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视角下的战略联盟结构模式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健,陈传明,南京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李健(1981-),男,江苏盐城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战略管理与组织理论研究,E-mail:lijian1981112@163.com;陈传明(1957-),男,江苏南京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战略管理与组织理论研究。

原文出处:
经济管理

内容提要:

当前对战略联盟结构模式的分类主要基于股权—契约的二分法,不能解释股权、契约所没有明确规定的联盟中的权力主导行为。本文从资源基础理论出发,结合战略联盟的特点,剖析出企业内部资源相互依赖、外部消费者认同资源、组织间关系资源这三个影响联盟成员权力关系的因素,并进一步构建了权力视角下的战略联盟结构模式。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0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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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战略联盟的结构模式,反映了联盟中企业之间的关系类型,是战略联盟研究领域的关键问题。不同学者对联盟的分类形式有所差异,但是大多数关于联盟结构的分类都是基于股权和契约(非股权)联盟。前者包括股份合资企业和相互参股型战略联盟,后者包括单边契约型与双边契约型。

      股权—契约二分法为企业从风险、交易成本、资源等不同角度选择联盟结构提供了依据,但是这两种联盟结构能否发挥效用取决于企业之间可见的股权投入和详细的契约内容安排,这两种结构模式不能够解决联盟中契约所没有明确规定、没有股权支配的企业间行为。例如,1995年2月一家为丰田公司提供制动阀的独家供货商因为火灾烧掉了厂房的95%,丰田在2天内动员其70多家联盟供应商帮助失火公司恢复部分生产,一周内配件供应恢复85%,20天全部恢复生产。在这个案例中,丰田联盟供应商之间不存在股权或者契约规定的当一方出现火灾时,其他厂商的具体行为。也许丰田自身的权力所产生的行为主导是解释联盟中除股权、契约规定的行为的第三种因素。

      联盟中出现的这种权力现象与纵向一体化组织内部通过制度、层级权力实现成员行为协调的现象有相似之处,又区别于联盟中企业之间独立的产权和组织体系。因此,我们有兴趣结合战略联盟自身的特点,通过对联盟中成员的相对权力关系的研究,尝试从股权、契约之外找到能解释影响联盟成员关系的第三种联盟结构模式。

      二、组织间权力关系研究回顾

      在经济管理领域,对组织间权力关系的研究最早见于传统市场交易情况中:French & Raven指出,组织间权力来源于5个方面:奖励权、强制权、专家权、合法权和参照权。Raven在5种权力来源的基础上添加了信息权作为权力的第六种来源;Emerson提出的一方拥有的权力来源于另一方对其的依赖,开创了权力依赖理论;Bacharach & Lawler认为,权力来源于相互依赖双方的对合作贡献的价值和可替代性。随着资源基础理论的提出,Pfeffer & Salanick认为占有或者控制某种关键资源构成了组织间权力的来源。

      随着以战略联盟为代表的第三种组织形态的出现,组织间权力关系的研究也突破了市场交易框架下的限制,合资企业作为战略联盟中的特殊类型,也出现了组织间权力关系研究的身影。例如,Harrigan认为,对合资企业而言,权力取决于哪一方能给合资企业带来关键资源。Bacharach & Lawler认为,合资伙伴投入合资企业中的股份、以及替代者的存在决定了合资各方在合资企业中的权力。更有学者进一步指出,权力的不均衡产生于资源依赖、合作伙伴的可替代性、成员对合资企业战略的重要性、资产规模等因素。

      综上所述,组织间权力关系的研究从市场交易框架开始扩展到战略联盟为代表的中间性组织中去,但目前仍然局限在合资企业这一单一类型,股权、专有知识等实质资源是解释组织间权力关系产生的主要因素。本文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依据资源基础理论的线索,对已有的组织间权力关系进行归纳和发展,试图剖析出不局限于合资企业的更普遍的联盟内组织间权力关系,并据此提出权力视角下的战略联盟结构模式新类型,对联盟中发生的股权、契约所没有明确规定的隐性行为主导现象做出解释。

      三、联盟中的权力关系—基于资源基础理论的归纳和发展

      资源基础理论是解释战略联盟的基础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不可模仿、难以复制、不能完全转移的独特的资源和能力是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这种独特资源可以在战略要素市场通过购买或者兼并获得,也可以通过内部积累获得获得。随着组织间关系的发展,人们获取资源的视野超越了企业内部积累和市场交易,越来越多的学者指出,企业通过战略联盟达成资源的结合具有更强的资源模仿障碍、因果关系模糊性、不完全转移性以及更高的资源复制障碍,从而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本文将遵循资源基础理论的线索,对联盟中组织间权力关系进行剖析。

      1、组织间内部资源的需求依赖—联盟权力关系的内部因素

      联盟成员之间相互依赖的本质是专业化的成员对其他成员所拥有的资源——资金、人员、产权等有形资源的需要,还包括专业技能、信息、法律、社会地位等无形资源的需要,这种联盟成员之间资源的依赖,就给我们结合权力依赖框架和资源基础理论对已有的组织间权力关系归纳提供了思路。

      资源基础理论所提出的能够带来竞争优势资源所具有的3个特性,即价值性、稀缺性和难以模仿替代的特性,可以作为联盟中成员之间对彼此资源需求依赖程度的分析标准,也构成了基于组织内部资源相互依赖的权力来源,形成了联盟中的权力主体和权力客体。假设联盟中只有两个分工专业化主体,他们之间因资源需求产生的相对权力关系,可以通过图1表示(我们假设依赖水平的高低以1、2表示)。

      

      (1)高度依赖、权力均衡。在图1的左上角,联盟中的双方处于彼此高度依赖的状态,彼此拥有较高的权力,此时不存在某个成员主导联盟的运营。这种权力的平衡或者是由于双方都在占有对方认为“有价值的资源”的基础上,可以为对方提供高效用;或是由于双方各自“有价值的资源”替代来源具有很高的稀缺性;或者即使存在替代来源,但由于专用资产投资等原因,替换成本非常高。在这种联盟中,双方的权力地位平等,相互依赖程度高,因此联盟趋于长期稳定,联盟中出现的冲突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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