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建立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志军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 博士生 100875

原文出处:
教育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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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7世纪夸美纽斯提出班级授课制以来,课堂教学就一直作为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场所,虽然它一直存在着较难适应学生不同的个性差异的弊端,成为众多研究者抨击的对象,但是从目前来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课堂教学仍将是教学工作的基本形式。正因为如此,课堂教学的改革自然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教学改革实验蓬勃发展,这些改革实验都或多或少地与课堂教学的改革有关,但无论怎样改革,其最终目的都在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虽然质量和教学质量的准确含义至今仍在探讨之中,但有一点是公认的,那就是离开了课堂教学谈教学质量,无疑是纸上谈兵。因此要想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必须以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前提。

      一、建立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主体教育实验从开始到现在已有六个年头。六年来,主体教育实验工作者们一直在主体教育思想的指导下,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如何评价课堂教学,即如何衡量一节课的优劣的问题上,则产生了诸多分歧。为保证主体性课堂教学质量,促进主体教育实验进一步健康稳定地发展,许多主体教育实验人员都迫切希望制订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作为评价课堂教学的标尺,课堂教学评价标准问题由此被提到了议事日程。目前,确定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仍是一个难题。一方面,课堂教学本身就是一门艺术,而这门艺术水平的高低又是和教师和学生共同的创造性努力分不开的;另一方面,主体性问题也是一个有待探索的问题。有人认为,从一定角度来看,主体性只是一种境界,所以再从传统教育评价观念出发,对主体性课堂教学这样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教育现象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是不太恰当的。有人甚至想用几条“钢性”标准来规范主体性课堂教学,这更背离主体教育研究的初衷。但随着主体教育研究与实验的深入,客观上需要以评价为手段,提高主体教育思想指导下的课堂教学水平,以深化主体教育教学机制的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既然需要评价,评价标准的确定则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虽然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和确定是一个难题,但并不是说,它是完全不可捉摸的。从评价的角度看,任何评价本质上都是价值判断的过程,评价标准实际上就是价值判断的标准,评价标准的确立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就是必须建立在价值主体对价值客体的需要的基础之上。课堂教学作为教育教学的中心环节,从总体上说,课堂教学的价值主体仍可归结为社会和人两个方面,即它必须满足社会的教育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其中前者要求课堂教学必须以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实现教育教学目标为目的,后者则对课堂教学提出了促进学生个性、情感、态度等的发展的要求,任何课堂教学都必须为满足上述两个方面的需要而努力。另一方面,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作为主体教育实验的评课标准,还必须反映主体教育实验的特殊性,即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时时处处以发展学生主体性为出发点。这两方面构成了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客观基础。

      教学研究表明,无论中外,都有一大批优秀教师队伍,他们通过各自不同的教学实践创造了众多成功的课堂教学范例。从表面上看,每一节成功的教学几乎都与教师本人丰富的个性特征密切联系在一起,从这个方面说,课堂教学有着极强的个人依赖性。但是也应该认识到,在这些成功的教学后面,无不蕴含着共有特征,这些共同的特征正是我们需要研究和挖掘的内涵所在。正是这些特征的存在,构成了我们建立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现实基础。

      二、建立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1.具有明确的评价目的。

      在评价过程中,不同的评价目的,会有不同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总的来说,教育评价有两种目的,形成性目的和总结性目的。其中总结性目的在于区分评价对象的优劣程度,并以分等鉴定为标志;形成性目的则在于分析、诊断教育过程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正进行中的教育活动质量为最终目的。笔者认为,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应更多地侧重实现评价的形成性目的。一方面可以通过评价提供的信息,使教师和学生了解到教与学存在的优势和问题所在,促使教师和学生进一步发扬优点弥补缺失,促进课堂教学的改革和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教师对照评价标准不断反省课堂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这种评价目的下,要求在评价中,不刻意追求评价的客观和精确,关键在于评价的有效性;反映在评价标准的确定上,则在于不求全、求细,关键在于针对性强,突出特色。

      2.重视对教与学双方的评价。

      主体教育以充分重视学生主体为根本特征,而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大都偏重对教师教学的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常常被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在确立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时,必须同时考虑教师与学生两方面的活动,彻底消除传统课堂教学评价只见教师不见学生的偏向,这也是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与一般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区别所在。除此之外,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还应把教与学之间的互动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教和学的活动并不是两个孤立的部分,在具体教学实践中二者是融为一体的,不能在评价中将二者割裂开来。

      3.主体性教学要求与常规课堂教学要求相结合。

      在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中应突出主体性教学要求是无可争议的,但也应认识到,单纯强调主体性并不等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主体教育实验的成功也必须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保证,否则,主体性就会流于形式。因此主体性教学要求必须和具体的教学内容、常规的教学要求相结合,才能在教学活动中发挥和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放弃基本教学要求,主体性就会失去应有的依托。因此主体性课堂教学评价不能背离常规课堂教学要求,在评价标准的确立中,应把课堂教学常规作为基本要求,同时要把主体性教学要求渗透到课堂教学要求的各个方面,这样既能保证基本的教学需要,又能充分体现主体教育实验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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