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

作 者:

作者简介:
严昭柱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原文出处:
高校理论战线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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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教育事业担负的崇高历史使命,是要把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培养成为“四有”新人,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实施全面的素质教育,就是从这个历史使命的高度上提出来的。进行素质教育,要重视德育、智育和体育,还要重视美育。在素质教育中,美育的作用、方式和特性如何,它与德育、智育、体育的关系怎样,等等,这些问题亟待我们加以深入的探讨。由于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是进行艺术教育,因而本文拟侧重从艺术教育来讨论美育的有关问题。

      一、古代给我们的初步概念

      人类很早就开始认识并重视艺术教育。古希腊的柏拉图,我国春秋末期的孔夫子,都把艺术教育作为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重要手段或途径。他们的有关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论述中,对作为素质教育的艺术教育获得一个初步的概念。

      柏拉图说道:“应该寻找一些有本领的艺术家,把自然的优美方面描绘出来,使我们的青年们像住在风和日暖的地带一样,四周一切都对健康有益,天天耳濡目染于优美的作品,像从一种清幽境界呼吸一阵清风,来呼吸它们的好影响,使他们不知不觉地从小就培养起融美于心灵的习惯”(柏拉图:《文艺对话集》)。

      柏拉图又说:“音乐教育比起其他教育都重要得多,是不是为这些理由?头一层,节奏与乐调有最强烈的力量浸入心灵的最深处,如果教育的方式适合,它们就会拿来浸润心灵,使它也就因而美化;如果没有这种适合的教育,心灵也就因而丑化。其次,受过这种良好的音乐教育的人可以很敏捷地看出一切艺术作品和自然事物的丑陋,很正确地加以厌恶;但是一看到美的东西,他就会赞赏它们,很快乐地把它们吸收到心灵里,作为滋养,因此自己性格也变成高尚优美。”(同上)

      柏拉图这里说的,正是艺术教育。他认为,艺术教育能够浸润、滋养、美化人的性格和心灵,而且这种浸润的力量能够达到心灵的最深处,能够培养起“融美于心灵”的习惯,培养起对美的事物的识别能力,对美的热爱和对丑的厌恶。这里讲的艺术教育在作用方面的特点。而这种教育在方式上,他认为是在“不知不觉”间发生的,并且伴随着受教育者的“快乐”。这显然是艺术教育作为素质教育最神奇之处。还应当注意到,他认为这种艺术教育在本质上就是“融美于心灵”的教育,因而必须用“优美的作品”来耳濡目染、浸润心灵,才会有“好影响”。事实上,柏拉图就曾强调说:“我们不是要防止我们的保卫者们在丑恶事物的影像中培养起来,有如牛羊在芜杂的草原中培养起来一样,天天在那里咀嚼毒草,以至日久就不知不觉地把四周许多坏影响都铭刻到心灵的深处吗?”(同上)

      孔子同样强调艺术教育的特殊作用。他在《论语·泰伯》中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即认为树人育人的初始和终极,都是艺术教育的用武之地;换言之,艺术教育不但是人格修养的入门途径,而且能使它达到成熟的、高级的境界。孔子还同样注意并强调艺术教育在方式上的特点,他说:“乐者,乐也。”即指出音乐能够给人带来极大的美感快乐,从而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例如《韶》,他认为:“《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他自己在齐地欣赏到《韶》乐,陶醉其中,“三月不知肉味”,感叹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因而他认为,用艺术教育可以育人,进而也可以“为邦”。

      由以上讨论可以说,艺术教育本质上是“融美于心灵”的教育。它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美的艺术去激发受教育者的美感,使之在美感感动与愉悦的陶醉中不知不觉地得到熏染、陶冶、潜移默化,从而在精神方面获得深刻的影响。

      二、近现代的深入探讨

      欧洲迈入近代以后,教育和教育学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美育作为科学而提出和展开研究之后,教育界对艺术教育更加重视,逐渐自觉地把它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中实施。同时,在实践过程中,美育(包括艺术教育)与教育的其他方面的关系问题,也即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问题,日益突出,从而引起了重视和探讨。

      “美育”一词作为学科命名,一般学者认为是德国的席勒在他的《美育书简》中提出来的。席勒说:“如果我们要实现政治的自由,必然通过美感教育的道路。因为通过美,我们才能达到自由。”这里说的“通过美”的“美感教育”,就是我们说的“美育”。席勒对于美育在改造社会中的作用,是过于夸大了。但是,席勒的贡献是值得重视的。他不但把“美育”作为科学范畴而提出,而且讨论了德、智、体、美四育的范围和作用,认为美育是“促进鉴赏力和美的教育”,美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和谐”(《美育书简》)。这些探讨,无疑包含了许多合理的成分。

      我国借鉴欧洲关于美育、包括艺术教育的研究成果,首先是由王国维、蔡元培在本世纪初作出的。在1903年8月《教育世界》杂志上, 王国维发表了《论教育之宗旨》一文。在文中提出和讨论了“美育”问题,这在我国尚属首例。王国维主张,教育应分心育与体育两大领域,心育包括智育、德育、美育三个方面。他说:“真者知力之理想,美者感情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也。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备真善美之三德,欲达此理想,于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之事亦分三部,智育、德育(即意志)、美育(即情育)是也。”他还具体地说:“要之,美育者,一面使人之感情发达,以达完美之域,一面又为德育和智育之手段,此又教育者所不可不留意也。”这就论述了美育与德育、智育的关系,论述了美育的特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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