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爱国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独有的道德规范,但历史上的爱国主义都不可能把爱祖国同爱祖国的社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爱祖国同爱祖国的社会制度的结合提供了条件。当今,坚持社会主义,就是坚持爱国主义,爱国主义同社会主义是内在统一的。 【关键词】 爱国主义 社会主义 统一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是一部洋溢着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著作。这部著作爱国主义的最突出、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热爱祖国同热爱祖国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有机结合起来,并深刻揭示了爱国主义同社会主义的内在一致性。 爱国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独有的道德规范,在以往的三个阶级社会形态里就存在了。但历史上的爱国主义,都不可能把爱祖国同爱祖国的社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根本原因是爱国主义同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所反映的利益不同。作为处理个人利益同祖国利益关系的道德规范,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是祖国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为了祖国,个人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爱国主义所反映的,是不分阶级、不分民族的祖国人民的共同利益。而阶级剥削的社会制度,所反映的是剥削阶级一个阶级的利益。在剥削阶级看来,它的一己私利高于祖国的利益。这样,在外敌入侵的时候,如果反抗入侵者的斗争会危及剥削阶级的统治地位,统治集团便会奉行妥协投降的政策,走上卖国主义道路,转而镇压人民的爱国主义斗争。只有当统治阶级的力量比较强盛,国内阶级矛盾比较缓和,反抗外国侵略者的斗争有利于剥削阶级巩固其统治地位时,它才会坚持爱国主义的民族战争。显而易见,剥削阶级爱它们的剥削制度甚于爱祖国。历史上的劳动人民才是爱国主义的真正实行者,但劳动人民坚持反抗外国侵略者的爱国斗争,其目的是为维护祖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而不是为了维护当时的剥削制度。有时,劳动人民一面反抗外国侵略者,一面要推翻国内的剥削制度,如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和我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爱祖国同爱祖国的社会制度的结合提供了条件。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对立,除了极少数敌对分子外,在人民内部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制度不仅符合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利益,也符合全民族的利益,所以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都可以做到爱祖国和爱社会主义。当然也应当指出,在我国现时条件下,“爱祖国”同“爱社会主义”也是有区别的。新时期的爱国者有两类,一类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一类是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二者的区别在于;凡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必定拥护祖国统一,拥护祖国统一的不一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可以说,现阶段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一是拥护祖国统一,二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前者是低层次的要求,后者是高层次的要求。对前一类爱国者,《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有明确论述:“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61页,以下凡引自该书的引文,只注页码。) 把爱国主义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研究和宣传,过去做得很不够,一讲无产阶级的爱国主义,往往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联系起来。现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把爱国主义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的典范。 小平同志是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又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1989年9月4日,八十五高龄的小平同志在为辞去他所担任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写给中央政治局的信中,有一段感人至深的话:“作为一个为共产主义和国家的独立、统一、建设、改革事业奋斗了几十年的老党员和老公民,我的生命是属于党、属于国家的。退下来以后,我将继续忠于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国人民既然有能力站起来,就一定有能力永远岿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同上第323页)这里,既表达了一个老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事业(包括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也表达了一个老公民为国家、为民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尚情怀。小平同志的典范作用,不仅在于他一身兼有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和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双重品格和身份,而且还在于他深刻地揭示了爱国主义同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的一致性。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四项基本原则的第一条。对于中国为什么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一般的论著基本上是援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从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与激化角度去论证。但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基本上没有重复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讲过的那些道理,而是把走社会主义道路同中国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用质朴的语言讲出了令中国老百姓信服的实实在在的道理,用一句话来概括(不一定准确),就是社会主义道路能强国富民,振兴中华民族。 强国,是指社会主义道路能使中国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受帝国主义列强欺辱奴役的地位,走上独立、富强的发展道路。对此,《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首先,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用中国历史教育青年》、《结束过去,开辟未来》等篇中,小平同志多次回顾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压凌辱的历史,指出从鸦片战争以来,,我国有识之士包括孙中山都在寻求中国的出路。“孙中山开始就想学习西方,所谓西方即资本主义。后来,孙中山觉得资本主义西方不行了,提出‘以俄为师’,学习十月革命后的俄国”(同上,205页)。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搞了二十几年,中国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是不能成功的。”(同上,第62页)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小平同志得出结论说:“这个历史告诉我们,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不行,中国除了走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别的道路可走。一旦中国抛弃社会主义,就要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要说实现‘小康’,就连温饱也没有保证。”(同上,第206页)针对有人提出的“如果中国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人民是不是也能站起来,中国是不是也能翻身?”的问题,小平同志明确回答说:“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穷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同上,第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