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高校扩大招生过程中,由于受“教育产业化”观念的误导和影响等种种原因,部分省市出现了收费“双轨制”,个别高校还存在超成本、高收费、乱收费的现象。近期以来,本报也接到一些反映这类问题的来信。 据了解,近年来,关于教育产业化的说法颇为流传:有些人提出我国教育要走产业化,也就是企业化、市场化的发展之路,主张要照企业化的运作机制来办教育,有人甚至公开提出高等教育应成为最赚钱的行业,所谓“以教养教”,办教育也要盈利,也要获得回报等等。 教育能不能产业化? 日前记者访问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纪宝成。纪司长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不能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运作机制来办教育。 他反复强调说,教育是产业,但不能产业化。 纪宝成指出,教育称作产业,不过是产业这个概念的泛化,不是原本意义上的产业,与工农业的产业有很大的区别。教育具有商品属性和私人产品的特点,如人们受教育后会得到许多个人好处;而这个属性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被忽视了,国家包办了教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解放思想,如高校实行交费上学就是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上。当然,收费标准应当合理。 但同时,教育作为社会产品,它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其主要表现在教育消费的结果,不仅对本人有利,而且对社会有利,也就是说,这一产品的外部影响很强,它具有积极的重要的公益性。因此,教育既具有私人产品的属性,又具有公有产品的属性,在经济学上被定为准公共产品。由此,如果把教育当作盈利的事业,赚钱的买卖,这是一种谬误,不是什么解放思想。 另外,教育具有“教化”的功能,对形成和改造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重大作用,对人类文明的积累、传承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切都决定了它不能像私人产品一样产业化、市场化。如果这样做,就是见物不见人,就是不讲教育的精神文明建设作用。 纪宝成说,任何真理,只要超出一步就意味着谬误。把教育产业化,办成盈利事业,势必危及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危及对“四有”新人的培养,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相违背的,这是事关原则的大问题,是无可争论的问题。一个讲政治的人,讲教育规律的人,是不会提出培养“四有”新人有多少利润、以盈利形态表现的投资回报有多少这类问题的。这与办教育要讲投入产出不是一回事。毫无疑问,办教育既要讲社会效益,也要讲经济效益。他说,我们讲的教育投资回报,是指培养多少合格人才,出产多少科研成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纪宝成强调指出,国民教育不能以企业化的运作机制来办,以此制定政策,所谓办股份制大学、要控股、要分红等等,这是对集资办学的扭曲。我们要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高等教育的观念,深层次地研究这种体制对教育提出什么要求、产生什么影响,这是当前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教育发展的一个基本方面。但如果简单地把教育纳入产业化的渠道,就是忘掉了教育的特性和特点,把教育引向歧途。 他说,高校后勤的相当一部分应当产业化、企业化,但这是还事物的本来面目,而不是“教育产业化”;高校科技成果应当产业化,某些职业技能培训也可以采用企业化运作机制来办,但这些与“教育产业化”也不是一回事。 纪宝成说,发展教育事业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各级政府必须投入。我国规定,政府财政性教育支出应逐步实现占国民生产总值4%,而目前只达到2.5%。如果能增长一个百分点,就有七八百个亿,那就相当可观,就能大大地丰富教育资源,大大地改变教育的面貌。与此同时,我们要继续坚持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方针,包括适当提高非义务教育的学费标准。但是,那种认为政府不拿钱,只是靠老百姓出钱,教育就可以发展的想法和做法是我们难以苟同的。当前个别高校的乱收费、高收费现象,很不应该,必须坚决纠正。 再有是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法律规定教育不能盈利,因此,各级政府、公务员都应当严格遵循和贯彻。如果有人认为这一法律规定不合理,那应当通过法律程序去修改法律,在这条法律规定未作出修改之前,任何人都不应当要求教育部门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