供坚实的支撑和良好的导向。这样,通过考评折射教与学,分析教与学,调整教学,改善学习,切实地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使学生生动、活泼、可持续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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