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03(2022)03-0128-08 DOI:10.14092/j.cnki.cn11-3956/c.2022.03.01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和接班人,理应也必然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任何建设事业的进行和完成,都需要正确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否则事倍功半,法治建设亦不例外。任何投身于法治中国建设事业之中的主体,都需要具备正确的建设思维,否则南辕北辙。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所应该具备的正确思维可以称之为“法治思维”。① 一、大学生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的必要性及意义 不同组织、群体和个人所具备的法治思维的内在主要旨趣和精神内核并不完全相同,就执政党来说,“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动建设学习大国,要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1]。就大学生而言,其所具备的法治思维程度与方式,并不一定要涉及执政的理念与层面。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大学生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是一个合格公民所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立足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大学生群体的法治思维,是指大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原则、内容及法律运行的特质,不断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合理运用权利、依法办事的理性思维,它是一种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对大学生群体而言有着很强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大学生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最根本的是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价值追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宪法,使公民在个人层面、社会层面、国家层面的道德要求有了宪法保障。 将“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倡导的内容之中,说明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的社会主义法治观的践行,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2]对于大学生们来说,也要一开始“扣好”法治观这颗重要的“扣子”。作为法治的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离不开法治思维的树立和运用。因为,观念一定程度上是思维活动的结果,没有正确的法治思维的树立和运用,很难说养成了正确的法治观。大学生时代是培育包括法治观念在内的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段,积极帮助他们学会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内容之一。 (二)大学生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有助于坚定“四个自信” “四个自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在内的党领导中国人民开辟出来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内的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内的各种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家园。法治思维体现着对“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认识和看法,也体现着对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律制度、法治文化的认识和看法,一个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不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相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不满意的人,是不可能具有正确的法治思维的。所以,坚定“四个自信”,必然也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自信,方能坚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仰者,坚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实践者,坚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坚定捍卫者。“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3]法治兴则国兴,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年大学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参与者,通过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见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优越性,从而更好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 (三)大学生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有助于法治社会秩序和状态的形成 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们就一直在追寻着一种有序美好的人类生存状态,在这样一种状态之中,个体的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能够统一协调。在有序的社会秩序和状态中,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社会系统资源配置的统一辨证格式和体态,要求社会公众产生强烈自觉的法治思维。“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带给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越多,人民群众对法治不断向前发展的期盼越明显,对法治更好保障美好生活的需求越丰富。”[4]正是在这种精神氛围中,人的主体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在这种社会状态和秩序中,法律与人的内在需求达到了最大限度的从内容到形式的一致,法律成为人性的一部分,法治思维则自然而然地形成。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从来就是人自身。作为未来社会发展重要主体的当代大学生们,有责任有使命担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从当下做起,在充分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过程中形成一种崭新的生活态度、情感和心态。我们的社会也将越来越靠近和谐的状态,越来越实现一种和谐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