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观上,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受到学者们的长期关注,创业资本(venture capital)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资本,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及作用机制也获得学者们的共识(Kaplan & Lerner,2016),学者们从各个角度对创业资本开展研究。在Da Rin et al.(2013)关于创业资本的文献综述中,被提及的研究主题涉及如下方面:经验研究的数据来源与方法;被投企业的投资行为;创业投资机构本身的行为;创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创业资本与宏观经济的关系。关于中国创业资本的大样本实证研究也未能脱离Da Rin et al.(2013)给出的框架(吴超鹏等,2012;余琰等,2014;Guo & Jiang,2013)。然而,在早期创业资本的理论探讨中,创业资本往往伴随着企业家而存在。正如Hart(2001)在综述融资契约理论(financial contracting theory)时所指出的,这类理论的背景往往是一个拥有某个创意(idea)但没有钱(money)的企业家与一个有钱但没有创意的创业资本家在交易,由此达到帕累托改进。而理论探讨的重点内容则是二者之间如何配置控制权,以致Hart(2001)宣称公司价值取决于控制权的配置。 然而,虽然理论上对创业资本和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配置倍加关注,但在实证研究中能够提供经验证据的文献则相当稀缺。一个里程碑式的研究来自Kaplan & Stromberg(2003,2004),他们利用来自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家签订的融资契约数据,不仅描述了真实世界中的融资契约安排及其与融资契约理论的差距,而且实证检验了控制权安排中的变量关系。但在那之后,此类研究鲜少出现,学者们大多采用来自非上市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检验创业资本对被投企业的各种影响,正如Da Rin et al.(2013)关于创业资本的综述所表明的。不仅如此,我们还发现现有的实证研究要么将视角放在创业资本上,要么放在被投企业上,而融资契约理论中强调的企业家则消失了。这一结果或许可以追溯到公司金融学的鼻祖Modigliani & Miller(1958),他们以费雪企业为基础,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分析目标,进而将企业价值转化为投资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价值,企业家的角色并没有得到体现。Jensen & Meckling(1976)的代理理论将企业家与管理者两者视作等同,用了“企业家/管理者”(entrepreneur/manager)这样含混的词。后来博弈论中的委托—代理理论为了数学上的方便处理,将Jensen & Meckling(1976)还保留的企业家角色完全排除在了代理人之外,仅剩下作为资本家的代理人的管理者。庆幸的是,Coase(1937)在对企业性质的追问中,意识到了企业家及其权威的重要性。尤其是,企业家角色在融资契约理论例如Kaplan & Stromberg(2003,2004)中得到了保留。Cumming et al.(2019)在所做的“创业融资”(entrepreneurial finance)综述中也指出,相关研究已经探索了四个层次的分析:企业家或创业公司;为企业家提供资金的组织;为这些组织提供资金的组织;创业公司或投资者所在的地区或国家。 本文试图弥补当前文献的两个不足:第一,多数控制权文献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分析框架,忽视了理论中作为非代理人的企业家角色;第二,已有文献充分探讨了创业资本的积极作用,但少有研究采用大样本检验创业资本对于企业家尤其是企业家控制权的影响。为此,本文秉承Coase(1937)强调“企业家控制权”在资源配置中具有重要作用的精神,实证检验企业家控制权与资本配置效率间的关系,并考察创业资本对于二者关系的影响。 本文的贡献主要有如下四点。第一,秉承Coase(1937)的精神,基于企业定义、企业家定义和控制权定义,对“企业家控制权”概念进行了重构,并通过构造“企业家控制权指数”给予了逻辑一致的度量。第二,在Coase(1937)强调交易活动和交易成本的企业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企业的存在条件,以此为基础扩展并验证了企业家控制权对资本配置效率的作用,弥补了现有控制权实证文献对企业家角色的忽视。第三,沿着Kaplan & Stromberg(2003,2004)实证发现的思路,在企业家控制权增值效应的基础上,分析了创业资本借道企业家控制权的相应影响机制,提出并检验了创业资本的“分割效应”,为创业资本影响企业价值提供了新渠道和新证据。第四,结合中国情境考察了企业家控制权增值效应和创业资本分割效应的制约因素,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企业家政治背景、公司融资约束和增长机会、行业和地区因素,增进了对企业家控制权和创业资本作用机制及相互关系的理解。 文章的后续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理论构建与假设提出;第三部分为研究设计;第四部分为实证结果与分析;第五部分为进一步分析;最后是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理论构建与假设提出 (一)文献回顾 1.企业家控制权研究现状与问题 Coase(1937)对于企业本质的追问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新制度主义革命,人们意识到控制权配置会影响到企业的投资政策,继而影响到企业价值。Hart(2001)由此宣称公司价值取决于控制权配置。但纵观相关研究,我们发现新制度经济学中的控制权研究基本沿着两条线索发展。 第一条线索与管理相关,并遵循了Coase(1937)的本意。在Coase那里,企业家控制权是与对进入企业内部的生产要素的管理与协调相关的。他指出,“企业契约的实质是它仅规定了企业家的有限控制权,仅在这个权力范围内,企业家才可以指挥生产要素”。他在解释管理时也明确指出,管理意味着对市场价格变化做出反应,并在企业家控制下重新安排生产要素。在1990年的瑞典斯德哥尔摩会议上,Coase再次强调,“在一定范围内,雇主对雇员的行动拥有控制权”,“企业边界是由管理结构规定的。”有鉴于此,本文将Coase(1937)笔下的控制权称为管理控制权(rights of managerial control),与之对应的结构称为管理结构(management structure),即俗称的组织科层。在Coase(1937)之后,Williamson(1963,1967)进一步发展了企业和契约理论,引入了管理裁量权(managerial discretion)和科层组织(hierarchical organization)两个重要概念。后来的Bebchuk et al.(2002)提出了类似的管理权力理论(managerial power 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