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常与中国传统政治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祥俊(1966-),男,安徽省合肥市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讲师。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纲常是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价值原则,它的实质是道德、伦理、政治的一体化。纲常产生于中国传统宗法等级社会的历史基础之上,它和传统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是相适应的,对于当时社会政治的稳定有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适应与维护传统政治的纲常也得到了历代统治阶层的大力提倡,并在政治、法律制度以及文教举措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使中国传统政治呈现出浓厚的宗法伦理型特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4 期

字号:

      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和政治运作中有一个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这就是三纲五常,简称纲常。纲常萌生于夏、商、周三代,在战国、秦汉之际趋于定型。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曾经提出过多种社会关系与道德观念的范畴组合,但影响最大的还是三纲五常,原因就在于它抓住了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生活的根本。三纲是中国古代三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他社会关系或者是从它派生出来的,或者是依附于它的,只要这三种社会关系稳定了,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活也就上了轨道,呈现出有序状态。五常则包含了德性与智性、内在意识与外在规范等人伦道德的主要方面。就三纲五常的实质内容来看,主要包含三方面,即:1.反映伦理关系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2.反映政治关系的君为臣纲;3.概括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仁、义、礼、智、信五常。整个纲常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伦理关系与政治关系的契合、社会关系与个人道德意识的契合,这样的契合表现在政治上就是道德、伦理、政治的一体化,因此,可以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一种伦理型政治、道德政治,但更准确地说应是一种特定的宗法伦理政治、宗法道德政治。这是中国传统政治的本质。

      一、纲常存在的社会基础

      纲常是中国传统社会最基本的价值标准、行为准则,也是中国社会的特产,直到今天,它的幽灵仍然在我们的社会现实以至政治生活中游荡。那么,它为什么会产生、又为什么会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这需要从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状况中去寻找答案。

      中国是世界上古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如果将中国古代社会和世界上的其他古代文明社会加以比较,便会呈现出一个极为显著的特征,这就是以血缘亲情为纽带所构成的宗法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形成了所谓的宗法政治。就西周时期典型的宗法政治来说,周天子自称是天帝的长子,天下的共主,也是王室家族的大宗,他的王位和家族大宗的地位由其嫡长子继承,次子以下则封为诸侯,成为天子的小宗;而每一个诸侯在他自己的封国内又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和家族里的大宗,他的地位又由他的嫡长子继承,次子以下则封为卿大夫,成为诸侯的小宗。这样不断延伸下去,就构成一个宗法等级网络和政治等级网络一体化的国家组织。在这样的国家里,政治统治制度和宗法制度是直接混合在一起的,统治者之间既是政治上等级尊卑不同的君臣关系,又是宗族里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长辈与晚辈、大宗与小宗的伦理关系,君、臣关系和父、子关系是重叠的,宗族事务管理和国家政治管理也是重叠的。在治国方法上,往往是用宗法的礼仪制度来约束君臣、君民之间的关系,政治的实行主要靠道德教化而不采取暴力压制的形式。以西周为典型代表的宗法政治是一种政治、伦理、道德一体化的社会组织形式,这就是纲常存在的母体。

      西周衰亡以后,中国传统社会在春秋、战国之际有一个巨大的变革,它使国家政治进一步摆脱了宗族血缘关系的纽带。作为一种政治构成形式的宗法制度在秦汉以后基本上是消亡了,那么是否以宗法制度为母体的纲常就失去存在依据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严格的宗法制度在西周以后是衰亡了,但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宗族在其后社会的政治生活中仍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使宗法制度的精神有了客观的载体,而从宗法制度母体中产生出来的纲常则因为适应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现实状况而有着旺盛的生命力。下面我们就简单地说说纲常在秦汉以后存在的基本原因。

      首先,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纲常存在的最广阔的土壤。中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是农业,农民是最主要的社会财富创造者,个体的农户是社会最基层的经济组织,也是最基层的政治组成细胞,而要协调这样的个体家庭有效地从事生产,甚至一定程度的扩大再生产,则必要的权威是必不可少的,再加上古代农业生产对体力劳动的需要巩固了男子的权力,这样,父家长的统治权在古代社会里就是必要的、合理的。可以说,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最根本原因。

      其次,中国古代的自然经济和落后的交通状况,使得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宗族聚族而居成为十分普遍的形式,这也是纲常能够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血缘聚居的村落里,家族、宗族的大家长对于整个家族、宗族拥有和父家长对个体家庭一样的权力。这种权力既有血缘伦理上的,也有国家政权意义上。因为,国家政权往往要利用家族、宗族的血缘组织来推行国家的政令,代理征收各种税收,督办各种劳役。这样的血缘村落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行国家基层政权,并加强了父家长的权力,也将国家政权和宗族族权紧密结合在了一起,父为子纲、君为臣纲成为互相利用的同构关系。

      再次,中国古代的政体基本上都是君主专制制度,这就为纲常的存在找到了政治上的靠山。君主的权力最初是靠武力打出来的,但后代子孙的君位则是靠血缘关系继承来的,即所谓“家天下”,可以说为君主权力来源提供依据是纲常论把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合为一体的最现实的政治价值。而君为臣纲的政治原则又为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最好的依据。以君统臣、以父统子、以夫统妻,三纲的政治统治方式提纲絜领,而五常的道德则为封建政治的等级压迫缘饰上一份温情。所以,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们都是支持纲常名教的。早在春秋末期,当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教条时,就博得齐景公大悦并感叹说:“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岂得而食诸?”[1](P128)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帝王也同样懂得纲常的重要,元仁宗就曾说:“儒者可尚,以能维持三纲五常之道也。”[2](P59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