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增强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的生命力,始终是困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注重国有资产的质量,以实现国有经济成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的思想。开扩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审视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的得与失,对全民所有权在股份制企业中的体现形式——国有股所应有的作用应当形成足够深入的认识。 一、国有股的作用 国有股是国家股与国有法人股的统称。依据我国《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界定,“国家股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股份制试点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含现有已投入企业的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用国家授予其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制试点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其性质均属国家所有,统称为国有资产股(简称为国有股)。”按照国资局发布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股权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资产构成中有国有股的企业,有国家参股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国家绝对控股是国家持股比例高于50%;相对控股是指国家持股比例在30%—50%之间。国家股与其他股份在权利、内容上并无区分,同股同权。 国有资产以国有股的形式出现,是对“全民所有”的新演义。国有资产不再是具体的一座厂房、一种设备、一个产品的物质形态,而是体现为投资者手中的权利。国有资产管理者通过行使股东权,选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确定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制定公司的经营方略,影响、控制整个公司资产的运行,为投资带来增值。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国有股发挥着静态作用。 第一,以国有股权的形式实现国家所有权,是我国国有企业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如何解决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把政府直接的行政干预排除在企业管理之外,把企业的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难题。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找到实现国家所有权的正确而有效的途径。国有股方式无疑是一剂良方。国有股把资产体现为权利,表达的是一种经济观念。国家以国有股的股权为依据,实现对资产的经营管理。以股利、市值升值形式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收益。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与其他各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按照市场规律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正是市场经济对企业制度的首要要求。 第二,实现并提高国有资产的经济效能,培育它们强大的市场生命力。我国国有资产从量上看,存量总额巨大。但从质上看,总体经济效益低下。许多资产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部分资产陈旧老化失去现实的使用价值。盘活沉淀在国有企业中的存量资产,变国有资产在国家资本结构中量的优势为质的优势,让国有资产有效地运转起来,实现高收益率,成为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排头兵,是我国经济改革实践正在探索的问题。把国有资产转换为国有股的形态,藉股份制改造和股份公司的直接融资是盘活资产的有效方式。在实践中,已成功地采用收购、控股的方式,把重复建设的分散资产组成优势资产,实现高效率的资产重组;采用直接融资的方式为企业的更新改造筹措资金;采用股份制改造,多重控股的形式组建企业集团,实现规模效益,形成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企业。大量的闲置资产、低效资本已转化为高效资本。 第三,国有股在动员各种资金转变成资本,在国家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国有股是发起人的权利体现,是股份公司向公众募集资金的基础。在A股、B股市场,吸纳国内社会闲散资金和国外有意到中国投资的资金,为国家建设输血。1994年,全国有3523户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募股前净资产为2298.95亿元。 募股后公司总股本达2864.71亿元,国家股共动员了565.76 亿元的资金注入企业。足见国有股在直接融资市场上的号召力。大量闲置资金在国有资产凝聚和引导下,转变为具有再生产活力的资本,成为国家经济增长的动力。 国有股的上述静态作用,在我国已被广泛的认识并应用着。但国有股的动态效能却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了。尽管由于受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在我国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原因所限,从动态的角度研究国有股的作用,仍非常必要。 国有股的动态效能,是指国有股在流通和转让中发挥的作用。以下,我们将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第一,国有股的流通转让,可实现资产与资本的互相转换,以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发挥资本的经济效应。当今世界,是资本高度流动的当代市场经济时代,各种国际性的、区域性的、国家性的资本市场,为资本的投入和流动提供了场所。各国市场日趋扩大开放程度,世界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贸易自由化为资本的流动提供了广阔空间。大量的资金在地区、国家和产业间流动,寻找焕发生命力的生长点并与之结合,以期获得财富的最大增长。资本在流动中获得活力。国有股权已使国有资产脱离了具体的实物形态,使之有可能在证券市场中流通,在流通中转变为资金,再由资金转变为新的资本。若把国有股权凝固,沉淀在某一具体企业,无异于将国有资产等同于一座具体厂房、设备,当他们再也无法创造市场需要的产品,静止的国有股权所代表的资本,只能沉淀为无效资本而无计挣脱。只有把国有股导入流通,才能使国有资产回到资本循环中,寻找高效益的落脚点,以创造财富的资本状态存在。在流通中带回收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国有股的流通、转让,有利于调整国家的产业结构,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资源不合理配置,造成国家部分产业部门经济效益低下,经济发展在产业和地区间失衡。解决好这个难题,是保证我国经济健康、稳步发展的关键。国有股份进入流通,提供了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国有股由静止状态进入流通、转让,使国有资产可能从夕阳产业流入朝阳产业,从低效益产业流入高效益产业,从国家限制发展产业流入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并集中有限的国有资产确保国家重要命脉产业部门国有股的控制地位。但国家控股并非要求国有股占某企业股权的绝对多数,国家持股比例要视具体企业的股权结构而定。只要能实现控制权即可。抽出部分国有股流入需要的产业部门,动员更多的社会游资转为有效资本。这样,从产业的增量上,国家可以从控股企业、一般行业、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中抽出资金,加强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以改变这些产业对经济发展全局的掣肘。在存量方面,通过国有股的流通,可以打破地区、行业限制,进行资产重组、兼并和转让,促使资源流向经济效益好的部门、地区、企业。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