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成本法之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德钊 台湾中央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

原文出处:
经济与管理研究

内容提要:

在激烈的产业竞争中,如何降低成本以吸引顾客,一直是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产品价格与成本的估算对于企业的竞争优势尤其重要。传统的产品订价方式并未顾及产品开发的程序与市场的反应,单纯从厂商本身的角度来估算。目标成本法(target costing)改变以往的产品定价方式,由逆向、以消费者为出发点来决定产品价格。本文旨在介绍目标成本法的利用与实务运用,指出此法所具有的性质及其执行上的重点,使企业对产品定价的计算方式有一个新的思考方向。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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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标成本法之意义与特性

      1.目标成本法的定义与特性

      目标成本法最初起源于日本的汽车产业,后在家电业中普及,而后发展到其它产业领域。此一产品定价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加成定价方式,而是先决定产品售价,再决定产品成本(此即为所选定的目标成本)与相关的预期利润。有关目标成本法的定义,各家说法除掌握前述的基本观念外,也附带其他结合产品开发程序的相关概念,使得目标成本法的概念在实务上是一种具有整合性与程序性的活动。

      Cooper and Chew 认为目标成本法是一种包含目标市场选择的产品成本计算方式。此法首先应确定产品所欲满足的顾客群,然后计算开发、生产新产品所需的整体目标成本(overall target costs),并将此整体成本分摊到各个产品零件上,形成各零件的目标成本;最后由产品开发部门就目标成本与现有生产条件下实际产品成本进行比较,寻求降低其间的差异。由于目标成本一旦确定便不轻易更改,因此开发部门势必要专注于各种差异的调整。由此可知,目标成本法是一种结合产品开发程序的产品定价方式,即以顾客需求为导向的产品价格,来引导整个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各项生产成本的额度,并作为约束开发成本过度膨胀的依据。

      目标成本法虽以目标成本为名,但隐含了多种不同的价格与成本概念,它包含目标售价(target price)、目标利润(target profit)与目标成本(target cost)等三种相关的价格概念,目标成本是目标售价减去目标利润的结果。因此,目标成本的决定反应了企业对其产品售价与产品利润的期望。由目标成本法所决定的相关价格与成本,更能符合市场上顾客的需求。

      目标成本法是一种日本式的管理会计技巧,其主要目的是使企业生产出能符合顾客对功能需要与价格负担合理的产品。为此,此法强调在产品规划与设计阶段便应考虑相关成本的问题,按照日本学者加登丰的说法:“成本企划(即目标成本法)是一种追朔探讨成本产生的起源,按综合价值分析(即价值工程)的方法做设计、开发,更进一步在商品企划的阶段便开始计算成本的活动。”由此可知,目标成本法的执行也是一项融合企业内各个功能的工具。

      在强调目标成本法与产品开发具有密切关系之前提下,Fisher提出一种以产品开发程序为引导的目标成本计算方式,结合其他学者的见解可发现一个有系统且为程序性的目标成本法的执行程序。即厂商在初期的产品规划阶段可用顾客对产品功能与价格的期望来筛选产品与决定目标成本;进入产品设计阶段,厂商可采用价值工程的方法来配合目标成本限制下产品设计所能考虑的产品生产方式与潜在的绩效改善空间;在试验生产的过程,一旦发现估计成本将大于目标成本时,可设法利用价值工程与各种改善手法,对过程中可能形成的过高成本加以修正。

      目标成本法的利用使产品开发部门能够专注于思考顾客与市场中所蕴藏的机会,确保日后的产品能够满足目标顾客对价格与产品功能上的需要。

      透过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就目标成本法的定义与特性做一较清楚的描述:目标成本法是一种在产品推出前便决定其产品价格、预期利润与预期成本的产品定价方式,它先预设产品的目标成本作为后续开发工作的成本限制,整个产品由开发到上市的过程中皆需以使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小于或等于目标成本的金额为最终目标。配合此一定义与前面诸多对于目标成本法的描述,我们认为目标成本法具有以下特性:

      (1)以事前观点来看待产品成本、生产成本的计算。

      (2)目标成本是目标售价减去目标利润的结果。

      (3)目标成本法的实施与产品开发活动有关。

      2.目标成本与传统产品定价方式的比较

      目标成本法是一种异于传统的产品定价方式,也是一种高度结构化的产品开发规范(discipline)。目标成本法的执行程序依Cooper and Chew 的描述,可由图一表示。

      

      传统的产品定价方式多运用成本加成定价法(cost—plus pricing formula),指用成本加上一预计的加成(markup)金额即为目标售价,它是以生产成本与厂商期望的获利程度来决定产品的成本,是透过常用的标准成本法所提供的历史性资料来计算生产成本。此种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着重以生产阶段的成本资料为依据,但在实务上有许多成本是在生产前便发生的,另外产品价格的最后主宰是市场而非单一厂商本身。因此,整个传统的产品定价方式其实是无法充分反应市场与顾客的期望的。相反地,目标成本法则是以产品开发程序的观点来考虑产品定价问题的,它经由产品的正式设计前的目标市场反应来决定开发产品时所能容许的产品成本(目标成本)与最终价格(目标售价),并以此做产品开发时的限制。目标成本法与传统的成本加成法最大的差异是此种产品定价方式具有积极约束产品成本的作用。具体差异可用下表表示。

      目标成本法与成本加成法之比较

       目标成本法成本加成法

      价格决定时机在产品生产前即确定产品生产后才计算

      目标价格的计算方式

      目标售价=目标利润+目标成本 目标售价=制造成本

       +预计加码

      价格决定基础以市场需求与顾客反应为基础以制造成本、预期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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