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4 文献标识码:A 文献编号:1000-579(2000)03-0048-07 一 时代呼唤德性 时代处于世纪之交。当我们回首20世纪现代化运动给人类带来的前所未有的社会生产力以及极其丰富的物质福利和丰富多彩的人类文化的同时,也猛然发现,由于现代化工业社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急剧变革,给人类带来了茫然无所适从的紧张情绪和迷失感,使社会上所有的人和组织都越来越穷于应付。尤其当人们不得不面对坑蒙拐骗、抢劫杀人、贪污腐败等丑恶现象时,更深切地感到道德的沦丧与精神的堕落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葬送文明的成果,葬送一个民族的光明前途。 同样,时代面临的道德沦丧和精神堕落,严重地冲击到现代学校德育。一项调查资料表明,日本1997年少年犯的杀人事件比上年增长了23%,盗窃案也增加了25%。尤其让人震惊的是,日本神户1个14岁的学生于1997年5月下旬残杀一名11岁的男孩,将其头颅割下放在当地中学的校门口示威,并留下这样的字样:“警察诸君,如果你们能够抓到我,就来抓吧!”这种看似心理悬念片中才有的案件却是今天校园中活生生的现实。来自美国的统计数据同样触目心惊,在过去的10年中,美国青少年杀人案件从每年1000起狂升至近年的4000起。美国一位心理学家指出:现在的一些孩子视伤害他的同类如剥一个桔子那么简单。在我国,学校德育也同样面临新的挑战:辍学、逃学、休学、退学、出走、滋事、自杀、越轨违法行为、心理神经症、精神分裂症、变态人格等,不时地向家长、学校和社会袭来,成为当今我国教育中的现实问题,许多学生都承认自己或多或少地感受到迷惘、困惑、孤独、寂寞、苦闷、凄楚、悲哀、惆怅、失落、压抑、骚动不安、自信动摇、茫然焦虑等等,以至人们惊呼:“道德教育处于危机之中!”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现在这些孩子有的那么凶残、有的又那么脆弱?过去人们往往喜欢把青少年犯罪归因于离异的家庭、生理以及心理折磨或者其他骚扰等。诚然这些因素都可能成为犯罪的诱因,但是并不是所有有过不愉快经历的人都会去杀人,去干坏事,而有些孩子杀人时也未表现出任何精神异常。人们开始深切地认识到,造成孩子犯罪以至于长大后的成人犯罪,归根到底主要是孩童时的道德教育没有抓好,至于家庭离异等仅是没有对孩子进行很好道德教育的原因,而非孩子长大后犯罪的直接原因。有研究表明,几乎全部的青少年犯罪都是由于没有很好地接受家庭、社会的道德教育而相反却接触了许多来自家庭、社会的色情、暴力等犯罪现象所致,而近90%以上的成人犯罪,其行为直接与罪犯缺少孩童时的道德启蒙有关。它说明,孩童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于其教育的情况。因此,当前些年人们热烈地谈论智商(IQ)和情商(EQ)所能发挥的作用的时候,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兼精神病专家罗伯特.科尔斯在他的新书《孩童的道德智商》中向人们敲响新的警钟:当今青少年犯罪率迅速增加,我们是不是尤其应该重视孩童的“道德智商”(MQ)呢? 21世纪将是一个竞争更加激烈的时代。它对人才的要求不仅是知识丰富、能力超群,它还要求人才具有良好的品德、丰富的情感、健康的个性,应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正是基于对孩子道德教育的缺失,世界各国在面向21世纪的教育改革中无不重视德育的地位和价值。众多国际教育专家通过20世纪百年来经济、政治、文化和教育发展的回顾和检讨,以及对21世纪教育发展方向、培养目标和伦理要求的展望,认为在未来的21世纪应该把道德教育放在全部教育的首位[1]。1989年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提出了《学会关心》宣言,明确提出了:“关心自己的健康,关心自己的家庭、朋友和同行,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利益,关心人权,关心其他物种,关心地球的生活条件,关心真理、知识和学习。”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个关于道德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邓小平同志在论述要建设我国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时明确指出,“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2](P326)。党的十五大报告,把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显然,“四有”中的“三有”都属于思想道德素质培育的范畴,都属于道德的任务。时代呼唤德性,培养德性是跨世纪学校德育的重要使命。 二 德性就是力量 德育即育德。德即德性。“德性”这个词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含义较广。“德”字在商代卜辞中就已出现,作“值”,与“直”相通,但一开始并不完全具有“外得于人,内得于已”的道德涵义。《尚书》中渐渐把“德”作为接受天命的前提,并有“经德秉哲”、“敬德”、“明德”之说。我国的训诂学家依据中国文字的特点,指出音与义的内在联系,认为“训诂之旨,本于声音”,并指出汉字是“义以音生,字从音造”,因而认为从“德”的声音可以了解它的原始意义。东汉时的刘熙对“德”的解释是:“德者,得也,得事宜也。”意思是说,“得”就是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合适,使自己和他人都有所得。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德”字作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也就是说,“德”就是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一方面能够“以善念存诸心中,使身心互其益”,这就是“内得于己”;另一方面,又能够“以善德施之他人,使众人各得其益”,这就是“外得于人”。这样,“德”事实上就被理解为一个人内心的“品质”、“自我觉性”。“性”字在汉语中出现得很早。我国的汉字一开始并没有将“物性”、“神性”与“人性”严格区别开来。因此,“性”可以通称万事万物的品质和特点。由于古人逐渐把目光由天命转向人事,“性”与人心的关联变得密切起来,并且成了道德自觉的主题。一方面,《诗经》、《书经》将具有人格、意志的神意称为天命,从而确定了天人合一的文化基础;另一方面,《中庸》又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从而将“性”的涵义普遍化。在儒家学说中,人性问题成了关注的焦点,物性问题渐渐退到次要地位,甚至被淹没了,以致许氏《说文》对“性”做了这样的解释:“性,人之阳光,性善者也,从心、生声。”由于人性与人心经常连用,“人性”逐渐获得了“方向”的意思。孟子则干脆将“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人心”、“是非之心”作为人性的主要内容。这种对“德”与“性”的理解,使我国一向以“礼仪之邦”著称。中国的传统伦理文化,所谓伦理就是德性论。古代卓越的教育家孔子,向来重视道德教育,他在《论语》中讲到仁、义、礼、勇、恭、宽、信、刚、毅等均是人的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