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典型现象”的理论与运用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方法的一个尝试

作 者:

作者简介:
钱理群 北京大学中文系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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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起研究方法,人们首先想起的是对西方研究方法的借鉴。八十年代大陆学界的“方法热”,主要走的就是这条路,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这一代学者也是由此而走上学术之路的。我想,以后的年轻学者大概也还是要不断地向西方学习与借鉴,对此不应该有什么动摇。近年来,又有人强调对中国自身传统的借鉴,这自然是一个新的觉悟,对今后中国学术(包括现代文学研究)的发展会产生深刻的影响。不过对“传统”的内涵、外延的理解,似乎还存在着某些差异。有些人讲“传统”就是中国古代文化(文学),是不包括近百年来的现代文化(文学)在内的,他们不承认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同于古代的现代文化(文学)传统,甚至认为,现代文化(文学)割断了中国文化(文学)的传统,当然谈不上对它的继承与发展。这自然是一个不符合事实的偏见,但也从另一面提醒我们,在进行现代文学研究方法探讨时,不仅要注意对西方与中国古代的研究方法的借鉴,同时也应认真研究与总结本世纪文学(文学史)研究的历史经验,从中有所吸取与借鉴。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我选择了现代文学研究的奠基者之一的王瑶先生在方法论上的一个重要建树——“典型现象”理论,作为我的论题。

      一

      王瑶先生是在讨论“文学史”与“文学理论”这两门相近学科的区分时,提出他的“典型现象”论的。他在引述了列宁《哲学笔记》的观点:“现象比规律更丰富”,“任何规律都是狭隘的、不完全的、近似的”,要“反对把规律、概念绝对化、简单化、偶象化”以后,指出,在文学理论的研究中,理论原则一旦被抽象出来,具体现象就自然失去了意义,但对于文学史的研究,“不讲文学现象,就不能构成文学史。因为某一现象除了它和其他现象所共有的同一本质以外,还包含有不同于其他现象而为其所独有的纯粹个别的因素”,这不仅是体现了历史更注意特殊的事例的特点,而且也是由“文学必须以个性的独创性为生命”的特别所决定的。(注:王瑶:《关于现代文学研究工作的断想》,《王瑶文集》5卷,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6页。)但另一方面,文学史事实上又不可能包罗一切文学现象,而必须有所选择,选择本身就包含了某一程度的抽象与概括,文学史研究还必须理清历史发展线索,建立一系列文学现象之间的联系,这就更需要理论的抽象——尽管我们可以承认文学史的抽象是一个较低程度的抽象。任何抽象、概括必须要以不同程度上损伤文学现象原生形态的丰富性为代价。既要保留作为现象特征的丰富性、具体性、个别性,从而使文学史图景呈现某种模糊状态,同时又要进行某一程度的概括、抽象,以揭示文学现象的内在联系与共同特征,从而使文学史图景具有一定的清晰度:如何同时满足显然相互矛盾的这两方面的要求,就成为文学史研究的特殊困难所在。王瑶先生的理论贡献,正是在于他找到了“现象”与“规律(内在发展线索)”、疤厥獗与“一般”之间的中介:“典型现象”,从而为解决上述文学史研究的两难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与途径。他指出,“文学史要求通过对大量文学现象的研究,抓住那些最能体现这一时期的文学特征的典型现象”(注:王瑶:《关于现代文学研究工作的断想》,《王瑶文集》5卷,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7页。)。“典型现象”的特点正在于,它既是从现象中抽象出来,概括了特定时期文学的共同特征,或是作家创作中的不断出现的稳定性特性,同时,又不失去现象本身所特具的具体性,生动性与丰富性。“典型现象”是王瑶先生文学史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在很多文章中都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式作过精彩的阐发,例如,在一篇题为《希望看到这样一本书》的文章里,他又提出了“从一个人看一个世界”的主张,对于“一个人”(一个作

      家)可以有两种考察方式:“如果只把他们的主张和行为单独地作为孤立现象来考察,那么这些只是个别历史人物的贡献和成就”;如果把“一个人”看作是在他的身上体现了特定时代的某些特征的“一个人”与一个“时代”的统一体,那么这个“人”就成为一个“典型现象”;当选定从这“一个人”看“一个世界”时,对这个“人”就已经进行了某一程度的抽象,但这种抽象又不离开其个别特征的丰富性。王瑶先生认为,这种“通过某一审视点来总揽全局”的方法,也即是“通过典型的历史现象的角度来综述这一时期文学史的全貌”,“可能是既具体有微又能体现发展的轨迹”,是最能满足文学史的要求的(注:王瑶:《希望看到这样一本书》,《王瑶文集》7卷,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48页。)。

      值得注意的是,王瑶先生还多次指出,他的“典型现象”理论是直接受到鲁迅的启示,并且是以鲁迅的文学史研究为楷模的。他非常重视由许寿裳公布的鲁迅未完成的“中国文学史”写作计划,并作了这样的阐述:“(鲁迅)把六朝文学的一章定名为‘酒、药、女、佛’,关于酒和药同文学的关系,我们已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得知梗概,如和佛当然是指弥漫于齐梁的宫体诗和崇尚佛教以及佛教翻译文学的影响,这四个字指的都是文学现象,但它既和时代背景和社会思潮有联系,又和文人的生活与作品有联系,是可以反映和概括中古文学史的特征的。他把讲唐代文学的一章取名为‘廊庙与山林’,那是根据作家在朝或在野而对现实采取不同的态度和倾向加以概括的,其意盖略近于他的一篇讲演的题目《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目的是由作家的不同的社会地位来分析作品的不同倾向的。他善于捕捉普遍性的能够反映本质意义的典型现象来论述,其中就体现了规律性的认识(注:王瑶:《关于现代文学研究工作的断想》,《王瑶文集》5卷,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7页。)。”从王瑶先生对鲁迅文学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的上述总结,再结合王瑶先生自己的研究实践(这主要体现在他的《中古文学史论》一书中),如《玄学与清谈》、《小说与方术》、《文人与酒》、《论希企隐逸之风》等章),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鲁迅,还是王瑶先生,对历史上的文学现象的把握都有三个侧重点:一是文学自身的发展,二是作为文学创作的主体的作家(生活方式,情感方式,思维方式,心念,等等),三是文学发展的文化背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民情风俗对文学的影响,文化各领域各学科与文学的关系等等)。这里,显然抓住了两个中介环节:一是“文化”作为最终决定文学发展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文学”之间的中介;一是作家的“主体精神结构(情感,思维,心态,等等)”作为影响、制约作家创作的“文化背景”与作品“文本结构”之间的中介。而在把握这些环节时,鲁迅与受他影响的王瑶先生又总是从具体可征的现象形态的基本元素入手,如“酒”、“药”、“佛”、“女”之类;所选择的这些基本元素都具有典型性的特征,或能体现特定时期的文学特征(如“女”所象征的宫体诗的繁荣),或文人(作家)精神的特殊风貌(如“酒”所象征的颓废、隐逸之风),或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影响文学发展的诸变化因素中起着决定作用的环节,有人称之为“文化焦点”(如“佛”所象征的佛教与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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