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以控制其他企业为目的的经济行为。购并不一定导致目标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的消失,但必然导致购并企业对目标企业全面的控制。大规模的购并现象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公司制的建立和现代资本市场的形成为企业购并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对企业购并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购并动机和购并效应两方面。对于购并动机,西方学者进行过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形形色色的理论,但这些理论往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历史局限性。面对全球范围内风起云涌的购并浪潮,对于购并动机单一的解释往往显得片面和单薄。本文试图从一个更广阔的视角对企业购并动机作出解释。 一、企业购并动机是多元的 市场经济中企业一切经营活动的根本动机在于利润最大化,企业的经营活动实际上是一个追逐利润的过程。购并是企业的一种直接投资行为,如同其他经营活动一样,企业购并的根本动机在于利润最大化,这一根本动机是隐藏在作为根本动机表现形式的形形色色的直接动机之下的。企业购并动机的多元性是指,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根本动机表现形式的直接动机是多元的。企业购并动机的多元性包括以下两方面:首先,可能引发企业购并行为的动机是多元的,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其次,对特定的购并行为而言,单一的动机是不多见的,大多数购并有着多元的动机。 在每个企业都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的情况下,资源的稀缺决定了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购并动机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竞争的压力。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企业根据所处环境和自身所具备的条件采取各种竞争手段,购并就是其中之一。购并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购并(主要是横向购并)可以直接将市场上的竞争对手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从这一角度看,购并可谓市场竞争的最高形式,是市场竞争“弱肉强食”的象征。因此,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根本动机相联系,提高竞争力的要求或者消灭竞争对手的强烈愿望也是重要的购并动机。 二、企业购并动机的行为分析 1.送出去还是拿进来?——竞争优势的双向转移 古典经济学假定市场上各企业没有差别,它们生产相似的产品,有得到所有生产要素的同等机会。然而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由于商品和要素市场的不完善,一个企业可能拥有其他企业所不具备的竞争优势。在这种不完全市场中,企业的竞争优势体现在商品或生产要素上。企业的竞争优势可能来自产品差异、品牌、特殊的销售技巧,也可能来自专利技术、规模经济、优越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以及利用低息资本的能力等方面。波特在他的《竞争战略》一书中将竞争优势分为三方面,即所谓成本领先优势、产品差别化优势和集中于细分市场的优势。邓宁折衷理论则从解释国际投资的目的出发将竞争优势分为所有权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企业竞争优势包括哪些内容并非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本文想要指出的是:企业竞争优势的存在是企业购并产生的基础,企业购并的动机是为了实现竞争优势在企业间的转移。本文假定竞争优势为特定企业所拥有,其他企业不能在其内部产生该项优势,而只能从外部获得。简言之,即竞争优势不可复制。 从竞争优势的角度分析企业购并,我们可以发现购并可以实现竞争优势的双向转移:一方面,购并企业的竞争优势向目标企业转移;另一方面,目标企业的竞争优势向购并企业转移。购并的目的即在于推动和促进这种竞争优势在两个企业间的相互转移——或者以发挥购并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为目的;或者以获取目标企业的竞争优势为目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此可见,企业购并的动机在于将自身的竞争优势“送出去”,或者将其他企业的竞争优势“拿进来”,两方面都以巩固和提高购并企业的竞争能力为目的,以实现企业长期利润的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竞争优势的双向转移理论可以解释相当多的企业购并行为的内在动机。例如,以进入新行业或新市场为目的的购并,实际上是为了获取目标企业在该行业或市场中的竞争优势;以买壳为目的的购并,实际上是为了获取目标企业的上市公司资格及相应的在资本市场上进一步融资的能力这一竞争优势;以运资为目的的购并,则是为了运用企业在资金方面的竞争优势。 企业购并的动机除了在于推动竞争优势在两个企业间相互转移之外,还在于通过两个企业的合并产生新的竞争优势,这是对竞争优势的双向转移理论的补充。合并后新的竞争优势产生于两企业之间的协同效应。某些购并行为的动机,如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验共享与互补、获得稳定的供销渠道、提高市场份额以及多角化经营等是竞争优势的双向转移理论所不能解释的,这些动机实际上体现了购并企业为了谋求新的竞争优势所做的努力。谋求新的竞争优势的购并动机使基于竞争优势对购并动机所作的解释更加完整。推动竞争优势的双向转移与谋求新的竞争优势相结合可以对绝大多数购并行为的动机作出解释。 2.市场交易还是购并?——竞争优势转移方式的选择 企业某些方面的竞争优势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买卖,如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技术、特定地块等。所以,竞争优势在企业间的转移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通过市场交易,企业可以将自身所拥有的竞争优势出售以获利,也可以将其他企业的竞争优势购入为己所用。但既然存在这种通过市场交易进行的竞争优势的双向转移,企业为什么还要进行购并呢?原因在于:首先,并非所有的竞争优势都能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转移;其次,企业的权益在外部市场上缺乏保障,企业也难以在外部市场上合理地配置其资源,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即所谓“市场失灵”;再次,即使某些方面的竞争优势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买卖,但如果为克服外部市场交易障碍所付出的交易成本过高,则企业宁愿采用购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