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140(2004)01-0036-06 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物,一个国家或地区城市化的程度,很大程度上标志着该国或地区的社会进步程度。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步伐加快,到上世纪末,全国城市数为668个,建制镇为17770个,城镇人口已占总人口的36.22%[1]。但全国城市化发展很不平衡,城市化水平最低的西北各省区(甘、宁、青、新)城镇化率只有28.7%,而东部为46.1%[2]。西部不仅在数量、规模上低于东部,在城市功能方面差距更大,尤其是在科教、社会生产等方面。西北地区的高校共91所(陕西46所),只占全国的0.76%[3]。西北中心城市之一兰州,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348.7亿,仅是温州市的37.4%[4]。而西北地区与东部差距更大,如新疆2000年除库尔勒(石油城)外,其余16个县级市的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也不到浙江乐清市柳市镇1999年产值的55%[5]。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试图从历史的角度对此作一些探讨,以期能对西北地区的开发建设有所裨益。 西北地区城市总体发展水平滞后,在地区经济中贡献率低,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唐末以后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宋代航海业的发展又引起了丝绸之路的衰落。近代以来的几次开发活动,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的西部建设,虽对西北地区一些大中城市的近代化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因战时国家经济必须首先服从军事斗争,各种建设事业不可能全面、系统地铺开,当时的建设主要涉及到少量的重点城市以及和战时经济有关的几个主要行业,对一些边远城市影响很小。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东迁,许多机关、企业抽走资金,因而西北城市很快又陷入了衰落。到1949年,西北五省区工业总产值才5.12亿元,占其地区工农业总产值的15.65%[6]。因而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西北地区大部分城市仍处在十分落后的状态。其主要特征是: 一、城市的封建军事、政治性十分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国近代城市和西欧近代城市的形成道路完全不同。西欧进入中世纪后,原有的商业中心和城市大都在异族入侵、宗教界战争中被夷为废墟,直到中世纪后期城市又重新兴起,而这种新兴城市“不是从过去历史现成地继承下来的,而是由获得自由的农奴重新建立起来的”[7]。它是建立在经济进步、社会分工发展的基础上的,是工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产生。因而西欧的近代城市大都首先是经济中心,是带动地区经济的火车头。而中国的近代城市绝大部分是在中国古代城市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城市产生和发展大都和安邦定国相关,虽然有经济功能,但经济因素对城市的形成一般不起决定性作用。特别是西北地区自古就为征战之地,因而许多城市是从古代军事要地或边塞堡垒演变而来,如青海境内的老鸦城(汉代破羌县)和乐都(汉、魏的西平郡)、甘肃的宁县(西魏的定安县)、新疆的巴里坤(清代镇西厅)、宁夏的固原(北宋的镇戎军)等。直到近代,这种特点仍在地名上有十分明显的体现,诸如西安、西宁、平番、抚彝等。此外,在许多历史记述、方言、城门联额中,也体现了城市军事、政治性很强的特点。汉设河西四郡是为了切断匈奴南下的通路,清筑伊犁城是为了统辖新疆。这种因政治、军事需要建城、垒池的事在西北不绝于史,甚至民国后玉门县城南门仍大书“厄阻群番”。这种现象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西北地区城市在产生和发展中,经济因素的作用远弱于政治、军事因素的特点。虽进入近代后,由于西方入侵和经济掠夺,在中国东南沿海和一些通商口岸,产生了以商贸经济为重心的像宁波、汉口等一些近代化城市,尤其是上海,到20世纪30年代已成为百万人的工商业大都会,但这一现象对西北地区影响并不大,西北城市更多呈现出的是中世纪色彩。 近代西北城市长期以来主要服务于封建统治者、军阀的政治和军事需要,城市往往是封建统治的基地和堡垒,他们利用城市对农村进行严密控制,并以城市为中心对农村进行搜刮,以满足他们的政治和军事需要。特别是清亡以后,西北地区一直处于军阀混战局面,对人民的搜刮更为残酷。1934年上海《申报》记者陈庚雅赴西北考察,见酒泉因地方多故,商旅裹足,商业一落千丈;而新疆哈密因市面缺乏现金,商业也渐趋于迟滞之状。当时西北地区因地方财政困难,便任民种烟,征收罚款,以充军费,如不种,还要罚“懒款”,致使烟毒在西北大面积泛滥,社会经济更成畸形。甘肃武威“每届烟会,商贾云集,戏班、妓女联袂齐来,商业骤然兴盛,为西路所未有。烟会一过,忽又骤形冷落。平凉烟土商号昔有数十家,今已增至二百数十家”[8]。宁夏银川近郊罂粟遍地,“田间花至美,或红或白,一望如云”[9]。 封建统治者和军阀竭泽而渔式掠夺来的大量社会财富,主要用于供养军队。如以甘肃省1915~1919年财政支出为例,每年军费所占支出分别为54.9%、58%、65.98%、70.5%、63.33%;而教育费最高年份只占4.9%;农工商的投入更低,最低年份只占0.45%,最高也仅占1.4%;交通5年才支出43610元[10]。在仅60户人家的南湖村(属甘肃敦煌),1932年有账可查的负担合11688元,每户所负担的是其全年收入的一倍多,其中直接涉及军用的项目有:军马、军羊、军粮、军装、军棉、征兵价、补官价、军用烟土、军用牛羊皮、军用品人情项等。除此之外,还被抓去壮丁31人。这些军队又成为军阀混战的工具,不仅大量的社会财富在战乱中化为乌有,而且抓丁、屠城无所不为。如1933年马仲英与新疆盛世才混战,为了补充兵员,在酒泉每村抽壮丁30~50名,又强拉牛车200余辆,“到了哈密,既把车子拆开当柴,牛儿放翻吃肉,车夫便一律补了八太爷(马仲英排行第八)的缺额”[11]。而1933年冬的西北四马拒孙(殿英)之战,使得宁夏的“夏、朔、平、蹬4县,受灾75000余户,灾民458000余人,伤死5384人。军队甚至掘棺木以御寒”[12]。 二、城市数量少,规模小,且分布不均,内外缺乏联系 西北地区地域广阔,而人口(除关中等个别地区)相对稀少,如青海1949年编入保甲的人口为952671,加上未编的530000,总共148万余,每平方千米2人左右[13];甘肃1948年总人口也只有6897781。加之社会生产能力低且很不稳定,经济总收入很少。到1949年西北五省全部工农业总产值才32.8亿元,人均占有量更少,如甘肃人均粮食213千克,油料5千克,棉0.28千克。商品率就更低,可以用于交换的产品主要限于一些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土特产,缺乏形成商业城市的条件,大部分的日常经济交流活动主要依靠乡村集市或流动商贩完成。因而西北地区城市数量少,规模除个别城市外一般都很小。作为西北交通枢纽的兰州,1941年人口仅为172000[14]。沿丝路的一些重镇如被称为陇东首邑的平凉城周6千米,金张掖城周4千米,入新疆的重要通道哈密,汉、回两城各有人口约两万余。大部分县城规模更小,上世纪30年代的敦煌县城只有204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