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管理道德与竞争优势

作 者:

作者简介:
谭教千,华南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 陈建新,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广东 广州 510640 谭教千(1980-),男,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管理决策研究。

原文出处: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关于企业管理道德与竞争优势之间的关系,西方学者存在着两种相对立的观点,即古典观和社会经济观。其实,无论从“成本优势和差异化优势”这两种获取企业竞争优势的途径,还是从“资源导向理论”来看,企业管理道德与竞争优势都有着天然的正相关关系,企业管理道德优势可以导致竞争优势。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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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03)03-0044-05

      企业管理道德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所持有的伦理准则。竞争优势是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之一。对于企业管理道德与竞争优势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企业竞争道德与竞争优势是高度正相关的关系,竞争道德优势可以转化为竞争优势。

      一、企业管理道德与竞争优势

      道德,在中国哲学史上,指“道”与“德”的关系。孔子主张“志于道,据于德”。[1]这里的“道”指理想的人格或社会因素,“德”指立身根据的行为准则。因儒家以仁义为道德的重要内容,故也以仁义道德并称。老子却认为,“道生之,德言之……道之尊,德之责,夫奠之命而常自然”。[2]认为“道”和“德”虽尊贵,却不是“主宰”(“命”),而是一切任其自然的。韩非子认为,“德者道之功”,把德释为道之用。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中国古代的儒、道、法三家虽然在具体观点表述上有所不同,但却都认为“道”与“德”密不可分。

      现代伦理学把道德定义为,依靠社会舆论和人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诚实和虚伪等道德观念来评价和调节人们的行为。因而,凡是道德都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性所决定,具有历史性。道德与利益密切相关,总是反映和维护一定的阶级利益。

      具体到企业,企业管理道德,就是以企业为行为主体,以企业管理的道德理念为核心,企业在处理内外关系中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活动的总和。它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企业内部管理,处理内部各种关系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活动;二是指企业对外经营,处理企业与外部各种关系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活动;三是指企业管理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伦理准则。企业管理道德所规范的关系不但包括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职工与企业、企业与其他企业或非企业个人和组织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括企业与市场、企业与顾客、企业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

      竞争是企业相互关系中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何为竞争?庄子在《庄子·矛盾论》中认为,竞争是“有竞有争”(郭象注日“并逐日竞,对辨日争”),即互相争胜。现代的竞争是指商品生产者为争取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角逐,是商品经济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

      无论企业处于什么样的环境之中,总要遇到竞争的问题,也就要涉及到关于竞争优势的问题。著名战略学家、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经过多年的研究,在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了企业创造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途径。他指出,竞争优势是竞争性市场中企业绩效的核心,它产生于一个企业能够为其客户创造的价值,并且只有这一价值超过了该企业的创造成本,才有比较的优势。企业战略优势的取得要依靠成本领先和经营差异化的方式。在企业管理道德和竞争优势两者的关系上,西方学者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即古典观和社会经济观。

      古典观最直率的支持者是经济学家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lied-man)。他认为,今天大部分经理是职业经理,即他们并不拥有他们所经营的公司,他们是雇员,对股东负责。因此他们的主要责任是按照股东的利益来经营业务。那么这些利益是什么呢?弗里德曼认为股东只关心一件事:财务收益率。根据弗里德曼的观点,当经理将组织资源用于“社会产品”时,他们是在削弱市场机制的基础。有人必须为这种资产的再分配付出代价。如果社会责任等“道德行为”降低了利润和股息,那么股东受损失;如果必须降低工资和福利来支付社会行为,那么雇员受损失;如果用提价来补偿社会行为,那么消费者受损失;如果市场不接受更高的价格,销售额便下降,那么企业也许就不能生存,在这种情况下,组织的全部组成要素都将受到损失。推而论之,社会责任等道德行为不是企业的份内事,反而削弱企业的竞争力。因而,企业可以牺牲管理道德来赚取利润,即企业的管理道德与竞争优势是负相关的关系。

      社会经济观认为,时代已经变了,公司的社会预期也在变化,因此公司不再是只对股东负责的独立实体,它还要对建立、维持它们的更大的社会负责。在社会经济观的支持者看来,古典派观点的主要缺陷在于他们的时间框架,只看到企业短期的眼前利益,没有认识到管理者应该关心长期资本收益率的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成本。著名的管理学家斯蒂芬·P·罗宾斯通过考察了一组社会意识共同证券基金的收益率与平均水平比较及其他方面的比较,得出结论: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一个公司的社会责任等会明显的降低其长期经济绩效。[3](P100)50年前,“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更加明确提出企业的八个必须量度的目标:市场地位、创新、生产率、物质和财政资源、可赢利性、经理人的绩效和培养、工人的工作和态度、公众责任心。[4](P76)可盈利性对应企业的收益,而公众责任心对应于管理道德,德鲁克在这里把两者看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推而论之,即企业的管理道德与竞争优势并不是负相关的关系。

      我们是比较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并根据社会文明的进步、时代的发展,进一步将之发展成为:企业的管理道德与竞争优势是正相关的关系,即指管理道德上升,竞争优势也增强;管理道德下降,竞争优势也削弱。管理道德的优势是一种资源性竞争优势,它可以通过转化为成本领先优势或者差异化优势,达到企业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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