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论争中的民间文学

作 者:
吕微 

作者简介:
吕微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本土前现代的“民间”作为传统文化结构中的依附性亚结构或反文化,在本世纪初尚末生成为与国家分离的、可自我定义的社会实体,“民间”之成为具有现代意义的、自足自律的社会表象是现代中国学者在想象中不断加以转换的结果。学者们重新阐释了引进的民间文学学科理念,借助学科表象对现代性方案做出了本土性的思考,获得了操作民间社会的文学表象以改造传统并整合多元民族文化的话语权力,并以痛苦的中国经验为世界贡献了一份独特类型的现代性设计,从而形成了一种本土的新传统。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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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学科是“五四”新文学运动引进西方现代学科folklore的结果。在西语中,folklore既用以指称学科门类和学科对象,同时也是学科的核心理念,通过赋予学科对象以抽象理念,folklore——民间文学就成为现代学者想象民间社会、民间文本时借以表达并整合多种现代性原则的表意对象。作为现代性问题的知识产品,现代学科的各个门类都在不同程度上回答了不同层面、不同侧面的现代性问题。现代学者将不同的现代性原则(如民族主义、民主主义和个人主义)投射于民间文学表象,于是就形成了多种民间文学理念之间相互竞争以及在民间文学表象整合功能的作用下以不同方式相互组合的深层关系。作为民间生活的自在知识,民间文学能够生成为具有现代意涵的学科表象当然是现代学者主体阐释、操作的结果,而诸多民间文学理念则是现代学者对不同现代性主张的学科转述。中西方现代民间文学家对不同学科理念的侧重与整合方式主要反映了不同文化主体对特定现代性方案的独到选择,就此而言,对中国民间文学学科核心理念的分析可在象征层面成为20世纪中国现代性之自我理解的有效途径。

      一 “民间”理念的中、西差异:边缘性与下层性

      在现代英语中,folklore已是一条十分歧义的复合词语,汉译时,从学科角度folklore被译作“民—俗”或“民间—文学”。欧洲学者“对民俗兴趣的日益增长是与19世纪浪漫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学术思潮紧密联系的”(注:【美】阿兰·邓迪斯编:《世界民俗学》(陈建宪译)第5—9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19世纪的欧洲学者发展了一种反启蒙的浪漫立场(注:【丹麦】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张道真译)第一分册第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为了对抗理性主义的世界性扩张,浪漫主义者诉诸地方性和民族性的感性主义传统,既而认为这种地方、民族传统(如神话)尽管正在消逝,但传统依然以蜕变形式保存于无文字群体的民众——准确地说是农民——的口头文本(如童话)之中,在浪漫主义者看来,农民的也就是地方的和民族的,而口头文本则是农民与民族之间联系的纽带。只有农民才是地方性和民族性的真正代表,这种浪漫主义思想渗透到19世纪的诸多学科门类中,甚至成为一些实证学科得以成立的浪漫预设,这也是特洛尔奇(E·Troeltsch)所谓“现代性原则含混”(注: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现代性与现代中国》第185—191页,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的表征之一,民俗、民间文学学科是其典型。

      19世纪欧洲浪漫主义者反对以城市文明、工业文明为标志的现代理性及其世界扩张(世界主义是启蒙主义关于人之理性同质的逻辑延伸),他们把对民族感性传统的想象投射到乡村和农民身上,认为居住在偏远地方的农民未受或少受出自现代理性中心之文明教育的污染,因而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民族共同体的传统感性生活方式。在浪漫主义者看来,民间文学不仅是民族性的建构基础,同时也是普遍性的解构资源,从而成为价值知识的真正言说。这种关于乡村和农民道德生活的浪漫观点为19世纪以来西方多数民间文学家所秉承,无论他们对“民”的理解有多少差异,“民”是乡俗即真正的价值知识的持有者是其共识,因而folk的准确释义只能是乡民或农民,而生活在城市和工业文明中的市民等其他公民或国民都不能作为民族传统的充分代表。由于只有乡民和农民才是充分意义上拥有完整而未分化的民族传统的“民”(注: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第10—3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因此在浪漫主义者界定“民”之性质的词汇表中,中心词只能是古代性和边缘性,即汤姆斯(W·Thoms)所云“消失的传说”和“地方的传统”(注:【美】阿兰·邓迪斯编:《世界民俗学》(陈建宪译)第 5—9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 ), 而不是下层性和现代性。 与folk在西语中对立于市民不同,在汉语中“民间”一词的对应指涉多是官方,因此汉语的“民间(非官方)”概念是可以包括生活在城市中的平民或市民的,比如我们有“五四”民间白话——通俗文学的概念中首先看到的就是宋元以来市民语言的身影。于是在folk汉译以后,“民”的古代和边缘性质就不知不觉地转化为涵有近(现)代和下层意义的范畴,从而显示出不同的语义侧重。

      当然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家的“民间”概念中所涵盖的市民(宋元以来市井之民)并不等于现代西方学者用以定义市民社会(

      civilsociety)的市民。19世纪初期欧洲主要国家(如英、法等国) 的市民社会已经建筑于自足的经济关系基础或者说已经拥有了自律的经济生活领域,据此马克思称近代以来的欧洲市民社会为资产阶级市民社会。比较之下中国前近代(注:【日】沟口雄三:《中国前近代思想之曲折与展开》(陈耀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以来的市民尚未获得自足自律的经济生活经验,因此20世纪初期中国的市民和农民都还未最终突破传统四民(士农工商)的依附性历史范畴,也就是说前近代以来的中国市民仍可以生活于市井中的农民视之。就此而言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家与他们的西方同行一样将学问对象定位于农民即folk和“民间”(就此而言将folk译为“民间”是准确的),并且在将农民生活、农民知识道德化、理想化这一点上,中西方现代民间文学思想的主流都表现出浪漫主义的价值态度,不同的是一个是民族整体性的浪漫主义,一个却是社会分层性的浪漫主义。换句话说,同样是农民,现代欧洲农民所持有的道德知识是民族性的,在古代为贵族和平民共同拥有并以神圣贵族精神为号召,只是近代以来才仅存于农民之中;而现代中国农民所持有的道德知识则始终是阶层或阶级性的,其在古代也只是表达了传统知识中反映世俗平民精神的那一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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