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四十五年南方耕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国勤,男,1962年出生,农学博士后,现任江西农业大学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农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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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方耕作制度的演变历程

      建国45年来(1949-1994年),我国南方耕作制度经历了一段曲折的道路,但由于党和政府、科技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耕作制度总体上是向逐步完善的方向发展和演变的。综观其45年来的演变历程,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传统经验阶段(1949-1955年)

      从1949-1955年,我国南方农田耕作制度基本处于继承传统技术经验阶段。其主要特点是:(1)土地利用率低,尚有相当面积的耕地没有得到利用,有的一年至几年休闲、荒芜,尤以低洼冷浸稻田和边远瘠薄旱地常见;(2)耕地复种指数低,这一阶段南方耕地复种指数平均只有150.78%,最低的1951年仅142.96%;(3)作物生产力低,如1952年,南方粮食平均亩产只有117Kg、棉花也只有14.14Kg、油料47.14Kg,主要是物质投入少,生产技术低,耕作粗放,尚处于原始的“低投入、低产出”阶段;(4)种植方式单一,如稻田多为间作稻,双季稻面积不大,旱地则以粮(旱粮)、棉、油单种(单作)占绝对优势。

      (二)全面改革阶段(1956-1977年)

      50年代中、后期,针对我国耕作制度普遍存在复种指数低、生产力低等多方面的问题,中央农业部提出在全国进行“单季改双季、间作改连作、籼稻改粳稻”的“三改”,南方各地即进行了大规模的耕作制度改革,如江西进行了“单季变双季、中稻变早稻、旱地变水田”的“三变”;浙江省进行了“发展连作稻、发展三熟制、发展高产作物”的“三发展”;江苏省进行了“旱改水、籼改粳、中改晚、单改双”的“四改”;湖北省从1956年开始也进行了耕作制度的大改革,水田主要改冬泡、冬闲为冬种,改中稻为主为绿肥——双季稻;旱地以套种(套作)为中心,棉区推广“麦/棉”、“蚕豆/棉”、“油/棉”,山区推广“麦/玉米”、“甘薯/玉米”、“麦/甘薯”等套作方式,等等。南方这一大规模的、大范围的、全局性的耕作制度改革,一直持续到大约1977年,前后共持续了20多年,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国内尚属首次,国际上也极为罕见。

      这一阶段耕作制度的全面改革,给南方农业生产带来了以下几个明显的变化:一是粮食产量迅速增长。南方粮食生产从50年代中期的10000万吨左右,增加到1978年的近18000万吨,增长80%左右;二是棉油等农产品产量相应增长。如棉花总产达141.14万吨,油料312.48万吨,分别比改制前增长近1-2倍;三是熟制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南方农田大多进行了改“零熟”(指休闲,不种作物)为一熟、改一熟为二熟、改二熟为三熟的耕作制度改革,使农田熟制明显增多,耕地复种指数大幅度提高。1956年,南方耕地复种指数均不足170%(仅为168.84%),1977年则达到207.97%,净增近40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8个百分点,相当于南方每年净增耕地1000万亩以上,可见提高南方耕地复种指数潜力之大、效益之明显;四是生产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这一时期,我国南方和全国一样,进行了大江、大河的综合治理和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修筑、修建各类堤坝、水库、水沟,改善排灌条件,增加农田旱涝保收面积,等等,这极大地改善了南方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尤其是旱涝灾害)的能力,为南方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局部调整阶段(1978-1989年)

      1978年,我国广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开始由自给性生产向商品性生产、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南方各地没有进行全局性的、大规模的耕作制度改革,但政府引导与群众自发的局部性、小范围的耕作制度调整却从未停顿过。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

      第一,种植面积减少。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从1978年的116894.71万亩下降到1989年的114317.40万亩,减少2577.31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减少600-700万亩,主要是压缩了部分不适宜种植的双季稻面积。

      第二,复种指数下降。1989年南方耕地复种指数平均为202.9%,比1977年下降5个百分点,主要是双季稻面积减少、冬闲田面积增多及旱地利用率降低等原因造成的。

      第三,复种方式增多。由于这一时期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南方各地在保证粮食增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把饲料、瓜果、豆类、蔬菜、牧草等纳入农田种植,形成了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农田复种方式,如这一时期各地普遍出现和兴起的“立体农业模式”、“复合种植模式”等,则是此阶段复种方式增多的明显标志和集中反映。

      第四,经济作物比重上升。1978年,南方作物总播种面积中经济作物只占不到10%(仅9.49%),1989年则达14%以上,表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自主经营,更加重视农田的经济效益。事实上,一些受农民欢迎的、大面积推广的耕作制度模式,都是经济作物比重高、经济效益好的复种方式,如“稻×萍×鱼”、“马铃薯/玉米+大豆—晚稻”、“冬作+冬季蔬菜/棉花+夏季蔬菜”等。

      第五,“吨粮田”大量涌现。据农业部统计,1989年我国吨粮田面积达到1961.5万亩,其中南方的湖南省实现吨粮田600万亩,广东澄海、潮阳及福建的龙滨县达到“吨谷县”,其种植方式大多为:小麦—双季稻、大麦—双季稻、油菜—双季稻、大麦—玉米—晚稻、马铃薯—双季稻、蔬菜—双季稻等。

      (四)结构优化阶段(1990年— )

      进入90年代,我国农业由单纯追求高产量向高产、高(优)质、高效的“三高”并重方向发展,即在保持高产量的同时,更加重视和讲求高质量和高效益。这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为适应这一新形势和新变化,我国南方耕作制度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结构优化阶段。

      1.调整作物结构。改传统的“粮—经”二元结构为新型的“粮—经—肥—饲—菜”多元复合结构,重点是调减一部分粮食作物(主要是水稻)种稻面积,扩种高效经济作物和饲料、蔬菜等作物,如烟叶、瓜果、蔬菜、食用菌、药用植物(如车前籽)和优质牧草等,这大大提高了农田效益,优化了作物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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