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一方面,企业已由集中统一的产品生产型转变为分权管理的生产经营型,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需资金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单靠国家财政和银行已不能满足众多企业大量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不仅有产品产量、产品质量、销售价格和原材料来源的竞争,而且,在资金的来源方面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不善于且不积极做好自主筹资工作,拓宽筹资渠道,便无法保证生产经营日益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无法保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拟就企业筹集资金的其他渠道谈些粗浅的见解。 一、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是企业间的直接信用行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广泛的利用,成为企业筹集短期资金的重要方式。具体形式有:1.应付帐款。企业因赊购商品所欠的应付未付的款项,是一种典型的商业信用形式。2.商业汇票。即指企业之间根据购销合同对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所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3.票据贴现。即指持票人把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贴付一定利息以取得银行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4.预收货款。即指销货单位按照合同和协议,在付出商品之前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行为。使用这种方式的企业要注意讲究信用,要接受国家银行的指导,防止发生没有商品交易行为的商业信用;同时要遵守结算纪律,到期按时结算,防止任意拖欠货款,造成企业之间的“三角债”。 二、租赁。租赁是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的业务活动,也是解决企业资金来源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资产的租赁按其性质可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种。经营性租赁即指由租赁公司向承租单位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一种服务性业务,故又称服务性租赁,是一种短期筹资形式。而融资性租赁即指先由租赁公司根据承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并在较长的契约或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信用业务。它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带有商品销售性质的借贷活动,这种“借鸡生蛋、卖蛋还钱”的办法对企业是有益无害的。 三、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筹集资本金是股份公司筹资的重要方式。所谓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本金而发行给股东的作为入股凭证的有价证券,它代表持股人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近些年,我国正在逐步发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积极制定相应的政策推进股份制在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胆实行股份制,以拓宽企业的筹资渠道。具体可采用社会募集方式或定向募集方式,企业发行股票一定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从所在地的客观条件出发,明确发行目的,确认发行前提,选择发行方式,履行发行程序,预测发行趋势,降低发行成本。充分运用经济政策,搞活企业的生产经营。股票与债券相比具有一定的突出优点:(1 )普通股无固定股息负担;(2)股本可长久使用,无需偿还;(3)利用普通股筹资风险小;(4)可提高企业信誉,支持企业适当举债。 四、发行债券。债券是债务人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承诺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一种有价证券。发行债券是企业筹集借入资金的重要方式。我国企业发生的债券一般称为企业债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可称为公司债券。企业发行债券通常是为建设和发展筹措大笔资金。债券筹资的优点主要有:1.资金成本低;2.保障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权;3.一定程度上起到财务杠杆的作用。但发行债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严禁无计划自行或委托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2.企业发行债券的总额不得大于该企业自有资产净值。3.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5.企业为固定资产投资发行债券,其投资项目必须经省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严禁用发行的债券搞计划外固定资产项目投资。 五、引进外资。该种方式不仅能迅速筹集到所需资金,而且能使企业产品迅速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可一举两得。具体形式有:1.发行境外股票(即B种股票)、或发行长期国外债券;2.引进国外设备, 即可通过补偿贸易来实现;3.吸引外商的直接资金投资;4.申请获得国际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长期贷款。但引进外资需要注意的是:1.要注意外资到位率,尽量争取外商以现汇出资,防止外商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出资。2.引进尽可能多的外资进行技术改造,上重点项目,扩大生产规模,推动企业快速发展。3.对于外币借款要尽可能掌握外币汇率的变化趋势,减少外汇风险。4.发行B 种股票要充分了解国际市场上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以免引起大的波动,影响企业和国家的形象。 六、吸收联营投资。吸收联营投资是对国内联营企业而言的。联营企业在组建时,可按规定吸收参与联营的企事业单位各方的投资,形成联营企业的自有资本。国内联营企业的具体组织形式可分为松散型和紧密型两类。松散型联营企业通常有两种形式:1.以主体厂为骨干,以名优产品为主导,由生产经营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和单位组成的扩散式经济联合体。2.由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似的企业组成的并列式经济联合体。松散型联合企业通常由联营各方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作为协调机构,一般不是经济实体,不具备法人资格,也不吸收联营各方投资形成自有资本。而紧密型联营企业通常采取三种形式:(1 )由若干生产经营企业和非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进行联合,组成总厂或公司,以总厂或公司为统一核算单位;(2)以一个企业为主吸收其他各方投资, 组成联营企业,以主体企业为统一核算单位;(3 )由若干生产经营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共同出资,兴办联营企业,以新组建的经济实体为统一核算单位。紧密型联营在组建时以吸收联营各方投资来形成自有资本,必须签订合同或协议。联营各方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货币资金、实物、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向联营企业投资。吸收联营投资的特点主要是:联营合同或协议一般规定税后分配利润,有的还规定还本方式和期限。通过横向经济联合可起到吸收外企业投资和盘活内部沉淀资金,相应增加本企业可用资金总量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