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终端、网络存储、高速宽带、云计算等技术创新应用的普及,人类社会进入大数据(Big Data)时代。以内容的视角看,大数据就是大规模数据或海量数据,具有体量巨大、类型多样、产生速度快、价值含量大等特点,包括不同来源、不同结构、不同媒体形态的各种数据内容,冲破传统的结构化数据范畴,囊括了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以技术的视角看,大数据就是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对海量数据进行的采集、存储、分析、整合和控制。大数据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注入了新的动力,也改变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在大数据趋势下,互联网社会从技术、媒体、文化各个层面进入了新的发展形态,人们的信息交互、交往活动、工作方式、思维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革。大数据环境逐渐成为人类信息社会的新形态,成为人类崭新的生存环境、活动空间和发展条件,也成为意识形态的新场域。借助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和强大的互联网信息优势,西方发达国家正在不断影响、改变着世界的生产生活方式,并进一步在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争夺世界的主导权。可以说,大数据带来的不仅是技术之争、产业之争、内容之争,更是意识形态之争、国家软实力之争。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意识形态工作尤其是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更为艰巨的形势。我们要深入研究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信息与舆论传播的新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意识形态建设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发展,探索大数据背景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的建设规律。 一、大数据背景下网络意识形态的状况与特点 在大数据背景下,信息网络世界与现实物理世界日趋同构化。大数据是记载人类行为和物理世界特征的数字写真,与客观世界同构、同步;同时,大数据作为描述事物同构关系的数字模型,是客观世界中事物的多样性和关联性在计算机世界中的表达。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数据将无限接近客观世界。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开放的互联网空间更是呈现出一个众声喧哗、多元化的思想文化和信息舆论环境。在这样的形势下,网络意识形态呈现出多元主体、多样形态、多种场域的发展特点。 在主体方面,网络意识形态可以分为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社会多元性意识形态和国外异质性意识形态。一是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包括国家的指导思想、主流价值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主流媒体的新闻舆论导向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党的新闻舆论媒体的所有工作,都要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1]5在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主战场的形势下,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要占领互联网阵地,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二是社会多元性意识形态。社会多元性意识形态是基于社会生活多样化、利益关系多样化、社会组织多样化等状况而形成的多元化主体的大众意识形态。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活跃,主流的与非主流的同时存在,先进的与落后的相互交织。这既为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也带来了社会思潮的纷纭激荡。[2]葛兰西关于意识形态的思想对于我们认识社会意识形态具有启示意义。他认为意识形态是具有实践意义的世界观,是一定的社会团体的共同生活在观念上的表达。他把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分为两个主要层面,即市民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社会(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政治和法律上层建筑),其中,市民社会是由各种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介、民间组织构成的。[3]结合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状况来看,当前受到普遍关注的“两个舆论场”现象正是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主体的体现。如有研究者认为一个是以党报党刊党台、通讯社为主体的传统媒体舆论场,一个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媒体舆论场。[4]也有观点认为是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不同。[5]无论怎样划分,在意识形态的视野中,这实际上是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和社会多元性意识形态的区别。三是国外异质性意识形态。国外异质性意识形态包括西方政治民主观、“普世价值”论、“中国威胁论”等内容,是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进行竞争和对抗的内容。异质性意识形态把自己包装成国际思潮、学术理论、文化产品等多种形态输入中国,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产生冲击、解构、抵消作用。在当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的复杂背景下,意识形态领域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前沿。有研究认为,我们同各种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6]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企图凭借其经济优势和科技实力,利用互联网输出其思想文化和政治观念,争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产生深刻影响。 在形态方面,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多种形式。在大数据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的条件下,文字、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的数据信息都能够被捕捉和处理,这使得多种形态的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把握成为可能。就当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状况而言,需要关注三种典型的内容形态:一是网络社会思潮。网络社会思潮是在网络信息传播环境下,反映人们的利益或要求并对社会生活有广泛影响的思想趋势或价值观念。作为系统化的思想理论,网络社会思潮是网络意识形态中理论化、结构化特点比较突出的内容形态。有研究者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新自由主义思潮、西方多党制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当代中国保守主义、个人主义思潮、人道主义和异化思潮、“普世价值”思潮以及“中国威胁论”等国际思潮进行了论析,并认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成就的扩大、深层矛盾的凸显、国际环境的日益复杂,这些社会思潮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而且会更加顽强地表现自己。[7]总体而言,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大变革在意识形态领域集中表现为各种社会思潮的交锋,这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的进程。尤其是随着网络空间和信息传媒的迅速发展,思想表达的公共空间更加广阔,为不同思潮的滋育、传播、交流和碰撞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当前在我国,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多元的意识形态竞争平台,展现出各种社会思潮交流、交锋、交融的思想文化图景。二是网络舆论。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8]网络舆论是网络传播环境下社会舆论的新形态,当前在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产生着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在大数据的视野中,网络舆论是网络意识形态中以事件、问题、人物等为核心要素的内容形态。当前,基于社会突发事件、国内外重大事件、社会公共问题而产生的网络舆论承载着意识形态的内涵,多数舆论辩争往往会不同程度地上升为意识形态论争。三是网络文化。文化是人们社会生活实践的产物。网络文化是网络意识形态中以日常生活内容为核心要素的表现形态。这里的文化指的是狭义的文化,其典型形态有网络文学、网络艺术、网络语言、网络伦理道德等。与网络理论思潮相比,尽管网络文化的内容在逻辑力量、内容体系等方面有较大不足,但其具有的生活化、感性化、碎片化、通俗易懂等特点,使其易于广泛传播和接受,显现出对整个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极为显著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如“网络恶搞”“网络狂欢”等网络文化现象对意识形态的影响不可小觑。从数据分析的角度来看,虽然网络文化中的图片、视频等内容属于以往难以处理的“非结构化数据”,但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应用,这些包罗万象、价值丰富的数据在被进行专业化“加工”后就会呈现出意识形态的有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