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社会组织合法性的获取:基于壹基金的案例研究

作者简介:
刘玉焕(1984-),女,山东郓城人,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制度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创业,四川 成都 611731;井润田,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240;卢芳妹,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

原文出处:
中国软科学

内容提要:

“混合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兴的组织形式创新地用商业化手段解决社会问题,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然而,现有研究对于这种新的组织形式如何生存并获取合法性还缺少充分的关注。通过壹基金获取合法性的过程,我们首先刻画了规制、规范和认知三种合法性如何随着时间相互作用的动态机制。其次,我们归纳了制度行动者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而采取的各种合法化策略。本文报告了一个从下至上的民间组织、商业企业和政府共同参与的社会创新案例,为中国民间组织转型和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启示。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4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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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0号,一场7.0级的大地震再一次发生在我国四川省。在地震发生一个月内,壹基金已筹集善款超过3亿元,远超中国红十字会筹集的1.8亿元。这家正式注册才两年多的首家民间公募基金会,由于在雅安地震中的出色表现,赢得了巨大的荣誉与地位。而仅仅两年前,壹基金还是一个挂靠在红十字会名下的专项项目,没有身份,账户不能独立。如今,却成了倒逼红十字会改革的一股力量。

      毫无疑问,壹基金的成功归功于其强大的公信力。但对任何组织而言,公信力从来都不是轻轻松松得到的。面对壹基金的成功,我们不禁要问:“从一个没有身份和独立账户的专项基金发展成享誉国内外的中国首家民间公募基金会,壹基金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自己的合法性和公信力的呢?”

      壹基金不仅仅是中国民间公益组织成长的典范,更是代表了一种新组织形式——“混合社会组织(hybrid social organization)”在中国的兴起。与传统非营利组织不同,混合社会组织强调用商业创新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兼具社会性和企业性的双重特点,成为推动社会创新和变革的主要动力[1-2]。这种新组织形式因其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方式逐渐成为一种突破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社会发展困局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兴起[3]。但同时,由于所发起的社会创新实践往往挑战现有的观念和行为,导致混合社会组织在创立和发展过程中比传统的组织形式面临更高的“新进入缺陷(liability of newness)”[4],难以获得合法性。然而,现有研究对于这种新兴的组织形式如何获取合法性知之甚少[5]。特别是,中国日趋深入的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为混合社会组织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同时也带来了更为复杂的制度环境[6]。但是,我们尚不清楚国内复杂的制度环境是否使得混合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更高的合法性障碍,以及混合社会组织采取哪些行动策略技巧性地克服制度障碍从而获取各阶段需要的合法性。

      作为一家用商业化手段高效率地解决社会问题并推动制度变革的混合社会组织,壹基金的成功给我们提供了回答上述问题的绝好机会。通过描述壹基金获取合法性的过程,我们首先刻画了规制、规范和认知三种合法性如何随着时间相互作用的动态机制。其次,我们归纳了制度行动者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为获取合法性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策略。本研究有以下理论和实践贡献:(1)不同于以往研究过多关注商业企业合法性获取的行动策略,本研究考察了“混合社会组织”这一新兴组织形式的规制、规范和认知合法性获取的动态过程,并结合外部制度环境的变化提出了企业在每个成长阶段为获取不同合法性所采取各种行动策略的动态理论模型。(2)随着中国转型过程中社会问题的增多,如何用创新的方式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是实现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报告了一个从下至上的民间组织、商业企业和政府共同参与的社会创新案例,为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的转型和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启示。

      二、理论背景

      (一)混合社会组织的兴起

      近些年,由于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加剧了“市场失灵”,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急需创新的方式解决[7]。而混合社会组织倡导非营利组织、商业企业和政府跨部门的合作,代表了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全新范式,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8]。目前,西方学者把采用商业化创新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组织定义为新的组织形式——“混合社会组织”[9-10]。为进一步使混合社会组织的概念具体化,Battilana和Lee(2014)提出需要从五个方面如组织实践、组织人员组成、组织结构设计、组织文化和组织间关系等考量组织在实现社会价值和商业化运营上的混合特性(如图1所示)[11]。与传统非营利组织一样,混合社会组织强调解决社会问题,创造社会价值。但同时,与商业企业类似,混合社会组织也强调用商业化的逻辑构建组织,特别是在组织结构设计、人员聘用、市场营销、组织间关系、追求经济效益等方面与商业企业异曲同工。如图2所示,混合社会组织是传统非营利组织和商业企业的混合体,代表了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

      

      图1 混合社会组织的五个维度

      资料来源:Battilana Julie and Lee Matthew.2014.Advancing Research on Hybrid Organizing: Insights from the Study of Social Enterprises.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Annals,Forthcoming.

      

      图2 混合社会组织与传统非营利组织和商业企业的区别和联系

      混合社会组织在中国的出现与国内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紧密相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承担了所有的社会责任和负担,几乎所有的私人慈善和民间组织被禁止成立[6]。随着经济改革开放,政府逐渐放开对社会组织的管制,各种慈善和社会组织发展迅速。但是,国内大部分慈善机构由政府部门转变过来或者由政府部门直接创办。这些官办的非营利组织在人事管理、资源筹集和组织运作方面带有明显的“行政化”烙印[12]。而民间慈善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缺少法律地位,专业化和公信力差,缺乏可持续发展等问题[13]。近些年,随着环境污染、贫富差距过大、自然灾害等社会问题和矛盾的日益严重,原有行政化、低效率的慈善组织运作模式无法满足社会需求,而通过商业手段为社会问题提供创新和可持续解决方案的混合社会组织应运而生[14]。特别是在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的影响下,中国民间慈善和公益组织有了“井喷”式增长[6],同时注重商业创新和社会效益的混合社会组织日趋成为社会创新和变革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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