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大股东(blockholder)与机构投资者作为控制代理问题的另一种解决方式(Shleife与Vishny,1997;姜国华等,2006)成为公司治理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以往对于大股东或者机构投资者的研究都依赖两个概念:股权的集中度与控股大股东。一部分学者(Tihanyi et al.,2003;Pollock et al.,2002;白重恩等,2005)依靠上市公司前5家或10家持股股东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治理以及企业产出的影响来检验机构投资者监控行为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而另外一些学者(Core et al.,1999;Mehran,1995;徐晓东、陈小悦,2003)利用是否存在控股大股东的(通常是将其作为哑变量)企业绩效差异来检验控股股东的监控行为。这些大样本研究都倾向于将机构投资者或者大股东视为同质的持股人,忽视了不同类型大股东或者机构投资者在能力与意愿方面的差异对他们监控行为的影响(Dharwadkar et al.,2008)。这种对机构投资者简单的同质化处理加剧了有关机构投资者是“近视的投资人”还是“积极的干预者”的争论,进而影响到机构投资与研发投入、管理者报酬、企业产出等变量之间关系的研究。 我们认为解决这一争论的关键在于进一步区分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深入探讨机构投资者或者大股东为什么要参与公司治理,他们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是什么,以及各自的治理行为对最终内部治理机制的影响是什么。只有将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能力与意愿区分开来,才可能更好地揭示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影响。David等(2001)也指出虽然投资者持有的股权使他们具有足够的权力基础,但是如果他们保持消极态度,那么所有权结构并不足以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 本文另外一个学术贡献在于直接将董事会职能的演进作为研究对象。在以大样本调查研究为主要方法的董事会理论文献中,通常将董事会规模(于东智、池国华,2004)、领导结构(蒲自立、刘芍佳,2004)和独立董事比例(黄张凯等,2006)作为衡量董事会治理效率的基础。这些变量能够区分出不同企业董事会治理效率的高低,但是却无法根据这些变量研究董事会职能的演进。因此,绝大部分文献(除了Lynall等的理论文献,2003)对董事会的研究都停留在静态比较上,缺乏对董事会进行纵向的、动态的过程研究。这种静态的研究方式也是导致学者们批评现有文献太过于关注成熟企业董事会(Daily and Dalton,1993;Dalton and Kesner,1983)的重要原因。实际上,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职能均处于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因而,这种基于动态视角的董事会职能研究对我国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都有重要价值。 本文以国有上市公司平高电气为研究对象,描述包括国有股权、产业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及职工持股会在内的不同类型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动机与途径,同时对董事会职能的演进过程进行了描述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研究成果,提出股权异质性如何影响董事会职能演进的相关理论命题。 二、研究方法与信息收集 传统上,学者们通过综合已有研究文献、常识和经验来构建理论。这些从理论到理论的方法与实际数据之间的关联非常微弱(Perrow,1986;Pfeffer,1982)。案例研究方法则遵循从数据到理论的方向,能够很好地体现并归纳那些存在于特定研究对象中的动态变化的现象,所构建的理论在创造力、可验证性以及经验效度上具有明显的优势(Eisenhardt,1989)。案例研究方法的这种优势与我们研究问题的特征有很好的契合性。因此,我们主要采取案例研究方法进行相关理论命题的构建。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数据来源的多元性以及不同数据之间的相互印证。研究过程中的数据来源包括公开数据、档案文件、关键事件、当事人观点和公开报道等定性与定量数据。 (一)案例选择与案例基本情况 案例选择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电气,600312SH)作为研究对象。平高电气在改制前是一家国有独资的工厂制企业——平顶山高压开关厂(平开厂)。工厂设立于1972年,是当年国家“三线建设”战略时在东北沈阳高压开关厂分出一个车间的基础上建设而成。改制前,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基本与其他国有企业一样:资金缺乏、产业规模偏小;产品单一、技术和设备亟待升级改造;员工来源相对封闭、企业社会负担偏重。1999年,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并顺应当时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平开厂开始引进民营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其后在2001年,以上市方式完成了一个国有独资工厂向公众公司的转变。公司上市以后,在2006年,由于产业投资者的更替引起了股权变化,国有股东也曾面临过失去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威胁。 我们选择平高电气作为股权投资者异质性对董事会职能演进的影响这一问题的研究对象,主要基于以下3个方面原因。 其一,在平高电气改制并且上市过程中,国有股东、民营性质的财务投资者与产业投资者、职工持股会,以及大量的机构投资者都曾经出现在平高电气10大股东名单之中。在平高电气的股权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了以争夺第一大股东地位为主要特征的控制权之争,并且国有股东与民营股东都卷入其中。因此,平高电气股权结构的动态变化过程对于我们研究不同类型股权与董事会职能的关系非常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