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哲学是实践哲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金生鈜 湖南师范大学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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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本文借鉴释义学实践哲学关于“实践”及“实践智慧”的思想。阐述了教育哲学的知识地位与知识地形式,提出教育哲学是以“生活世界”为其可靠的合法的基础,是以“教育智慧”为有效的独特的“知识理想”。教育哲学作为对人类教育生活的价值性阐释,以哲学的方式对教育实践的目标、原则以及行动进行洞察,形成“教育智慧”,并以此参与到教育实践中去,建构独特的智慧与实践的关系。

      一、实践哲学的独特内涵

      亚里士多德曾经在《形而上学》中根据人类活动的区别,把科学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理论性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形而上学等;第二类为实践哲学,包括政治学、伦理学等;第三类为创制性科学包括诗学和修辞学①。

      亚里士多德把实践哲学归属于他的精神科学。实践哲学的目的就是获得关于人的生活存在的知,以及认识这种知对人的伦理生活的指导作用。他认为人的伦理生活必然隐含着伦理之知,伦理之知总是体现在人的具体的实践处境中,从而使人看到他的实践的处境的要求,作出伦理行为的判断与选择,这表现为人的实践理性智慧。在他看来,实践之知——实践智慧并不上具体的科学的知,它只有具体的实践中完成自己,例如,伦理之知本身就是伦理存在的一种方式,这种知或者这种方式与人的伦理生活的全部具体的东西不可分离。

      亚里士多德认为,理论科学进行的乃是科学之知(Episteme),这是一种关于不变的事物的知,是那类在认识过程中被抽象出来的一般性知识。它们是形式的、证明的和分析的,这类知最具代表性的乃是数学。实践之知——实践智慧是人们作出生活目标道德行为的判断与选择所必需的,它并没有预定的形式,没有预定的技能,它是人的全部的教华、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生活经验的结果,是关于人的存在实践的知。第三种知就是创制性科学所探究的技术之知,这是基于具体任务的知识,技术之知的主要目的就是创制产品。

      “实践不是创制,创制也不是实践。”②创制对亚里士多德而言是一种生产(Poiesis),它把固定的原理、规则和方法用于生产某种对象的过程,而实践则以本身为目的,它对伦理之知的应用,是实践本身所必然的,因为伦理之知是通过实践完成、实现自身的,不存在独立于实践的抽象的伦理之知,因为伦理之知只有在实践处境中最终存在。“与理论之知不同,伦理之知不是在一般的勇敢、正义等等概念中,而是在根椐这种知确定此时此地合适之事的具体应用中完成自己。”③

      

      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实践”概念有独特的内涵。“实践”就是人类实践生活的全部整体,包括人类有理性的行为、行动以及事务,实践意指着人类理性生活的全部的现实以及进入现实之中。因此,实践并不是与理论科学相对的,并不是理论科学之知的实际的具体的应用过程,实践是人类生存的现实的全部事实。亚氏的“实践”概念因而是区别于基于技术之知的生产创制的。实践不是基于知识和技术的生产行为,而是根据实践之知——实践智慧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自由选择生活可能性的生活行动。这种生活实践的全部现实正是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的对象;面对这种全部的生活现实性,实践哲学就是对蕴含着实践理智性、实践责任性、实践智慧的生活实践进行哲学阐释的努力。

      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把人的实践提升到一种独立的科学领域”④,在理论之知、技术之知之外,在创制生产之外,规定了实践哲学的领域,这个领域恰恰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领域。实践哲学不但肯定了这个领域的独立性,而且也说明了实践哲学的知与这个领域不可分离的依存关系,奠定了实践哲学独特的知识合法性地位。

      但是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传统在近代几乎被遗忘。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仅仅坚持了希腊文化中以数学为代表的理性科学的原则——探求不变的自然规律,形成科学之知。知于是在近代西方思想中就是自然科学理论认识的知,与对象分开的知。而亚氏的实践哲学阐释的实践及所探求的实践之知开始被抛弃。近代的实践概念更多地是指亚氏提出与实践相区分的技术或生产,它以自然科学中把原理应用于实践或转化成生产技术为模式。因此在近现代,实践失去了普遍性或基础性,它仅仅指科学理论应用于技术、应用于改造自然物的生产的过程。理论与实践是分离的,不再是实践的一部分,实践仅仅是理论来操作生产或创制过程。科学就是发现理论,而实践就是用一定的理论“做”一定的事。

      因此,在近代西方思想中,首先确定的是实证科学的严格的理论地位,理论是前在的,是第一性的,一种知识是否被接受、是否合法、是否合理,就看它是否能够还原的科学知识,看它是否作为有效的手段去实现一个确定的目的,因此近现代西方科学思想基本上是以重视自然科学理论、重视技术实践为传统的。

      但是占据优先地位的近现代西方科学思想,使人文科学产生了严重的问题。

      (一)自然科学及科学方法的优先地位使科学知识成为知识的唯一典范,从而使人文科学的合法性成了问题。自然科学面对的自然是给定的,是客观的被确定的,任何分歧都能通过经验检验来解决,它只是用一系列的方法论规则,形成确定的客观的理论体系,它并不关注人的生活领域,而人文科学及人类的生活实践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不论是道德、政治、生活的方式与价值、社会风俗与习惯等所有的一切,都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都不可能符合确定的、不变的可检验的要求。因此,人文科学究竟是不是科学?是什么样的科学?它所探究的知是不是知?这些涉及人文科学合法性的基础性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动摇了人文科学在人类知识体系中合法地位,造成人文科学在近代的衰落。

      (二)自然科学理论和方法的优先性,使方法理性(工具理性)取代了实践理性(价值理性)。近现代科学思想认为,自然科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经验方法论规则,这些规则为科学理论及其应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不但自然科学的探究遵循着系统的方法论(只有遵循这种方法论所提供的研究逻辑,才能发现科学真理,方法论是构成经验科学的基础),而且科学理论本身就是达到实践目标的规范和原则,是实践所依赖的原则,它作为有效的方法规则去实现特写的目的。“合理的实践”似乎只是科学、技术应用、参与和控制的活动。方法理性(工具理性)成为科学理论思想的核心,而真正“实践”中蕴含表现的实践理性却丧失了地位,方法理性取代了实践理性,工具理性湮没了价值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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