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宣部拟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新时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在祖国历史上,爱国主义历来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新中国成立以来,爱国主义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新时期的爱国主义又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精神力量。爱国主义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广州市在继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如何贯彻《纲要》的精神呢?我个人的体会是:必须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坚持以“育人为本,立足教育,重在建设,贵在实践”的基本原则,贯彻“加强领导,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落实基层,形成合力,讲求实效,建立机制”的基本思路,运用“建设基地、打好基础;编好教材、系统教育;抓住载体、组织活动;学习先进、树立典型;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行为养成、形成规范”的基本方法,建设好这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一、从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高度深化认识,提高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自觉性 列宁曾经说过:“爱国主义是由于千百年各自的祖国的彼此隔离而形成的一种极其深厚的感情”。江泽民同志也指出:“我们所讲的爱国主义,作为一种体现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深厚感情的崇高精神,是同促进历史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同维护国家独立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深厚的感情表现为对祖国的锦绣山河、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勤劳人民的热爱,对祖国、对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的关注,为民族的解放,为祖国的独立、繁荣、昌盛而奋斗的责任感和献身精神。这种崇高的感情使人们把个人和祖国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履行公民对祖国的义务,这是维护国家的独立,促进民族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是,人们的爱国思想感情并不是自发产生的。要使人们真正懂得爱国的道理,把朴素的乡土意识上升为对民族的理性和良知,树立正确的爱国观念,养成对祖国的深厚感情、坚定的爱国信念和高尚的爱国行为,就需要进行爱国主义的教育和实践。 党的基本路线提出,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完成这个体现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艰巨而宏伟的社会主义大业,“最重要的是人的团结”,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也就是爱国者的大团结。大家知道,我们祖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民族方面说,有56个民族分布在我国辽阔的土地上;从社会阶层方面说,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还不发达,在以公有制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的同时,还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因而也存在着不同的社会阶层、社会集团;从党派方面说,除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随着我国在1997年、1999年先后恢复行使对香港、澳门的主权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实施,在祖国大陆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的同时,台湾、香港、澳门还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政治、思想、信仰、利益等,必然是复杂多样的。但爱国主义仍然是广泛的社会意识,是全国各族人民、各个阶层和社会集团大团结最基本的政治基础。党的十四大指出:“必须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必须依靠各族人民的团结,必须依靠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所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我们就能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有了可靠的保证,“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这个海内外亿万炎黄子孙的共同要求、全民族的强烈愿望就能够实现。我们应该从这样的政治高度、战略高度来加深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认识,提高贯彻执行《纲要》的自觉性、积极地、创造性地把我市的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发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牢牢把握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和特征 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爱国主义从产生到消亡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其具体内容、具体形式以及推动爱国主义前进的社会力量,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就是说,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在不同的时期、不同历史条件下,有着不同的要求和表现,彼此交相辉映,一脉相承,构成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这个光荣传统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基本特点,概括起来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侵略;热爱祖国,为创造和丰富中华民族的物质、文化作出贡献;推动祖国进步和繁荣,反对倒退。中华民族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是在中华民族长期的经济发展和悠久历史演进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反过来它又对中华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进步产生重大的影响。千百年来,爱国主义犹如奔腾不息的历史长河,哺育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出现了无数的爱国英雄人物,流传史册,千古传颂。特别是在近代,即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民进行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斗争,付出了重大的流血牺牲,粉碎了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灭亡中国的迷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历史上最先进最伟大的爱国政治力量,它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和巩固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一百多年来爱国志士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和民主自由的理想。 一部中华民族史,也正是一部爱国主义发展史。千百年来,爱国主义的优秀传统深深地融入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民族性格和民族气概之中,塑造着整个民族的精神品格和道德风貌,凝结出爱国的思想观点和爱国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成为人们的价值导向、行为规范和理性精神。诸如:“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孔子)、“精忠报国”(岳飞)、“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一片丹心图报国”(于谦),表明了“志士仁人”把忠于祖国重于个人生命,为祖国献身、重义轻生,保持崇高的气节,作为人生最高尚的价值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封侯非吾意,但愿海波平”(戚继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孙中山),体现了个人对国家的兴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祸福荣辱置于度外,把祖国的命运和个人的命运连结在一起的人生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己”(诸葛亮),反映了爱国者在任何情况下都经受得起严峻的考验,具有忠贞不渝的节操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爱国主义是整个民族精神的共同“语汇”。每个国家都以是否热爱自己的祖国、能否为国家贡献力量作为尺度,用以评价一切个人、集团、政党、阶级,评价一个国家的社会道德状况。同样,爱国主义也是衍生国防意识的重要源泉。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应当具有牢固的国家利益观念和国防观念,具有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具有忠于祖国的坚贞信念和为祖国献身的崇高理想。纵览历史,出于爱国之心而舍身忘死地为保卫祖国而战的英雄,何止千千万万!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争取独立和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就是一部气壮山河的英雄史诗。从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义和团运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抗美援朝以及多次自卫反击作战,这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都反覆证明,为争取祖国的独立、保卫祖国安全而英勇献身的精神,永远是爱国主义的重要体现。今天,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植根于五千年中华文明之中的爱国主义优秀传统,同时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新的灵魂,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