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方法的要素、结构与功能

作 者:

作者简介:
钟祖荣,北京市德外黄寺大街甲24号,100011 北京教育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内容提要:

对学习方法的要素、结构和功能进行分析,澄清对学习方法的不同认识,以指导学习指导实践。学习方法可分为学习的原则、程序、方式、手段4个要素,它由学习的调控策略和执行策略两部分构成,发挥定向、指序、选式、反馈、助动等功能。学习方法是人们学习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以及采用的程序、方式、手段,它与学习策略这一概念完全相同。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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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人们对为学之道、读书之法就十分注重总结,这方面的论述极其丰富。使用学习方法一词也由来以久,文艺复兴时代的教育家伊拉斯莫斯就写过一本《学习方法论》[1],我国现代教育家杨贤江也极力倡导读书法、学习法的研究[2]。70年代以来,我国对学习方法的研究与指导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但是学习方法这样一个使用如此久远而广泛的概念,在理论上却缺乏分析和研究,对它的理论概括及其清晰程度远远逊色于对它的具体介绍。与此同时,从心理学发展起来的一些概念如元认知、学习策略等开始逐步广为使用。它们同学习方法这一概念是什么关系?许多人不甚清楚。有一些人认为学习方法是比学习策略低一个层次的概念,甚至认为学法研究出现危机。[3]果真如此吗?这些问题都需要从理论上给予回答。这不仅是理论上的需要,也是学习指导实践的需要。现在学习指导已深入到具体学科,要在学科教学中进行学习指导,首先需搞清楚学科的学习方法有哪些,内容是什么。本文运用系统论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通过对大量的具体学习方法的分析、解剖,探讨学习方法的要素、结构和功能等问题。

      一 学习方法的要素

      通过研究,我认为学习方法可以分解为4个要素:

      第1个要素——原则,它指的是人们在学习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准则或要求。类似的说法有法则、规范、要求、准则等。做为原则,它有3个特点:①概括性、抽象性。它较之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方式要抽象、概括得多,往往不易把握。要达到一种深刻的理解,往往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实践,才能体察到它的蕴含。②规范性、主观性。它是人们主观提出的要求,从句式上表述为“要……”、“应该……”、“必须……”等。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主观”是从形式上说的,从本质上讲,它反映的是客观规律。③层次性。从它所指导的学习活动的范围来讲,有的原则涉及整个学习活动,即一些最基本的学习原则,如学思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博约结合等;有的原则只涉及某一类学习活动或学习活动的某一环节,属于具体的、特殊的学习原则,如写作文的原则(选材典型,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语言简洁、流畅、生动等),制订学习计划的原则(全面考虑、保证重点、尽量具体、切实可行、交叉安排、留有余地等),复习的原则(及时、经常、把识记与尝试回忆结合起来等)。学习原则在学习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带有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间接性等特点。

      第2个要素——程序,它是指学习行为的先后顺序。类似的说法有过程、环节、步骤、阶段、顺序等。学习程序的特点有:①时间顺序性。程序是按时间先后排列的学习行为的顺序,各行为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性和联系。②具体明确性。学习程序告诉人们行为顺序——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其含义是十分具体明确的,操作性很强。③层次性。由于涉及的学习活动的范围不同,相应的学习程序也就表现出不同的层次。比如,我们讲知识的学习要经过感知、理解、巩固、应用4个阶段,这属于宏观学习程序;在校学习一般按照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等几个环节来进行,也属于宏观的学习程序;而阅读一篇课文,一般按照总—分—总的顺序,这属于微观的学习程序。在学习中,任何一个学习任务的完成,都须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

      第3个要素——方式,它是指完成一项学习任务所采取的具体途径、具体方法。类似的说法有途径、渠道、形式、模式、类型、方法等。学习方式的特点有:①类型的多样性。要完成一项学习任务,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学习方式,如识字方式可以集中识字,也可以分散识字;记忆方式有联想记忆、分类记忆、比较记忆、口诀记忆等。人们在学习时,或者选择一种学习方式,或者将多种学习方式结合起来。②综合性或组合性。学习方式是人们学习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而一种学习行为往往是许多要素按照一定的结构方式组合在一起的。比如,学习者对记忆材料进行不同的整理以后进行分类记忆,或比较记忆,或口诀记忆等,其记忆方式就是由学习者、记忆材料、对记忆材料的处理等要素组合而成的。③层次性。学习方式同样也有层次之分。比如说学习可以采用读书、听讲、调查、实践等不同方式,这些方式属宏观层次;而具体到一道数学题,可有几种不同的解法,就属微观层次。

      第4个要素——手段,它是指学习活动中采用什么样的物质手段,以及如何运用物质手段。人们在学习中,总要借助于一定的工具和手段,如纸、笔、书、录音机、复印机、电脑等,如何使用也是一个方法问题。其特点是具有物质性、多样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所谓学习方法,就是人们学习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以及采用的程序、方式、手段。由于这4个要素都有多种层次,所以它们之间不是隶属关系,而是相互隶属关系。比如一种程序中,每一步都有具体方式;而在某一方式中,又可有具体的程序。

      二 学习方法与学习策略、元认知

      学习方法一词的使用较之学习策略和元认知两词要久远和广泛得多。后两词做为心理学的术语只是在近几十年中才开始使用。它们之间有什么共同和不同之处呢?

      对学习策略一词主要有3种理解[4]:第1种,认为学习策略是具体的学习方法或技能,即直接加工处理信息的认知方法或技能,如梅耶认为学习策略是“学习者为影响其如何加工信息所使用的各种行为”。第2种,认为学习策略是学习——对信息加工过程实行调节与控制的技能,如尼斯伯特认为“学习策略是选择、整合、应用学习技巧的一套操作过程”。第3种,认为学习策略是学习方法和学习的调节与控制的统一体,如丹斯瑞认为“学习策略包括主策略(即直接处理信息的策略)和辅策略(即帮助学习者维持一种合适的内部心理定向,以保证主策略的有效使用)”。我国多数学者倾向于第3种理解。[5,6]

      许多心理学者试图将学习方法与学习策略区别开来,他们把学习策略看作是学习者(主体)对学习方法的选择、调节、控制。我们认为,这种区分是有意义的。不过从概念的使用和实际内容的分析来看,笔者认为二者是一回事。从字面意义上说,二者是一样的或相近的;从实际内容来看,我们所讲的学习方法,决不仅仅局限于直接加工信息的方法,也包括调节、控制学习活动及其方法的方法,如制订学习计划、调节学习状态、注意学习的反馈控制等。基于此,我们主张仍可使用“学习方法”一词,它并不比学习策略低一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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