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17)03-0105-07 如何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之间的统一关系,需要从整体性的视角入手。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阐述。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以来,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许多专家纷纷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解读,提出不同的看法。如何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层内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统一关系 学术界普遍存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照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来诠释,并作为一种极为重要的解读思路,甚至是唯一角度。然而,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研究的不断推进,整体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空间不断得到拓展。 1.“三个层面”研究现状扫描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学术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给予了广泛解读。有学者认为,“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培育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基础”[2]。有学者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从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凝练概括,“在国家理想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秩序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个人行为规范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内涵,既承继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源本,又融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现实”[3]。也有学者认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上的规定,是立足国家层面提出的价值目标和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导向上的规定,是立足社会层面提出价值目标和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是立足公民个人层面提出的价值目标和要求。这三个层次的价值理念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融汇统一,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愿望和价值追求”[4],“党的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5]等等,类似这样的解释举不胜举,观点都高度一致。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所谓的“三个层面”,就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上去诠释。从而提出三个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针对国家而言的,是对国家提出的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针对社会而言的,是对社会提出的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针对个人而言的,是对个人提出的要求。然而,这种分类的主要依据在哪里?不妨做如下假设。 2.“三个层面”解读依据的假设 学界为什么要按照“三个层面”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样解读有什么依据,许多学者没有给以说明,从而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质疑,即“三个层面”是否就是唯一的一种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路,或者说是否真正地把握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精神?笔者认为不妨作以下几种假设: 其一,从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作为一种解释依据。提出这一依据,或许在于毛泽东的论述,他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国家和工厂、合作社的关系,工厂、合作社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都要处理好。为此,就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鉴于苏联和我们自己的经验,今后务必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6]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这三个层面,这里就鲜明地提出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明确指出要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才能有利于无产阶级专政。“无论只顾哪一头,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六亿人民的大问题,必须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教育。”[7]从而为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中央文献多次强调,“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8]。在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中,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执政的一种重要观念。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社会财富不断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日益提高,与这个观念密切相关。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很容易就与国家、集体、个人的观念联系起来,结合起来。从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为价值观上对国家、集体、个人做出的要求。 其二,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提出过程作为一种解释依据。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就提出了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目标,要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从而使许多人认为,国家的奋斗目标就是实现现代化,而实现现代化就是要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后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对现代化的认识不断深入,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认识,从原来的“富强、民主、文明”发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而就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因此,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然而然地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理解为国家层面的要求。根据国家、集体、个人的逻辑,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理解为集体(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也就是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