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用群众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来教育群众,所产生的积极效应,早已被实践所证实。当前,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使人们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念,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的有效手段。然而我们也不难看到,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典型难当”,“不愿当典型”之类的不正常现象普遍存在,这当中,除了商品经济大潮冲击导致人们思想天平失衡,典型激励失灵外,先进典型的生存、发展及其推广、宣传环境得不到优化,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问题之一:物质待遇滞后,多求典型奉献,少予典型实惠,引发“吃亏论” 长期以来,一些人误解典型精神,把当典型光荣与当典型实惠对立起来,认为典型只能讲奉献,不能讲索取,对先进典型只强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注意贡献与待遇同步;只强调严格自律,不予以组织照顾,把“加班加点不讲报酬,任劳任怨不顾家庭”作为典型人物的固定模式,致使典型在工资、住房、医疗等起码物质待遇上难以同普通人一样享受,于是不仅客观上给人造成“谁当劳模谁吃亏”的印象,甚至连一些典型本身,也会或多或少地产生“难言之隐”。 问题之二:心理压力过重,多求处处“行高于人”,少予必要的保护和关心,滋生“难当论” 典型之所以成为典型,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比其它人更突出些,值得大家学习,但毕竟“黄金无足色,玉璧有微瑕”,而在一些人的心目中,若不是“完人”就不能当典型,当了典型就不能再有什么弱点和缺点。于是乎有的对典型求全责备,百般挑剔,以小否大;有的曲解了风格与职责,一味往典型身上压担子,甚至认为典型就该超常工作、超常奉献,把典型当全天候的“战斗机”,致使典型心理、生理负荷过重。既要不断自省、完善,始终保持“站”势;又要处理谨小慎微,循规蹈矩,生怕“树大招风”,忍声吞气地“冲锋陷阵”。长期的心理压力难免产生“典型难当”的意念。 问题之三:无形价值削弱,多求典型无限释放有形能量,少予弘扬其崇高精神,导致“软弱论” 应该讲,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每个典型自身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这仅是典型价值中可见的一部分,典型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它的影响人、教育人的“无形价值”之中。然而一些人只着眼于典型自身在工作的急、险、重、难时刻的“摸、打、滚、爬”,强调以身作则,无视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不利用典型的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和高尚品德去感召人、鼓舞人,以此培养出一个又一个典型,这种有形价值与无形价值的割裂,既使“星星之火”难以“燎原”,也使典型自身失去光彩,削弱树立典型的意义。 问题之四:形式主义作祟,评比典型不讲民主,宣传典型只重形式,出现“孤立论” 培养、树立典型是一项细致、复杂、严肃的工作。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则出于某种目的或需要,或走过场或草率从事,有的缺乏公开和民主,只凭领导印象,定谁评谁,评谁树谁;有的缺乏过硬的评比条件,甚至搞“排排座,吃果果”的游戏,来个“皇帝轮流做”;有的做“官”样文章,眼睛盯着头头脑脑,使典型干部多、群众少。在宣传典型上也容易走两个极端,有的凭空拔高,肆意渲染,甚至把典型神化;有的只局限于会议上讲讲,报纸上登登,不抓住其实质去弘扬、推广,搞“轰轰烈烈”走过场。 先进典型是一面旗帜,典型精神是一种时代精神,是先进生产力,先进的意识形态的集中反映,代表着时代的主旋律。尽管各行各业的典型其职业各不相同,事迹也各有特点,然而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精神,在社会中的先导作用、示范作用是一致的,他们的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精神也是永远不会过时的。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阔步迈进的今天,通过宣传、学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对在全社会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两个文明建设更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在当前认真思考如何为典型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成长环境,积极寻求对策,以保证典型效应的充分发挥是很有必要的。 思考与对策之一:先进典型是民族的脊梁,是时代的丰碑,同时他们也是普通的人,同样也有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和各种生活需求,一味要求奉献,给典型背上沉重的包袱,势必影响其作用的发挥。因此,要努力为典型排忧解难,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爱护典型的风气,克服责奖分离现象,坚持劳酬挂钩原则,在生活环境上求优化 典型精神在改革发展的大业中能否发扬光大,除了典型的示范作用外,还取决于人们对典型的关心和爱护,要形成“人人愿当先进,个个争当典型”的你追我赶局面,同样必须在先进典型的生活环境上求优化。其一,要引导人们纠正对典型精神的误解,破除“当典型吃亏”的看法,在宣传典型精神的同时,要走出“典型只能讲奉献”的误区,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先进典型不但应有政治荣誉,而且还应有一定的物质实惠,从而使争当典型成为社会的时尚。二是要面对典型的喜乐,审视典型的忧苦,先进典型一般都具有忘我无私的品德,这正是值得人们钦佩和学习的地方。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诸方面,负担更重、困难更多。如果让一个典型树起来,典型本身却倒下去;典型精神广为人知,而典型却清贫如洗;人人赞扬典型,但无人将学典型付诸行动,则将是社会的悲剧,先进典型是国家建设的栋梁,理应给予一定的优待。各级政府应制定出具体的典型管理办法及优惠政策,尽快出台一个完备的真正体现先进典型优厚待遇的法规,既要帮助他们解决当前的困难,又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真正使为国家为集体做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能享受与之相称的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