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传统的公司治理研究主要基于股权分散范式,运用解析思维来剖析董事会、经理层等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分解优化;而最近的公司治理研究则基于股权集中背景,运用系统思维把法律制度、文化习俗、关系网络等传统外部治理变量引入公司治理系统。其中,根植于制度背景的关系网络研究分为两条主线:一条基于投资者利益侵占现象,聚焦于自我交易和“隧道”效应,即公司控股股东或经理层利用手中的权力或关系网络转移公司财富,而不是与其他投资者或利益相关者分享公司财富[1];另外一条是基于企业政治关系这一非正式治理机制,研究在特定的制度背景下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如何通过建立政治关系渠道或关系网络获取收益(如优惠融资、较低的税率、宽松的管制)。由于存在政府“寻租”行为,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公司治理目标会与政治家谋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监督目标发生冲突,从而导致股东不惜以企业长期绩效下降为代价来谋求个人效益。鉴于以企业政治关系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收益和风险不断演化和共生的可能性,本文对企业政治关系的研究脉络进行了梳理,对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一个包括多个层面的企业政治关系分析框架,以期推动国内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并为研究以强政治关系为特点的我国行政制度环境问题提供借鉴。 二、企业政治关系的理论基础、制度诱因以及关系渠道 基于关系网络视角的企业政治关系是指公司大股东或者高管曾经或现在任职于政府机构或者与政府高官有着密切的关系。Faccio(2006)认为,企业政治关系并不等同于腐败,它在法律层面上是完全合法的。[2]事实上,企业政治关系还应包括与控股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等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相关的关系渠道。企业政治关系视角下的公司治理研究聚焦于治理转型或企业私有化时期不同治理层级管理者的政治背景或与政府的亲密关系,从而考察企业政治关系这种资源获取渠道与企业绩效、市场价值、投融资、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后获得的政府补助、企业并购、企业研发力度等方面的互动影响。 (一)理论基础 企业政治关系事关转型时期企业对产权保护和经济利益的根本诉求,是企业追求横向社会资本、寻求政治庇护和政治参与的手段,其内在理论基础决定相关研究的层次性和多样性。企业政治关系的理论基础主要涉及社会资本理论、政府的“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理论以及企业家参政理论。首先,根据社会资本理论,社会资本是实际或潜在的资源集合,具体指企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以及企业通过关系网络获取稀缺资源的能力(Burt,1995)。企业发展政治关系的过程就是企业借助其高管层的关系网络追求横向社会资本的过程,旨在为社会资本的所有者带来直接或间接利润(孙俊华和陈传明,2009)。其次,根据基于经济学视角的政府“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理论,政治关系是地方政府间接干预企业的主要渠道。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控股股东代理理论等,政府行为主要表现为“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潘洪波等,2008)。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会与政府官员监督企业的目标发生冲突,政府可通过其“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来影响企业的价值。[3,4]最后,企业家参政理论主要关注民营企业家参政的功利性和民主性问题。企业家参政既有内在因素的驱动,更依赖特定的制度基础(Chen等,2005)。而且,企业家参政热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李宝梁(2001)研究发现,我国民营企业家参政需求呈倒U形状,即企业家的参政热情在达到一定的程度以后会趋于消退。 (二)制度诱因 一般来说,企业行为与其所处的制度环境具有内生性关系。企业政治关系的本质是不同的制度环境在企业及其高管行为方面的最终体现,原因在于政治关系被视为法律保护、政权稳定等机制的替代品(Qi等,2010)。在法律保护水平普遍较低的国家或者地区,企业可以借助政治关系来应对政府干预,而在财政赤字较严重或者税收负担和行政罚款比较严重的地区,民营上市公司更加倾向于通过建立政治关系来抵消制度环境的部分负面效应,这也是很多实证研究选择民营公司作为样本的主要原因(Chen、Li和Su,2005)。Choi和Thum(2007)研究指出,只有具备一定的基本制度条件,才可能促成政府和与其存在政治关系企业之间的互惠行为,而具有政治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网络可以被视为政权自我稳定投资的一种替代。罗党论等(2009)发现,在产权保护力度小、政府干预力度大以及金融发展水平落后的地区,民营上市公司普遍认为政治关系可以作为免受市场缺陷影响的替代保护机制,并有强烈的动机与政府建立政治关系。[5]在法律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企业也会寻求政治关系,但这种政治关系往往被认为是对成熟的治理体系的补充。 (三)企业政治关系渠道 政府是企业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企业可以通过控股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等政治关系渠道,与政府建立关系,并构建企业声誉机制。 首先是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政治关系。Faccio(2006)的研究表明,全球3%的上市公司都或多或少地拥有一定的政治关系,它们的大股东或高管通常是政府官员,或者与政治家及政府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从属关系。[2]大股东的关系渠道还包括为竞选活动捐款(Claessens等,2008)以及向政府提供资助。 其次是董事会的强大政治影响。具有强政治关系的董事会更倾向于聘请政府官员参加董事会,而不是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家参加董事会,从而弱化公司正式治理机制的作用,淡化董事会的专业性和监督职能。[6]Goldman(2007)通过研究美国市场发现,市场对于董事会任命具有政治关系的高管会做出正面的反应,具体表现为正的累积超常收益。[7]国内关于企业政治关系的研究(邓建平等,2008;罗党论等,2009;吴文锋等,2009)也主要是基于董事会成员的关系展开的。[8]由此可见,董事会是企业建立和保持政治关系的主要渠道。 最后是具有政治背景的CEO。Fan等(2007)对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约有27%的样本公司CEO具有政治背景。他们将CEO的政治关系分为三种类型:与中央政府的联系、与同区域地方政府的联系以及与不同区域地方政府的联系。[6]Bertrand等(2006)考察了法国上市公司CEO的政治关系,并发现CEO的政治关系与其所在企业的政治关系正相关。[9]李维安等(2004)通过评价研究经理层任免制度后发现,经理层任免与政治关系的关联程度同公司业绩显著负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