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的宗旨既包括整个国家、民族、社会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开拓,也包括每个创新主体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唤起、发掘和突显。学生,作为一个重要的创新主体,在其创新教育中,由于自身特定的社会背景、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等因素,可能会受到各方面的制约,这些制约既包括来自外部的影响,也包括学生对制约所采取的选择性行为的内部影响。本文关注的主题是:制约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学校因素主要有哪些?学生在这些制约中的选择性行为是什么?笔者试图从社会学的视角,对此进行剖析与反思。 一、社会文化中的负面影响 作为未来社会重要成员的学生,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对其影响最大的文化因素莫过于社会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学校文化,学校文化又以作为“法定文化”的课程知识为主流,其重要显现方式是对学生的种种制度化设定。这种制度化设定因社会需要、教育目标、人才要求的不同而异彩纷呈,且有的起积极促进作用,有的起消极促退作用。换言之,学生对学校文化加以内化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对“法定文化”的课程知识的内化过程。当体现统治阶级意图的课程知识为学生所接受并内化时,也就意味着渗透其中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社会期待等为学生接受并内化,且呈现出两面性。一方面,体现时代精神、关注社会现实和蕴含追求取向的课程知识,让学生从中掌握社会文化,理解社会期待,并尝试遵守社会规范,参与社会活动,以备将来适应社会生活,能动改造社会现实。另一方面,不可否认,暗含或隐存于课程知识内部的一些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可能导致学生的抑制、畏缩、不思进取等行为。也就是说,学生在被教育爱国爱家爱人民的同时,可能也被灌之以听话、顺从、守成的理念;在呈现课本中各种伟大人物、科技发明的同时,可能也伴随着群体与个体如何摆正关系、没有群体就没有个体的训戒。事实上,这本无可厚非。问题是在传统教育教学过程(尤其是应试教育过程)中,后者往往更被强调,更被放在一种不容忽视的位置,以致学生常常更容易接受后者,并有意无意地将其行为归属于后者。在这种选择性行为中,其结果可想而知:不敢做“出头的椽子”,不敢冒险求新,不敢有个性自由全面的释放,而仅仅守候着一堆不会灵活转化的知识。 与此同时,在对课程知识的评价标准上,学校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以成就为中心。可以说,成就已成为时下学校对学生进行评价的主要因素,甚至是唯一因素。这样,处于学校文化中的学生为了实现代表成人社会的学校的期望,往往以成就为主要或唯一参照标准,而在应试教育下,成绩又成了成就的代名词。一张考卷的分数可以判定一个学生拥有的全部潜质和能力,可以预期并断言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由此,在相对意义上属于社会和学校弱势群体的学生,不得不成为分数的奴隶,始终处在一种被动于课本、受制于考试的境地,他们对所传授知识的选择只能是简单摄入,难以进入独特分析判断和创造性转化运用的境地。 如果仅仅滞留于学校文化对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剖析上,也许失之肤浅。若进一步考察则不难发现,在作为社会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学校文化中处处折射出传统文化的影子。应当承认,博大精深、渊源流长的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在学校文化中得到了广泛传播和继承。与此同时,传统文化中的某些消极成份对学校文化也带来了不可小视的影响,人们所谓逃不出“传统的掌心”可能就包含这层含义。与学校文化通过种种制度化设定对学生施加影响一样,传统文化也通过对人的种种设计对学校文化施加影响。在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设定上,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主张在以社会群体价值为主的基础上建立群己和谐的社会关系。认为个人是从属于家庭、家族、国家、民族和社会的,这些群体单位是个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只有首先维护群体的利益,个人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因此,强调个人对群体的义务、责任和为群体而牺牲的精神。这与西方哲学价值论以个人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突出个人的独立性,强调个人的权利,把个人权利推崇为“天赋人权”的个人本位论是大不相同的。重群体的“群居和一”观念,固然有利于群体巩固,社会和谐,但对于个性的束缚也是显而易见的。(注:赵馥洁著:《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版,第12页。 )在对自我发展的设计上,同样是放在关系的网络之中的。“中国人认为,‘人’是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体现的——他是所有社会角色的总和,如果将这些社会关系都抽空了,‘人’就被蒸发掉了。因此,中国人不倾向于认为在一些具体的人际关系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人格’”。(注:《文化危机与展望》,中国青年出版社1989年版,第454─455页。)由此,他人成为自我确立、自我实现的决定性环节,个体人格的建立、需要的满足,都是通过他人来实现的。于是,“老成温厚”、“消极避世”、“知足常乐”、“因循守旧”的选择就“不是出于自觉的信仰而是出于一种民族的本能”。(注:林语堂著:《中国人》,学林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85页。) 上述分析示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传统文化和学校文化中的消极成份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具有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与学生的某些消极性选择相遇时,则可能直接导致其退缩性行为,主要表现为观念取向和行为表现上的守成性。在观念取向上,认为一切都是设定好的,既定的即为不变的,不变的即为接受的,殊不知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和突飞猛进的科技发展,要求或逼得每个人必须作出不可回避的应答与应变。由此,一方面,作为文化载体的学生,在特定的文化氛围中缺少一种文化质疑的品质;另一方面,作为“法定”的课程知识在学生那里演变为一种“法定”的认同。在行为表现上,不会或者说不善于在“雪崩似”增长和更新的知识面前变通地学习,主动地建构,不愿出头露面表述自己不同于他人的见解,不敢“别出心裁”展现自己的思维过程,遇事总希望寻找天然保护场,从而导致创新意识、创新精神乃至创新能力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