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的视角看村委会选举的成本与效益

作 者:

作者简介:
金太军(1963- ),男,南京师大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南京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南京师大学报》

内容提要:

从国家的角度看,村民委员会选举作为“世界最大规模的民选实验”,有其不容低估的政治、经济成本与收益。其成本既包括选举过程中正常耗费的人、财、物等经济性投入,也包括可能出现的乡镇权威的下降,一些既得利益群体的干扰等政治性成本;其收益既包括激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降低国家对农村的管理成本等经济性收益,也包括推动村委会成员素质的优化,推进党和国家民主化进程,促进农村民主型政治文化的形成,加快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等。统而观之,现阶段村委会选举的收益远大于成本,并且随着村民自治的拓展其成本递减、收益递增。同时,应通过政府对村委会选举的合法引导和弹性控制减少其成本,扩展其收益。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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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自治可以说是20世纪末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一大奇观,其中村民委员会选举作为“世界最大规模的民选实验”则是这一奇观的最大亮点,也就自然成为学界聚焦热点,研究成果纷呈迭现,灿然可观。而对村委会选举和村民自治的功过得失及未来前景的看法更是见仁见智,观点殊异。笔者试图通过分析村委会选举的成本与效益来对其现状作价值判断,并预测其未来走势。对村委会选举的成本效益有两个基本的、不同的分析视角,一是国家的视角,二是村民的视角。不同的视角,可能会得出不尽相同的结论。本文撷取的仅仅是国家的分析视角。

      一

      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公共选择活动,选举无疑需要付出成本。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自然也不可能例外。村委会选举成本既包括选举过程中正常耗费的人、财、物等经济性投入,也包括可能出现的乡镇权威的下降,一些既得利益群体的干扰等政治性成本。

      (一)经济成本

      村委会选举显然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大体包括以下几类:一是组织准备、宣传发动费用。如四川达州通川区在组织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召开动员会、干部培训会、选民代表会等1400余次,书写标语10000余幅,办板报400期;二是选民登记组织选举费用;三是总结经验、获取反馈等费用。笔者曾赴江苏金湖县银集镇调查该镇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据笔者统计,从1998年11月3日该镇组织各村开展换届选举宣传发动工作到12月10日对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共历时38天,其间举办各种会议200余场,制作并发放表格、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不计其数,可以说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值得注意的是,该镇从一开始就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的类似机构。据大量资料显示,像银集镇这样在村委会选举中所做的投入在全国具有普遍性。

      上述均为正常支出,除此以外,村委会选举的经济成本往往还包括对投票者的适当补偿。据笔者了解,全国很多农村村委会选举为了保证参选率,一般都对到场参选者给予数额不等的经济补助。如1999年4月江苏兴化某村委会选举,对所有到场投票者均给予误工费5元。再如2000年9月太仓某村选举,给每位参选者毛巾一条、牙膏一支、矿泉水一瓶,价值8元。

      (二)政治成本

      政治成本的量度是最困难的,最缺乏经验的实证支撑,而且许多政治性成本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某些农村地区的村委会选举需要付出某项政治成本,另一些地区则没有这项成本。但一般来说,政治成本包括:

      1.由于授权关系的质的变化,乡镇政权组织的传统行政权威下降,从而贯彻、执行上级指令的能力、合法提取农村资源的能力也就下降。少数地区村民自治的发展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并不同步即其明证。

      2.宗法、家族势力和“大款”通过选举的方式合法地控制村委会,形成对国家政权的恶性抵制,造成农村局部地区基层政权对村委会指导和监督功能减弱,甚至丧失。这方面一些学者的研究已达到相当深度。

      3.村委会选举使得乡镇处于两难处境,亦即韩丁所说“公公背媳妇,两头不讨好”的窘境(注:韩丁曾借用一基层干部的比喻来说明“三反运动”和“四清运动”时期农村基层干部所处的两头受气的境地。笔者转用来比喻乡政村治格局下乡镇政府的处境。见Hinton,W.,1983,Shenfan,The Continuing Revolution in a Chinese Village,New York:Random House Inc.,p.219.)。一方面乡镇政府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基础和末梢地位,这决定了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计划和任务,最终都要由乡镇政府加以贯彻、落实。这些目标、计划和任务是国家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由各级政府层层下达的,指标制订后逐级分解并落实任务和责任到人,其完成情况是衡量乡镇领导工作实绩、决定其升降去留的一项主要指标。这迫使乡镇领导及机关干部想尽一切办法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指标,特别是那些直接由村民负担的任务,如计划生育、征兵、粮棉种植和订购、税款负担等等。为此,乡镇政府必然会加强对村级组织特别是村委会的渗透、影响和控制,包括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以保证上级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但另一方面,村委会选举改变了村委会授权方式,乡镇已很难通过行政强制支配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以完成上级交办的硬性任务。于是,乡镇便在上级的刚性行政强制与下级的软抵硬抗甚至置之不理的夹缝中左右为难。笔者曾接触过上百位乡镇领导,他们对这一境遇普遍持不满甚至怨恨态度,有人更直言说“中央这是要把我们乡镇一级当作牺牲品”。此话固然失之偏激,但对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农业主导型社会来说,农村的稳定举足轻重,而乡镇政权组织在农村社区不可或缺的地位自不待言。

      4.村委会选举因受到乡村既得利益群体的抵制而加大了成本。一些地区由于乡村管理长期为少数人垄断,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乡村权势阶层[1],并经过多年经营形成一张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他们凭借权力可以随时“调整”村民的土地,可以不经村民同意出租或转让耕地,他们还可以把乡村企业变成自己的小金库。实行村委会民主选举,推进村民自治,必然会触及这一阶层的既得利益,限制他们的特权,他们必然会以种种方式予以抵制,无形中就增大了村委会选举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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