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精神是民族生存、延续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整个民族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它传承于民族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和各个领域之中。当今时代,随着世界经济、政治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活动的领域更加深广、活动的内容更加复杂、相互间的关系更加密切,民族精神的传承领域对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的影响也就更加具体而深远。只有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问题,才能在中华民族活动的各个领域、各个时期都始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一、文治教化与民族精神的传承 弘扬民族精神重在加强教育,贵在坚持不懈,关键在于将民族精神内化为人的思想灵魂和行动准则。教育系统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从古到今都为全社会的民族精神传承发挥着带头、示范和辐射的作用。历史表明,民族精神的传承和培育,必须从青少年抓起,从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和人的全面发展抓起,贯穿于从家庭、学校到社会,从儿童到老人教育和做人的全过程。 创立民族精神的目的就是为了教化社会。中华民族精神体现于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之中,分散于人民群众长期的历史创造之中,要将其概括提升为理性的民族灵魂,即积极进步、指导历史前进的精神力量,必须经过思想家提炼,才能成为一种自觉状态,并经过他们的传播,成为全民族所共同尊奉和自觉实践的特有精神支撑。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儒、墨、道、法、释诸家都对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形成做出了各自不同的贡献,并教育了子孙后代,使他们创造出更加灿烂光辉的文化精神。生活在中国最下层的受剥削受压迫的广大民众,从大量的大众文化所提供各种不同人物的生活经验与人生价值观中,得到精神的熏陶和教化,内化为自己的思想灵魂和行为准则。在当代,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注重民族精神的教化功能,着眼于“四有新人”的培养。 家庭是传承民族精神的最重要环节。数千年来,家庭几乎是人一生都难以离舍的政治、经济、道德、宗教、人格、教育、法律、生育、娱乐、心理等的场所。家庭的凝聚力与中华民族整体的凝聚力紧密联系。中国的家庭向来提倡内部互尊、互信、互帮、互商、互谅,邻里之间友好往来,而且通过日常生活之中融乐和谐的家庭生活和彼此间的爱心情感,以口头传授与榜样示范等最灵活最普通的教化方式,在人格塑造中传承民族精神。孩提时代,长辈有关良好品德培养的谆谆教诲和示范,能够对人一生成长产生规范和约束作用。中国民众在长期的艰苦劳动和生活中,形成了坚忍不拔、顽强进取的精神,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的生活习惯,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良好品格,先人后己、敬长爱幼的良好美德,喜爱圆融、和谐,迷恋宁静、和平敦厚朴实的独特习性,爱家乡、爱故土、爱民族、爱祖国炽热情感,成为中华民族的遗传基因,深深地根植于中国民众意识之中,一代又一代不断发扬光大。虽然在当代社会的巨大变革中,家庭组成和作用在逐步地发生着变化,但是家庭作为儿童的第一所启蒙学校、父母作为子女的首任启蒙老师和终身老师的地位和作用却没有变。抚养、教育子女是社会赋予父母的神圣职责,必须按照国家教委、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要求,无条件地承担起这个责任。 学校承担着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任务。民族精神蕴含于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是民族文化传统的灵魂和核心。进行中国文化传统教育的首要目的,就是振奋民族精神。我国历史上普遍流行的众多教材,与广大民众的文化水准相适应,不但蕴含了丰富的文化知识,而且赞颂了节约、勤劳、谦虚、正直、诚信等良好的道德风范和传扬了忠孝仁爱等伦理道德观念。虽然封建统治者企图以此作为对民众进行教化的工具,但这些将儒家思想通俗化诠释后的读物,却使民众从中受益匪浅。各级学校通过文化教育,将民族精神和科学文化知识传授给学生,尤其是通过为师者们的为人师表的感染和校纪校规的约束,容易使受教育者将民族精神逐渐地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当今的学校,担负着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必须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救化学生对国家、对历史、对祖先、对民族的认同感、自尊感、荣辱感,这是国民童识和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关系到国民的整体素质,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宗教在传承民族精神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宗教作为一种社会信仰,决定了它直接参与着对民族成员社会信念、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的塑造。虽然大部分宗教具有悲情、遁世、宿命的特点,但它也有着向善、宽容、追求、美好、诚信和献身精神等显著的积极因素。“当宗教向社会传布它的教义箴言的时候,它的积极精神也在塑造着一种进步和文明;当信众们虔城地接受这些要素的时候,他们的心灵也在经受着一种文明的熏陶。宗教具有的长期性和普及性使得民族精神中所需的积极的价值观和社会理念在社会中得到广泛的熔铸。[1](P26-27)在古代中国,“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守静致虚,道法自然”、“雄赡浩博,赫奕天下”、“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分别成为儒家、道家、墨法兵诸家、佛家等文化精神和理想人格。特别是“儒家学说经历代学者加工改造,并与其他学说相斥相吸,丰富了自己的内容,经过社会的选择,完善了自己的形象。最后,终于凝聚为民族精神的主体内容,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之一,对我们民族的理想人格、思维方式、价值倾向以及社会居高不下心理等产生了深远影响。”[2](P283、470)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将长期存在。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性,支持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和民族精神要求的解释,继续发挥并努力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在传承民族精神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