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中间商“牙人”、“牙行”的历史演变

——兼释新发现的《嘉靖牙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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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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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人,是旧时代的买卖中间人,又称经纪人。牙行是牙人的经纪场所,牙行必须领到官颁的牙帖,才能合法经纪。随着封建体制的解体,多年前牙行已被淘汰。但不少商品交易,必须通过中介组织,为买卖双方说合,才能成交。因之,作为经纪人的跑街、掮客、买办一直在商品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据统计,解放初期,这类经纪人,上海还有五、六千人之多,不久销声匿迹。西方市场经济中,经纪人和医生、律师有同样的地位,美国90%的买卖,都由专业经纪人来完成。改革开放后,仅上海一地,就出现四五万地下经纪人,但还不成气候,远不能适应开拓市场经济的需要。如上海科研每年开发出新品种不下三千种。因缺乏中介环节做红娘,产生经济效益的不到三成。近年不少地下经纪人走向地上,成立事务所,因缺乏法规保障,遇到困难,有的仍回到地下,引起舆论界关心。今年3月11日《文汇报·独家采访》刊出《从地下走到地上之后》报道当前经纪人的情况,文章说:“经纪业,曾经是民族市场缓慢发育的一部秘史。据史料记载,中国古代就活跃着称为牙商的大量在城乡市场中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而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汉代的驵侩、唐宋之时的牙商……一直到明清,牙商和官府同流合污,垄断贸易特权。”当然,现代的经纪人,不等于旧时代的牙人,但以具有专业知识,掌握信息,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获取佣金的经纪手段是一致的。因之,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研究旧时代的牙人、牙行的“秘史”不是没有意义的。

      近百年以来,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成为热门话题,论著不下数百篇,差不多篇篇都要谈到明、清时期的牙行。因牙行不复存在,缺乏研究资料,专论牙行的文章,寥寥可数。笔者最近在明代古法贴中,发现一张嘉靖35年总督漕运兼凤阳等处地方巡抚署发给盐城县沙沟镇柴行的牙贴。嘉靖牙贴的发现,填补了这项空白。兹将原帖介绍于下,并加以考释。

      嘉靖三十五年盐城县沙沟柴行牙帖

      钦差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地方……弊事,案奉大明律一款:凡城市乡村诸色牙行及船埠头,并选有抵业人户应充,官给印信簿籍,附写往来客商、船户住贯、姓名、路引、字号、货物数目,每月赴官查照。私充者杖六十,所得牙钱入官。官牙容隐者笞五十,革去。钦此钦遵施行。今奉前因,拟合就行,为此合行帖,仰本……等项,务须两平交易,不许抬高少沽,亏商损民,如违查出依律……须至帖者。 左帖下沙沟柴行牙人宋储收执准此。嘉靖叁拾伍年捌月拾柒日司吏丁嘉会。

      当时制度,牙帖5年一换,旧帖上缴存档,一定时间销毁或作废纸处理。帖纸又非艺术品有收藏价值,时经四百余年,明代牙帖未见海内外文博单位有收藏报道。一些研究明史的著作如南炳文、汤钢的《明史》,由中国历史博物馆提供、刊有精彩的插图,有契帖图片,但未见牙帖,论述中也未提到。台湾版《中国历史图录》卷帙浩繁,收罗宏富,也未见明代牙帖。嘉靖牙帖是在明晋藩所刻《宝贤堂集古法帖》封面硬壳中拆出的,当时是作为糊帖废纸处理。同时发现的除嘉清36年工部所颁路引(见《文物》94年2期),尚有有关嘉靖时上海县漕运的资料。因《宝贤堂法帖》为著名法贻,为藏家精心保藏,所以能历劫幸存,糊在帖中的文件,也得以保存至今。

      明帖考释

      1.牙人、牙行的历史回顾——驵侩、互人、牙人

      牙人本是商品交易的中间人(又称经纪人),职务是代买卖双方评定货物质量、秤检数量、重量和检验货币的真赝、质量,促成交易。牙人专业化后的组织称牙行。大致起于对外贸易的互市,汉代就有驵侩,驵为马贩子,侩指会集市场的人。古代汉人常以土产换取西域游牧民族的马匹,两方语言不通,评定双方货物的等价,尤须专业知识,就有说合贸易的中间人出现,称为驵侩。后来对其他行业的中间人也泛称驵侩。驵侩谙番语,有专业知识,常欺行霸市,营私舞弊,为人轻视。古代轻视商人,列为四民之末,“大款”也只是“末富”,把“驵侩”作为对商人的贬义词。清咸丰时王韬骂买办官僚吴煦、薛焕等为“驵侩”公卿,被诬通太平军,几罹杀身之祸。唐代扩疆西域,大通互市,经纪人不再称驵侩,称为互人,了是买卖中间人意思。唐代“互”“牙”二字易混,互人误为牙人,互行误成牙行,以后沿袭下来。如安禄山本为马贩经纪人,《旧唐书》称他“通六番语言,为互市牙郎。”明代中叶后苏松棉纺业衣被天下,棉花、棉布的买卖,都由牙行经纪。牙行规模很大,有堆货的栈房,有可住数十客商的客房,经手的货款,常达数万金。代办的官布,有多至数十万匹的。这是牙行的顶峰时期,明政府在明律中制定严禁私牙,保护官牙的律文。关于当时牙行的记载,屡见于地方志、文人笔记(如褚华《木棉谱》)、诗词(如吴梅村《木棉吟》)、小说(如《三言两拍》)。清代开埠以后,西方商业资本入侵,牙行制度也逐渐淘汰。

      2.牙帖的发帖单位——漕运总督兼巡抚凤阳等处地方总督衙门

      据陆容《菽园杂记》考证:明代在全国各地区设巡抚二十八。内署衔不同者,两广曰总督军务,苏松曰总督粮储,凤阳等处为总督漕运,都是代表朝廷分驻各地处理军务、粮储、漕运和其他重要政事的,有钦差身份。漕运总督兼巡抚凤阳等处地方,辖区为长江以北除安庆以外的皖北苏北广大地区。总督驻淮安,控运河中心,督理南方漕米的汇集,运输至北京和辖区内的政务。这职衔清代相沿不改,直至海运兴,废河运,漕运总督才撤销。嘉靖29年重修明律,加强市场管理,30年总督署印制本牙帖,帖中首引有关牙行管理法令,分发各具,再转发各牙行。由巡抚署六房主管司吏丁嘉会签发至盐城县,盖了县印,填写年、月、日、牙人姓名、牙行名分发至牙行。《崇明县志》赋税注:“唐建中时,市牙给印纸,为牙帖之始。”历代都有牙帖,未见实物,形制不详。嘉靖牙帖长达一公尺,阔半之,也是执帖的一种,中国历史博物馆藏徽州垦荒执帖,(正统年发)形制与此同。《太平天国图录补编》符天福、钟良相发给浙江桐乡牙行的牙帖,形制已同现行的营业执照,高50公分,阔40公分。分成上下栏,上栏约占全帖五分之一,边框作覆斗形,刻大字“牙帖”二字,说明上世纪60年代,浙江还有牙行,并颁发牙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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