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22)09-0027-09 DOI:10.13660/j.cnki.42-1112/c.015944 近年来,爱国主义成为广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培育爱国主义已成为现代民族国家进行国家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问题的提出 在国家产生之后的历史中,国家一直是人们信赖的精神家园和心灵港湾。直到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时间和空间被压缩,流动的无中心的时空状态取代了稳定的有中心的时空秩序,[1]世界范围内人们之间的交流和交往日益频繁与加深,国家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才开始有所动摇,人们对国家的依赖性以及忠诚度也有所削减。不过,由于不同的群体和个体之间所存在的诸多差异是无法轻易被改变的,这就决定了能够对存有诸多差异的不同群体和个体进行边界区隔,进而为其“很好地提供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2](p212)的国家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仍是无与伦比的;加之,“国家也能够让个体获得生命得到绽放及其价值得到升华的意义感”,[3](p45)这是其他组织或共同体不能给予的。因此,尽管全球化对国家造成了较大冲击,但国家仍然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共同体,仍然是特定人群赖以生存、生活和发展的必要支撑。进言之,对于个体或群体来说,国家依然能够唤起他们共同的情感,这种被国家唤起的情感就是爱国主义精神,“就是千百年来固定下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4](p608) 在中国,爱国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今天,对中国的情感表达即爱国主义精神的呈现更是无时无处不在的。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旗帜,必须要回答的一个根本问题:当代中国爱国主义是何以发生的? 二、既有研究述评 通过查阅既有的文献发现,学界对于“中国爱国主义何以发生”的问题并没有专门深入的研究,有关这一问题的分析及其核心观点主要分布在一些相关研究当中。 对于中国爱国主义何以发生这一命题,殷冬水①、刘晨光②等给出的是“命定关联与后天认知”的解释。在他们看来,人们之所以会爱中国,或者是因为情感即中国是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父母之邦”,如我们拥有共同的祖先;或者是因为理性即认识到作为祖国的中国本身是值得热爱和忠诚的,如中国实现了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等一系列巨大成就;或者是因为情感和理性两者的综合与叠加。 曲伟杰③、刘淑萍④等从“伦理文化共同体”的进路对中国爱国主义何以发生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一方面,国家伦理因其“国家之善”而在多元、多变和多样的价值观、道德观中探索并建构起有超越功能的主流价值共识,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因主流价值共识而热爱中国。另一方面,国家能够将公民这个“单一物”与民族国家这个共同体进行统一,公民因此获得与国家公共存在一体化的价值皈依而热爱中国。简言之,中国爱国主义产生于共同的文化价值和伦理情感。 也有学者从功利主义的视角对中国爱国主义的发生机理进行了研究。在万俊人⑤、肖耀科⑥等看来,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争取的一切都与利益有关,追求利益是人们活动的主要动机和根本目的。相应地,人们是否爱国,根本上取决于国家能否为其提供直接的物质利益、发展的机会和维护持续发展的生存环境。因此,爱国主义产生于每一个国民确保和维护其自身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求,即中国爱国主义由理性驱动并建立在利益满足上。 受哈贝马斯等人的影响,还有学者从宪法视角来分析中国爱国主义的发生。翟志勇认为,作为民族国家即国民国家的中国是一个经由宪法而组织起来的公民联合体,对中国的认同必然表现为对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认同,这是一种宪法爱国主义。进言之,中国国民能够“享受”由宪法而组织起来的公民联合体所赋予并能够创造条件保障的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进而产生爱国主义。⑦相对于伦理文化共同体、功利主义而言,宪法爱国主义的视角放弃或者说超越了对特定传统和群体以及共同利益的认同,而转向聚焦于权利和民主程序。⑧ 综上,既有研究虽从不同视角对“中国爱国主义何以发生”给出了解释,但并没有完整地呈现中国爱国主义的发生机理。进言之,既有研究只是从连接爱的主体与爱的对象的要素层面揭示了中国爱国主义发生的缘由,而没有将爱的对象和主体统筹到爱国主义的发生当中,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对爱国主义的发生机理予以呈现。基于此,本文将在吸收和整合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广义国家的视角来考察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发生机理。 三、分析框架与思路 学界对国家的研究历史悠久。仅就国家起源问题,从古到今产生了多种学说,比较有名的如:亚里士多德的基于人性—社会性的自然生成说,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的基于人性的社会契约结成说,奥尔森的基于利益最大化的匪帮转化说,等等。深入分析这些观点会发现,他们所指的国家其实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国家,而是政府。因此,这些研究者其实讲述的是政府的起源问题。不过,由于政府是国家的核心标志,政府的出现也意味着国家的产生,因此,我们也可以认为这些研究者既是在讲政府的起源或产生,也是在讲国家的起源或产生,但这只对国家的起源或产生有效。即,在研究国家的起源或产生时,我们可以从狭义上的国家即政府切入,而一旦国家产生之后,在研究国家所关涉的问题时,便不能再单一瞄准狭义的国家即政府了——因为政府代表不了国家的全部,而是应该从广义的国家着手,即视国家为一个生命历程,从代表国家产生的标志即政府产生之前的国家的萌芽(指国家的构成要素发育)开始一直到国家的即时状态着手。作为生命历程的国家,包括国家在其整个发育和成长过程中的全部构成内容。在国家发育和成长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特定的阶段及其表现形式都不具有独立的意义,其只是作为生命历程的国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构成元素,不同阶段的形式共同构成了国家。[5](p74-83)这好比一个人,从其形成胚胎起一直往后成长的各个阶段共同构成完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