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观,是一个人对人生目的、人生意义、人生道路的总的根本看法,人生观的形成离不开民族传统文化的滋润,特别是离不开民族传统美德的影响。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蕴含着许多有益的人生哲理,有利于人的健康发展。因此,充分挖掘提炼传统道德的优秀成份,有所继承,有所创新,无疑会对人生观教育带来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一、强调“整体”精神,克服极端个人主义人生观 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为人民的整体主义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从《诗经》中提出的“夙夜在公”,墨子提倡的“举公义”、“利天下”,到贾谊《治安策》指出的“国耳忘家,公耳忘私”,都不断强调一种为民族、为国家而献身的整体精神,在这种精神的影响下,司马迁“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以身殉道不苟生,道在光明照万古”;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等,都显示出他们重民族气节、重国家利益,“以天下为己任”、“尽忠报国”,为民族、为国家“舍生取义”,不计个人生死的整体思想。 倡导重群体、重民族和国家利益的整体精神,有助于有效克服极端个人主义人生观。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以个人为中心,认为个人的价值在社会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个人的利益是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从而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对立起来,为了个人利益不惜损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在社会转型期的那种唯利是图、不择手段、伤天害理以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资产的可耻行为,就是极端个人主义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表现。它既损坏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又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是极为有害的。 我们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人生观,就应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整体主义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把个人利益与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清醒认识到,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同个人利益乃至自我价值的实现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全社会的发展为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我们要在整体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努力做到以天下为己任,克己奉公,乐于奉献,超越个人天地,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利益第一,为国家、为民族奋不顾身地工作,成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二、弘扬传统的义利观,清除拜金主义的人生观 义利关系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义利关系有两层含义,一是物质生活追求与道德精神追求的关系,二是个人私利与社会公利的关系。这两个关系问题是人生基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儒家强调“义以为上”、“先义后利”,认为要“见得思义”、“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主张“义然后取”。剔除董仲舒和宋明理学家对儒家义利关系的扭曲,其基本思想是强调在义利相矛盾、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以义为重。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并不是把“君子”和“小人”看作是固定不变的两种对立的道德模式,而是一个评价标准。中国传统的义利观有其历史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义代利的片面倾向,漠视个人的正当利益,而“义”又是从维护封建阶级利益而阐述的,有其阶级的属性,需批判地继承。但是,它也有其积极意义。首先,它确立了正确地解决义利关系的基本原则,强调以义为准,以义制利;其次,它所崇尚的义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人民和整个社会发展的利益在内;第三,它重视人的精神价值和道德价值,并为人摆脱物的奴役和确立主体地位提供了依据。 今天,由于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肤浅理解,拜金主义的盛行成为社会生活中引人注目的现象。拜金主义的产生与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的原则有着极密切的联系。随着货币与商品交换的普遍化,货币可用来购买一切的属性,使其似乎天然地具有支配人们命运的神秘力量而被人们顶礼膜拜。于是有了“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认识。拜金主义人生观把金钱作为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标,是一种腐朽的人生观。在它的支配下,我国社会生活中出现了权钱交易、巧取豪夺、走私贩毒,出卖道德、良心和人格的丑陋现象,“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从而毒化了社会风气,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 反对拜金主义人生观,我们首先要正确对待义与利之间的关系。我们要继承传统义利观中“见利思义”、“君子爱财,取之有义”等合理成份,以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作为人生评判的标准来认识问题和规范自己的行为。社会主义的社会价值目标与价值判断的客观标准是一致的,就个人而言,最优价值目标的选择就是按照社会价值目标,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的选择。显然,从价值评判的角度来看,拜金主义是反科学,因为它把金钱作为人生价值追求的最终目标,而忽视了社会价值。只有将义与利正确结合起来,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才能克服拜金主义,真正实观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发扬崇尚节俭的传统美德,清除享乐主义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