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培育的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为祖国的尊严、独立、统一、繁荣和昌盛而奋斗的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崇高的奉献精神。因此,这一高尚情操,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再创辉煌的精神支柱,是奋起抗击外来入侵之敌的一面光辉的旗帜。在当前学习、宣传、贯彻《爱国主义实施纲要》的同时,对爱国主义的若干理论问题作些探讨是极为必要的。但由于爱国主义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既是伦理学,亦是政治学范畴的问题,对其作出理论上的阐释是颇有难度的,因此,拙文冠以“试”字,以示探索性和求教于方家的意思。 一、关于爱国者与民族英雄 邓小平同志精辟地指出:“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①。根据笔者学习体会,似可概括为三点: 一是热爱祖国,其内容极为广泛,几乎涵盖了祖国的自然和社会、历史和现状。诸如,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丰富的资源、语言文字、风土民情,文化传统,进步的社会制度等等。其中亦涵盖热爱自己的民族——中华民族,有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邓小平说:“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②。热爱祖国是中国人民的光荣传统。李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奔腾到海不复回”,表达了诗人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炽热之爱,成为千古之绝唱。苏东坡被贬到一个“食无肉,病无药,居无室”的荒凉的海南岛,可是在诗人笔下却成了一块令人神往的宝岛:“九死南荒吾不恨,兹将奇绝冠平生”,“垂天雌霓云端下,快意雄风海上来”,甚至表示“余生欲老海南村”。杜甫的“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则表达了诗人对人民疾苦的深深的同情。所以我们称颂这些诗人为“爱国”诗人。 二是保卫祖国,为维护祖国的领土完整、独立自主而奋斗不懈。一旦遇到外来入侵之敌,即挺身而出,保家卫国;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不惜献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其中杰出者,就是民族英雄。就近代而言,鸦片战争时期有林则徐、邓廷桢、关天培、陈化成;太平天国时期有洪秀全、杨秀清、洪仁玕、石达开、李秀成、陈玉成;中法战争时期有冯子材、刘永福;为保卫祖国领土完整而斗争的还有左宗棠、曾纪泽;中日战争时期有邓世昌、林永升;戊戌变法时期有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辛亥革命时期有孙中山、黄兴、邹容、陈天华、秋瑾、徐锡麟、陆皓东、禹之谟等等。古往今来,许多爱国志士慷慨悲歌,抒发了他们的豪情壮志:曹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为归”,吕坤的“有益国家之事虽死弗避”。近代革命家秋瑾女士,在甲午战争之后,痛感国土沦丧,写下“金瓯已缺总须补,为国牺牲敢惜身”,“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的诗句,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催人泪下,表达了女革命家为收复失土而献身的崇高的爱国情操。 三是建设祖国,海外赤子回乡兴办教育、实业、社会福利事业,或在科技上有重大发明创造,为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显著贡献者,或在国际体育等竞赛中为祖国争得了荣誉者,或学成归国,为祖国繁荣、富强而贡献聪明才智者,或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奉公守法,起了一个镙丝钉的作用者,都是爱国主义者。当一个社会制度已经衰朽,阻碍祖国的繁荣、富强,革命的志士仁人率领广大人民群众,推翻代表腐朽制度的旧政权,使生产力获得解放,使祖国走向繁荣、富强者,则既是革命家,又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就是这样一批革命家,兼伟大的爱国主义者。 二、爱国主义的时代性与继承性 爱国主义是个历史范畴,时代不同其具体内容和形式各异,但又有着世代相继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即热爱祖国、保卫祖国、建设祖国。 在古代,由于中华民族组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经历了一个“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漫长的历史过程。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之间,既有和平交往的一面,又有相互征伐的一面;既有在统一政权下共同生息的时期,又有几个政机并存,各自称雄于一方面的时期,匈奴、鲜卑、氐、羌、突厥、回纥、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等族都相继建立过政权,其中蒙古族建立元朝和满洲族建立的清朝,都曾经是全国性政权。似乎不能因为当今这些少数民族已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曾经有内外之分,亦有是非曲直之别,从而抹煞岳飞和秦桧、史可法与吴三桂的原则区别;亦不因为需辨明内外、分清是非,就纠缠历史老帐,甚至与近代列强入侵相提并论。中国古代史上的爱国主义——热爱祖国、保卫祖国与建设祖国,通常是以“忠君爱国”与“夷夏之防”的形式出现的。 关于“忠君爱国”,有人认为,忠君是忠于一姓一氏,这是愚忠,既然是愚忠,即是一种奴才思想。在笔者看来,此乃脱离历史背景的偏颇之见。古代君国一体,“君”往往是一个国的象征,号召群众的一面旗帜,忠君与爱国通常是一致的。作为封建伦理观念,其时代局限与阶级局限毋庸置疑;但民族英雄的“忠”是否皆为愚忠,则要作具体分析,决不能一棍子打死。生当战国末年的屈原,他希望自己的祖国(楚)通过改革弊政、联齐抗秦,走向强盛,但其言不用,终于国破而家亡,诗人则以“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挽歌中投汩罗江自尽。面对背弃盟约,大举南侵,攻燕京,俘虏宋徽宗、钦宗二帝的金兵,岳飞为了雪耻复仇,收复失地,与金兵搏斗,累建奇功。这种气吞山河的正义之举,决不是什么愚忠。有人认为岳飞在《满江红》中有“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之句,如若给岳飞以“民族英雄”的桂冠,会影响民族团结。笔者以为,这是岳飞对女真奴隶主贵族蹂躏中原、荼毒生灵的愤激之情,又是对被欺凌的自己祖国和人民的热爱之情,保卫之情。史可法在清兵压境的危难时刻,坚守孤城,与扬州城共存亡,克尽作为封疆大吏的职守,这又是什么愚忠呢?按儒家的“忠”,也非臣对君的绝对服从的愚忠,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③。显然这是以礼为“忠”的前提的。孟子进一步发挥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④。这就更为清楚地表述了臣对君的态度是以君对臣的态度为转移的。根本不存在愚忠。所以范祖禹在《唐鉴》中阐释“忠君”是“从义而不从君”,“君有不义,不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