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964(2001)02-0072-05 一、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结构的定义和类型 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投资行为,这已被人们所公认。投资教育不仅能为个人而且能为社会带来巨大的收益。接受教育的主体只能是个人。只有个人接受教育之后再服务于社会才能实现教育的全部收益。作为一种投资行为,个人是否愿意接受教育及以何种方式来接受教育取决于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结构。 (一)什么是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结构 在对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结构定义之前,先看看教育投资和一般生产投资有什么不同。一般生产投资其产品是物,物的价值是通过交换来实现,这是一个纯粹的经济过程,因此个人进行物质生产投资其收益也只有经济收益。教育投资其产品是人,人的价值在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任何人的活动总是处于一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之中,因此个人购买教育其收益也有政治收益、经济收益、精神收益。政治收益是指个人接受一定的教育能为他在今后的活动中获取一种特有的政治地位、身份。柯林斯认为:从历史上看,把教育用之于组织身份集团的往往比用之于其他目的者更多[1]。中国古代个人接受教育主要目的是为获取身份。由于政治收益是以身份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此把这种收益称作身份收益。经济收益是指个人接受一定的教育可以为他在今后的活动(工作)中获取的工资、津贴等收入的增量。由于工资、津贴等收入在现代社会主要是用货币来计量,在此又称其为货币收益。精神收益是指个人接受教育可以获取心理的、情感的某种满足。这种满足既体现在其以后的活动中,但更多的是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就能获取。从这一点来讲它具有消费的性质,因此本文把它看作一种消费收益,没有列入投资收益的研究范围。这样,个人教育投资收益有两种:身份收益和货币收益。身份收益即政治收益,是指接受某教育者比没有接受该教育者所获取的权力增量。如活动范围的权力、控制他人活动的权力、占用优越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权力、经常性拥有和别人收入差距的权力。货币收益即经济收益,是指接受某教育者比没有接受该教育者所获取的工资、津贴等用货币来计量的收入的增量。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结构由此可见是指个人教育投资的各种收益所构成的一个整体,包括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的两种成分即身份收益和货币收益及两种成分在整个收益中所占比重。 (二)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结构类型 在此考察不同经济体制下个人教育收益结构类型。经济体制有:自然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产品经济四种。由于产品经济体制下教育和劳动都将成为人们第一需要,个人接受教育不再是一种投资行为,因此只需考察前三种。对应三种经济体制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结构也有三种类型:身份收益型、货币收益型、复合收益型。(1)自然经济体制下的身份收益型。在自然经济体制下,商品经济不发达,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低,教育为经济服务的要求并不强烈,此时教育的主要功能是为政治服务,其目的是为了形成共同文化的政治团体,共同文化是该团体成员区分其他团体成员的标志。这种教育的内容集中于哲学、宗教、艺术、政治思想等,它是一种礼仪的、审美的、伦理的。个人接受这种教育主要是为了获取身份。(2)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货币收益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货币收益成为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的主要形式,是由以下三个方面所决定的:a.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该阶段其生产是高度分工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经济交往在整个社会交往中占据中心地位。相应地教育的主要功能发生了转变,要求其为经济建设服务,教育的目的不再主要是为了形成共同文化而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包括基本素质和技能素质。这一点,我们能从教学内容和接受教育的对象的变化上清楚地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成为教学的中心内容,接受教育的对象不再是少数上流社会的个体而是一般的劳动者。b.市场经济是一种极为发达的商品经济,它不仅要求一般消费品的生产资料商品化,而且要求所有生产要素全部商品化。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商品化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成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也要求商品化[2])。劳动力既然是商品,它的价值形成和实现都应遵守价值规律。c.