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2)05-0007-06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1],对于这样一个确保社会主义方向的核心价值的教育,意义非同寻常。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时,有一些基础性的问题需要认真思考,予以厘清。既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理论性、逻辑性,又要体现传播接受的规律、政治教育和价值教育的规律、教育规律。 一、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汇综铸了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社会提供着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构成一个严谨一贯的整体。注重逻辑性、科学性、规律性,是社会主义价值追求的论辩证成,有着逻辑体系所要求的自身的圆融性、自洽性。核心价值体系来自于唯物史观这一坚实的理论根基,决定了其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相一致,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具有人类发展的先进性,顺应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代表着人类前进的价值方向,是我们凝聚共识、形成共同思想基础的理论根基。列宁指出:“为什么马克思的学说能够掌握最革命阶级的千百万人的心灵,那你们只能得到一个回答:这是因为马克思依靠了人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获得的全部知识的坚固基础;马克思研究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导致共产主义,而主要的是他完全依据对资本主义社会所作的最确切、最缜密和最深刻的研究,借助于充分掌握以往科学所提供的全部知识而证实了这个结论。”[2] 核心价值体系之所以作为“体系”,要体现这一理论的完整结构,博大精深,系统圆融。而“核心价值观”则需要人们简明地把握,朗朗上口,化识为智,转识成德,在价值选择和实践行动中体现,因而是核心价值体系最简洁、最直白的体现,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简洁、更鲜明,更富有凝聚力、感召力,更易于传播、深入人心。 价值观是关于价值的基本观点,起着评价标准、评价原则、评价尺度的作用,核心价值观统领着具体价值观,如经济价值观、政治价值观、道德价值观、职业价值观、生活价值观等。价值观既是对价值问题总的观点,具有一般的指针意义,又有其时代特征,与特定的社会阶段、历史时期、文化背景等具体情形相联系,有着它自身的丰富内涵。经济关系、社会形态、社会理想等都对之产生影响。这种时代特性赋予的价值观具有与现实脉搏息息相通的品格,一定的价值观念总是可以折射出当时社会历史文化的状况。具体到当今时代,正确的价值观,不仅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提供思想保证、价值基础、精神动力,同时还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是我们努力的一个方向,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价值观反映出了从事物质活动的终极意义与追求,它是生活的目标与意义所在。 这方面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如:深入研究与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结构要素、内在关系,“继续深入研究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研究与凝练不同群体的价值观,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等等。 二、国家意识形态与个体发展需求的关系 马克思说过,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程度。要发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就要充分发挥这一科学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说服力,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特征的要求与体现,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精神力量。作为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需要传播、普及、推广、践履。但国家意志如何与个体发展需求相一致?如何把国家意志与个人发展的需求有机结合? 价值教育不能总是“我要求你如何如何”,而是要体现“你自身发展要求如何如何”。在价值问题上,行动者、主体的自身需求、自身向善的动力,是根本的内因,非常重要。其实,二者可以有一个很好的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推崇的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与人的需要高度一致,个人与共同体的一致。在马克思看来,真正获得自由和独立性的个人会形成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一方面,“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另一方面,“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5]。马克思主义最重视的,是现实的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6],人的需要应该得到全面的发展,使人不再成为“非人的、过分精致的、非自然的和臆想出来的欲望的机敏的和总是精打细算的奴隶”,从而使“人的需要的丰富性”真正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7]。在这里,劳动者将成为“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8]。劳动的普遍化、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使社会和个人都将有更多的非劳动生产和余暇,这就为全体社会成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了条件。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私人,是“非政治的人”,是自然人,具有感性的、个体的、直接存在的人,是本真的人。人在摆脱了物的支配关系,亦即摆脱了生存压力之后,就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可以按个人的兴趣、爱好、个性、天赋、自由而多样化地发展自己,人就不会成为强加于个人的社会分工的奴隶。共同体是个体自由全面发展其才能的必要条件,即个体获得人格自由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