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高效率还是低成本?  

——华为追赶爱立信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德智(1961-),男,辽宁彰武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研发与技术战略,上海 200052;刘辉(1978-),男,辽宁彰武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上海 200052

原文出处:
科学学研究

内容提要:

在关于技术赶超的研究文献中,还没有以中国企业进行实证研究的。本文所研究的华为公司,从1988年创立到2009年的20年间,以持续高效率的R&D投入,取得了在核心技术领域专利数量、市场份额等全球领先,实现了技术赶超;为什么会取得这样的业绩?本文以爱立信作为华为技术追赶的标杆企业,运用道格拉斯模型计算2002-2009年间R&D投资对销售收入的产出弹性;同时,以描述统计方式,对华为与爱立信进行了R&D经费、人员投入和专利产出的趋势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华为在持续高额R&D投入的同时取得了持续的高投入产出效率,其R&D投入产出弹性为0.85,远远高于爱立信(-1.0),表明华为的R&D投入产出效率远高于爱立信;但同时,随着爱立信的R&D人员数量的减少,华为的R&D人员数量却迅速增加,在人员数量与工作量的投入远高于爱立信,人均专利申请数量却只是爱立信的一半;通过对研究结果的理论分析后发现,华为实现技术赶超的主要原因在于持续稳定的R&D经费和高比重、低成本R&D人员投入,明确的技术战略和先进的技术管理,有效的专一化、低成本与差异化的策略组合,在行业环境变化、领先者发展趋缓的时候,实现了技术赶超。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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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09年年底,华为公司已经从22年前6位创始人以5670美元创立的小公司发展成为总资产205亿美元,年度收入218亿美元,员工人数近9.5万人的令全球瞩目的全球性大公司;在过去22年里的资产总额的CAGR(年复合增长率)为104.23%(Equity CAGR:93.65%),几乎是以每年增长一倍的速度发展。2009年,华为无线接入市场份额已经位居全球第二;无线基站发货量跃居全球第一,成为全球最大的无线网络设备供应商;2010年2月Fast Company日前评出了2010年最具创新力公司,华为紧随Facebook、亚马逊、苹果和谷歌位列第五;在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方面,截至2009年年底华为有43600多名员工(占公司总人数的46%)从事研发,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美国达拉斯及硅谷、印度班加罗尔、俄罗斯莫斯科,以及中国的深圳、上海、北京、南京、西安、杭州、成都和武汉等地设立了17个研发机构;根据WIPO历史数据,华为的国际专利申请量和全球排名一直在稳步上升:2006年,华为的专利申请量为575项,处于全球第13位;2007年,增长到1365项,跃居全球第四位;2008年,递交了1737项PCT国际专利申请,超过了第二大国际专利申请大户松下(日本)的1729项,和皇家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荷兰)的1551项。依据华为最新的数据,截至2009年12月底,华为累计申请专利42,543件并加入了123个标准组织,如ITU、3GPP、3GPP2、ETSI、IETF、OMA和IEEE等,并在这些标准组织中担任148个职位,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截至目前,华为已向标准组织共提交文稿18,000多篇①。以现有的文献关于赶超的涵义[1-3],华为公司实现了由追随者到世界领先者的技术赶超。华为公司为什么能够实现技术赶超?我们以计量模型计算得知,华为公司在R&D产出弹性系数上远远高于全球通讯设备供应商领先者的爱立信公司;同时,我们也比较了华为与爱立信的R&D人力资源成本,发现华为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低于爱立信,仅是爱立信的二分之一。那么,华为公司的技术赶超是R&D的高效率呢?还是他的R&D低成本?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检索了有关技术赶超的文献,发现迄今为止,对技术赶超的研究,主要是产业层次上的分析,诸如东亚地区新兴产业或韩国地区在汽车与半导体等产业上的赶超与跨越研究[1][4][5];针对企业的相对较少,并且大多由于数据问题而仅仅是主观上的分析判断;也就是说从现有的研究文献中尚且难以完全解释华为公司的技术赶超原因;因此,本文决定以此为主题展开研究。

      本文在以R&D经费和员工数量为投入变量、以销售收入为产出变量,运用道格拉斯模型比较分析华为与爱立信的R&D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比较分析R&D人员数量与成本、国际专利申请数量等;研究的目的解释华为公司实现技术赶超的原因,力图发现新的现象和提出新的知识,为充实技术赶超理论做贡献。

      本文获得了以下研究结果和贡献:(1)通过运用扩展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对2002年到2009年的数据计算得出,华为在R&D投资对销售收入的产出弹性为0.85,远远高于爱立信(-1.0),表明,华为对爱立信的技术赶超来自华为自主R&D投资;(2)通过对华为发展历程分析后发现,华为在实施技术追赶前,不仅仅是完成了技术积累,还进行了组织与战略、制度等的积累;表明,技术赶超的前提不仅需要技术积累,还需要组织与制度的积累;(3)分析表明,在华为对爱立信全力追赶过程中,华为的R&D投资额度和R&D人员数量不断增加,而爱立信却在R&D人力资源数量上却逐渐减少;在专利申请数量上也是相同的趋势;由此判定,华为的技术赶超是建立在低成本的基础上;并表明,当领先者发展趋缓或出现衰退时,对于紧跟其后的追赶者是良好的赶超机会;(4)在明确的赶超目标指引下,集中优质资源于行业核心业务中最擅长的技术领域,专注于研究开发升级换代的新技术与新产品,依托低成本的人力资源优势,通过与领先者差异化市场竞争、量身定制的服务、有效的技术管理,以持续高投入对领先者进行快速追赶,在领先者不能保持高投入产出、出现发展迟缓的情况下,追赶者有可能赶上甚至超过领先者。这些研究成果扩展了技术赶超的理论,贡献了新的知识,对于这一主题的进一步研究具有参考价值。

      1 文献回顾

      1.1 技术赶超的含义与判定

      随着对技术进步认识的加深,学者们开始注意到某些技术落后国对国际技术前沿有着明显的“赶超”现象,开始了“技术赶超”的讨论[6],研究重点在于落后国的模仿能力。赶超(catching-up,catch-up)和跨越(leapfrogging)是两个有一定联系的概念,用来讨论跟随者(followers或latecomers)与先行者(forerunners)之间的相对运动的速度和位置关系。赶超被用来描述后来者快速进步,缩小与领先者的距离,并在一定条件下赶上甚至超过领先者[2][3]。跨越(leapfrogging)是指以一种非连续的方式前进,期间将跳过一些阶段或步骤。从语义上讲,赶超包含了跨越。Lee和Lim认为后进国的技术赶超可分为三种模式:路径跟随型、路径跳跃型和路径创造型,其中路径跳跃型和路径创造型赶超为技术跨越。是否实现了赶超,目前的研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有学者以专利作为判定指标,也有以国际市场份额为判定指标;最为笼统的说法是,赶超实现的标志一般认为是接近、达到或者超过国际技术前沿水平[3];也有学者以技术跨越为定义确定其实现的标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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