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08(2015)03-0010-05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多元化社会背景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旨在达成一种善治的理想状态,实现国家富强、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含的这种价值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内核是一致的,这种内在的一致性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支撑、引导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精神内核,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历史和现实都已表明,构建具有强大引导力和凝聚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人民的幸福安康,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为此,我们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反映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大支撑 现代化是一个社会发展和变革的过程,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过程。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背景下,现代化是国家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国家力量增强的重要表现。然而,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离不开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标[1]。可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制度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价值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想保障。 (一)制度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确立为国家建设的基本理念,并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这是继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目标之后,党和政府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命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模式的现代转型,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制度体系作为一种根本性的规则体系,具有普遍的规范性和强制性。普遍的规范性有助于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预测,从而起到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普遍的强制性能够纠正治理中的不恰当行为,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度体系通过提升治理效果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利益,从而确保善治的实现。可以说,治理归属于国家制度,治理的有效性以制度在社会实践中的规范运用为依托。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以制度现代化的实现为基础和前提。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提出从一个侧面说明,没有能够超越制度体系的国家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规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性和独特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是国家发展和进步的重要保障。因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国家治理水平是检验一国制度是否完善、稳定的重要标志。一个国家的制度与这一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之间应当是一种协调的关系,如果二者相违背,就会影响国家的治理水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国家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以实现制度现代化为基础和前提[2]。制度现代化要求增强作为国家基本架构的制度体系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实现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提升国家治理的实际效果。当下的中国正经历着深刻的社会转型,我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程度还不够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存在着不相适应的地方。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迫切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制度的现代化是决定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性因素,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价值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想保障 政党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角,制度体系是国家基本架构的体现,价值体系是国家精神文明的反映。治理体现的是国家、社会及公民之间以信任、互惠和合作为价值理念而建立的责任制衡关系。治理既可以表现为对社会的控制,也可以表现为对社会的引导[3]。在这样的逻辑下,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推进既离不开健全的制度体系,也离不开完善的价值体系。因此,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不仅需要以制度体系为基础的“硬治理”,而且需要以价值体系为基础的“软治理”。其中,以制度体系为基础的“硬治理”以发展和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是一种根据既定规范,依靠组织进行程式化治理的模式;以价值体系为基础的“软治理”是以实现价值认同为终极目标,通过对文化和价值理念等精神资源的有效运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进而实现价值认同的柔性治理方式[4]。“硬治理”与“软治理”的相互配合会形成一种正向合力,共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形成国家层面上的有效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