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19)02-0174-19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千年大计,并将污染防治与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并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坚持绿色发展道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对于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四十年间,以火力发电、钢铁等为代表的重污染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其粗放式发展方式积累的大量环境污染问题也成为民生之患,不但威胁着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而且降低了公众的生活品质和工作幸福感。因此,如何推进重污染企业实现绿色转型,成为学术界和政府管理部门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除了公众监督和政府监管之外(
and Quigley,2010;郑思齐等,2013;沈洪涛和周艳坤,2017),媒体的环境治理功能也受到越来越多学者们的关注。西方成熟市场国家较早关注媒体的环境治理功能。Brown and Deegan(1998)发现媒体对行业负面报道的数量越多,业内企业披露的正面环境信息越多。Aerts and Cormier(2009)从媒体报道的内容出发,验证了舆论监督与企业环境沟通之间的关系。国内学者对媒体环境治理功能的关注起步较晚,形成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沈洪涛和冯杰(2012)研究发现,媒体报道倾向所体现的舆论压力能够促进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督促企业改善其环境表现。张济建等(2016)在区分正面媒体报道和负面媒体报道后发现,正面媒体报道更能促进企业绿色投资规模,且国有控股企业受媒体监督的影响更大。王云等(2017)发现媒体关注会增加企业的环保投资,且政府的环境规制强度增强了媒体关注的环境治理作用。然而,虽然国内外学者对媒体的环境治理功能进行了一些研究,但本文发现:①大多数文献聚焦于媒体压力下企业内部环保投资或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变化,缺少对重污染企业面对媒体负面报道时行为反应模式的思考;②一些文献强调媒体关注能够增加企业环保投资或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但未考虑企业在媒体压力下做出绿色管理行为的真正动机,无法辨别企业环境行为的改变究竟是出于环保意识的提升还是仅仅为缓解舆论压力的一时之选,因此,缺少对媒体环境治理有效性的合理评估及经验证据。而事实上,厘清媒体压力下企业环境行为改变的动机对于更好发挥媒体的环境治理功能、实现环境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有鉴于此,本文从绿色并购的全新视角出发,考察媒体压力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的影响,并以绿色并购前后会计信息质量的变化为切入点,探究媒体压力下重污染企业实施绿色并购的不同动机,为媒体环境治理功能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提供经验证据。 绿色并购是指,将绿色理念引入公司并购决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并购。其主要特征是将绿色理念贯穿于目标企业选择、并购交易决策及并购后管理整合的全过程,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本文研究的重污染企业获取节能减排技术、向清洁生产领域转型的并购是绿色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重污染企业通过绿色并购活动实现转型发展或向市场传递保护环境、清洁生产的良好信号,环保题材的绿色并购逐渐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热点。绿色并购之所以受到重污染企业的青睐,是因为与内部环保投资相比,绿色并购具有显著的速度优势,能够快速获得标的企业的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同时还可以通过发布并购公告起到信号传递作用,获得“眼球效应”,向外界传达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保护环境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在面对媒体压力时,由于媒体报道天然具有短期性和热点性等特点(Mullainathan and Shleifer,2002;游家兴和吴静,2012;杨道广等,2017),重污染企业往往会借助绿色并购的速度优势和信号传递等特征,向外界传达其良好的整改意愿和环保意识,彰显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型的决心,以便顺利度过舆论危机。 但是,在媒体压力下的绿色并购能够促使重污染企业实现实质性转型吗?传统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指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两种显著不同的动机:一种是利他动机,另一种是工具动机(Sharfman,1994;Godfrey,2005)。那么,一个自然的问题是,面对媒体负面报道引发的舆论危机,重污染企业实施的绿色并购究竟是利他行为还是逢迎工具?这两种不同动机必然会呈现不同的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媒体的环境治理功能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由于以往研究多关注媒体压力对企业内部环保投资的影响,其落脚点往往在于企业环保投资是否增加,而环保投资的增加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就导致难以对重污染企业增加环保投资的动机进行观测和度量,因此,学术界鲜有文献对此进行研究。本文基于绿色并购这一时点性事件,以绿色并购前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同变化,来鉴别媒体压力下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的真正动机。这是因为,已有研究发现,当企业面临合法性危机或潜在的“问题”时,会通过改变会计行为或向下盈余管理等机会主义活动来降低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减轻公众关注,规避政治成本或合法性风险(Watts and Zimmerman,1986;叶青等,2012;方军雄,2014;刘运国和刘梦宁,2015)。因此,本文的内在逻辑是,如果重污染企业是出于环保意识的提升而希冀借助绿色并购真正实现源头治理和绿色转型,那么就会在并购之后将大量资源投入绿色项目的整合和运转之中,此时重污染企业由于对环境保护的真实付出而无须遮掩,绿色并购后不会降低其会计信息质量。相反,如果企业仅仅将绿色并购作为堵住悠悠之口、转移媒体焦点的策略之选,“风波”过后则不会进行后续的环保投资,依旧很差的环境表现会使其理性选择降低会计信息质量,低调行事,以规避或减轻公众关注,防止媒体再次曝光。所以,绿色并购前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同变化为识别重污染企业在媒体压力下实施绿色管理的不同动机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辨别窗口。进一步地,基于不同动机实施的绿色并购必然会呈现出差异较大的并购特征和经济后果,本文又从并购规模、并购后环保投资水平以及并购后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这三个方面深入检验了媒体压力下企业绿色并购的其他机会主义特征,为鉴别绿色并购的真正动机提供更多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