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葛兰西的“现代国家”理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楚宣 (1953-),男,广东潮州市人,广东行政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通讯地址:广东行政学院,510631)

原文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葛兰西紧紧结合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世界政治大动荡年代西方社会资产阶级统治方式的改变和社会主义革命失败的现实,深刻地研究了资本主义国家,创造性地探讨了社会主义国家,提出了“现代国家是加上了专政的领导权”或“现代国家=政治社会+公民社会”的概念,强调“现代国家”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性,重视知识分子在“现代国家”中的作用,等等。他的理论,对于我们研究新形势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发展,同时研究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很有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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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理论是当前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学研究的一大难题。马列主义经典作家主要以古代中世纪式强权国家对劳动人民进行血腥统治和压迫的史实为根据,针对资产阶级学者、作家和哲学家以及无产阶级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掩盖或者混淆国家阶级的、压迫的性质,把国家说成是“永恒国家”、“超阶级国家”、“阶级调和机关”等等奇谈怪论,提出“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的命题,从而在人类认识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国家阶级的、压迫的性质,为国家理论的研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然而,时至今日,任何国家的统治和管理方式、方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在较发达国家,由于人们社会生活中自动、自觉、自为和自主性程度较高,精神的、文化的因素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影响很大,因而统治阶级极其重视通过意识形态手段实施对社会的支配、控制和管理,以达到他们所设计的有序状态和发展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沿用“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的命题来表达国家的概念,就难免不符合社会现实,欠科学性、说服力和生命力了。国内许多理论工作者已经为解决这个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大家往往寻求通过说明国家职能的多重性间接解决这个问题,没有直接在国家概念上做文章,故很难说有什么大的突破。安东尼奥·葛兰西则不同,他为原意大利共产党和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主要活动于二十世纪初二、三十年世界政治大动荡的年代,经历了西欧社会主义革命的挫折和失败,对资本主义国家既利用警察、监狱、法庭和军队等暴力工具镇压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反抗,但更主要地是利用学校、报纸、电台、电视、电影和戏剧等意识形态工具麻痹、惰化他们,把他们的力量削弱甚至消灭于“散砂状态”之中的事实感触尤深。所以,他把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和古代中世纪式强权国家区别开来,专门研究了“现代国家”问题,直接提出了“现代国家是加上了专政的领导权”的概念,强调了“现代国家”实施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性等等。对他的理论加以评介,引起争鸣和讨论,无疑很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根据葛兰西的理论,“现代国家”即区别于古代中世纪式强权国家的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具体说来,他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把奴隶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国家一般地理解为“一个阶级的专政”和“使人民群众与一定的经济基础保持一致的阶级压迫机器”还合理的话,那么,把“现代国家”,即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国家与奴隶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国家等同起来,一概而论,就不妥当了。“现代国家”首先应该被理解为一个阶级的“领导权”,即“一个社会集团……对整个民族社会所行使的领导权。”[1]

      葛兰西认为,“现代国家”所以和古代中世纪式强权国家有区别,它所以首先应该被理解为一个阶级的“领导权”,这要归结于资产阶级在国家学说和法律理论中所完成的变革。用他的原话说:“资产阶级在法律理论从而在国家职能中所完成的变革,主要是顺应的旨意和国家及法律的伦理性质。以前的统治阶级就其实质说来是保守的,因为他们没有想办法使其他阶级有机地转移到自己这方面来,即没有同时在‘法律和意识形态方面’扩大本阶级的范围。他们的理论是关闭自守的邦会主张。资产阶级作为处于不断运动过程中的有机体确立起来,它能够吸收整个社会,把整个社会提高到自己文化的和经济的水平。因此,国家的职能有所改变,国家成了‘教育者’,成了‘领导权机器’,等等。”[2]

      按照葛兰西的理论,一个阶级的“领导权”,主要是指这个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对其他阶级处于支配和统帅的地位。然而,意识形态地位必须有强力来保护,统治阶级在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同时,必须控制警察、军队、法庭和监狱等专政手段。事实上,统治阶级也只有在掌握了这些专政手段之后才能够真正获得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用葛兰西本人的话说:“国家强制政权机器‘在法律上’加强对那些既不积极地也不消极‘顺应’统治阶级的一般指导的那些集团的惩戒,它是为了整个社会在某个时候失去了自动的顺应,因而导致了统帅和领导的危机才建立的”。在这个意义上,葛兰西又说:“在代国家是披上了强制甲胄的领导权”,即“加上了专政的领导权”。[3]

      因此,“现代国家”具有两个方面的职能,即“领导权”方面和专政方面的职能。葛兰西说:“一个社会集团的最高权力通过两个方面表现出来,即‘统治’的方面和‘精神、道德领导’的方面。一个社会集团统治它企图或许甚至用武力消除和征服的敌对社会集团”,对敌对社会集团和不法分子实行专政,保证守法和维护公共秩序;“一个社会集团领导同盟社会集团”,教育他们,把他们的精神和道德提高到同生产的发展需要及本社会集团的利益相适应的那种水平。”[4]

      但是,“领导权”方面的职能和专政方面的职能相比,不能不占首位。“领导权”是“现代国家”的基础,而专政只是保护“领导权”的手段。葛兰西具体是这样论述的:每个社会集团都试图在有关公众舆论、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标准等方面取得“领导权”地位,因为精神方面的至高无上是实行政治统治的先决条件。所以,“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和道德提高到同生产力发展需要及本社会集团的利益相适应的那种水平,乃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职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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