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它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劳动力既然是商品,其价值也应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教育是劳动力商品价值形成的主要环节。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即出卖劳动力)应以价值量相等的原则给予其报酬,这种报酬是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收入,其大部分是个人教育投资的收益。市场经济体制下,身份收益不再是个人教育投资的主要形式,是由以下三点决定的:a.该体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重大改变,人们从对身份盲目崇拜中解放出来,个性独立得到极大肯定,对于一般人来说关注自己现实生活比关注身份、地位更具现实意义。b.以提高个人素质为目的教育不再是为了形成共同文化,教育对身份的形成不具备直接作用。c.教育的对象的普及和身份的排他性是不相容的。(3)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复合收益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力水平和高超经济处于同一时代,这种生产力水平要求教育主要为经济服务。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商品生产不发达、价值规律的作用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这种体制本身并没有要求把经济收益(货币收益)作为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的主要形式。也就是说,在该体制下受教育水平并不是造成个人收入差距的最主要的原因,例如越南即是如此。世界银行对部分发展中国家按20%人口均收入划分的平均受教育年数如下:越南5.1、5.7、6.1、6.5、8.0;巴西:2.1、3.1、4.3、5.7、8.7;哥斯达黎加:4.8、5.6、6.2、7.1、9.4;危地马拉:1.2、1.5、2.3、3.5、7.0[3](P42)。越南不同收入的人受教育程度差别很少,除最后20%之外,4个级别绝对差距(平均值)越南只有0.47年,其他三个国家分别是1.2年、0.73年、0.77年,相对差距(平均值)越南只有7.7%,其他三个国家分别是:31%、12.4%、35%。越南并不是特例,其他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也多少存在这种现象,我国80年代以前也是如此。 上述分析充分证明货币收益作为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的主要形式只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此提出必然要求,其它经济体制下这种收益可以是其主要形式之一,但从经济体制本身来说它并不是其必然要求。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结构的状况及其变化 (一)货币收益 在此,我们用劳动者每受一年教育收入增长率来计量和对比。先看下面4组材料。材料1:有学者对我国1987年教育投资个人收益率进行估算得出劳动者每增加一年教育,工资上涨0.88%[4]。材料2:李实和李文彬对我国1988年个人教育投资收益进行估算得出城市劳动者每增加一年教育,可增加收入男性为2.5%,女性为3.7%[5]。材料3:诸建芬等人对我国1992年人力资本投资收益进行估算得出职工每增加一年基础教育或专业教育可增加年收入1.8%或3.0%[6]。材料4:1995年李强组织学生对我国七大地区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得出受教育程度和收入百分比。教育程度依次为:小学及其以下、初中、高中(包括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收入百分比为:100、118.8、141.5184.2[7]。按此计算每增加一年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可增加收入分别是4.0%-4.5%和6.0%-6.5%。由于使用的方法不一样,调查取样的代表性不同,这四种估计值差异较大。但是从中可以初步得出:我国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率90年代以前在3.0%左右,90年代以后上升较快,大约在3.5%-6.0%之间。这种投资收益率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可以看下面的资料。资料5:和我国同属于发展中国家的马来西亚(1978)、巴西(1970)、墨西哥(1963),这些国家的就业者每多受一年教育工资上涨幅度分别为22.8%、19.2%、15.0%[8]。资料6:世界银行:部分国家男性劳动力其不同教育水平和工资水平之间的关系比较,受教育水平分为小学毕业、中学毕业、中学以后三个等级,其工资的比率:美国(1991年)1:1.4:2.3,泰国(1989年)1:1.8:2.5,斯洛文尼亚(1986年)1:1.6:2.2,印尼(1986年)1:1.7:3.1,科特迪瓦(1986年)1:2.2:2.8[3](P43)。两组资料都显示世界其他国家的教育个人投资收益远远高于我国。按李强的统计值我国1995年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人收入是小学以下文化程度人的收入的1.84倍,而世界的一般水平在2.5-3.0倍之间(80年代有所下降,70年代一般达3.5倍以上)[3](P43)。从上面的对比分析中可以发现我国教育个人投资收益近几年虽有所提高,但相对来说水平还较低,这种低水平的货币收益显然不能解释我国个人教育投资需求(特别是中高等教育需求)膨胀这一现象,70年代、80年代激烈的高考不能仅从经济上来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