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而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是在搞活国有企业基础上实现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的重要一步,因而它是一场更加全面的攻坚战。随着改革试点取得成效,今年,这场攻坚战已扩大到在全国50多个城市全面展开。 以整体优势攻坚 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始自1994年,由国家经贸委等9 部门选定在18个城市进行。两年来,18个城市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进行改革的一块试验田。 在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多年实践探索后,人们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改革深入到今天,再就企业讲企业改革已难以奏效,因为企业改革所面临的都是深层次的棘手的问题,如负债过重、社会保障、要素市场、国有资产监管与运营、投融资体制以及健全规范中介组织等等问题,这些都不是单个企业能解决的,需要进行配套改革。作为一级政府和一级财政的城市,才可能在自己权限内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这就是以城市为依托,通过发挥城市的整体功能和综合优势,配套改革、综合治理,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上实现重点突破。 多种措施探索 为了落实这项试点的四项内容:增资、改造、分流、破产,两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及试点城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各城市在试点工作中创造性地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在增资减债方面,18个城市主要采取了六种措施:一、将企业实际上缴的所得税、属地方部分的增值税、城建税等,按一定比例返还企业,作为国家资本金;二、将地方的财政性借款、欠交“两金”、集中的折旧费及“拨改贷”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金;三、在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调整到合理比例之前,将企业税后利润或国有资产收益全部留归企业,用于增加国家资本金;四、要求企业按清产核资后的固定资产重估价值计提折旧,鼓励企业按《两则》规定加速折旧,增加生产营运资金;五、通过财政拨款、资产变现、吸收法人投资等方式,建立企业发展振兴基金,增加企业营运资金;六、通过清产核资,核销部分资产损失,按规定对贷款余额实行挂帐停息,以减轻企业利息负担。 在富余人员分流分离方面,18个城市努力建立“减员增效”机制,采取了多种形式,如开发新的生产项目,兴办各类企业;企业间劳务输出,调剂余缺;新建企业优先招收老企业富余人员;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实行离厂谋职、厂管养老或重新就业;对年老体弱职工提前厂内退养;分流到社会,进入劳动力市场,参与社会调剂等。 在破产兼并方面,各城市进行了力度不同的探索。上海市按照“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的原则,把企业兼并与城市的改造规划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相结合;天津市通过公开竞价出售破产企业资产,以最少的成本保证了职工和债权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武汉是破产力度较大的试点城市,在对38户企业实施破产的实践中,探索出一条“整体破产、整体接收、全员安置”的模式,注意把握“破产决策、破产预算案、选好收购方、开好职代会、组织好清算组”等五大环节的操作方法。 选择“点中点”突破 关注企业改革的人不难发现,不仅“优化资本结构”试点本身是一场攻坚战,试点中的难点是历史积累下来的,道道难题都是一场攻坚战。先行试点的18个城市没有全面出击,他们根据各自的优势和难点,选定各自的“点中点”作为突破口。 18个城市的试点在抓重点中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充分证明,城市国有企业集中、综合功能强、结构调整余地大,具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条件。今年国务院决定,将这项试点范围扩大到50个大中城市。据了解,新增的32个试点城市开局好、起步快。今年上半年,试点城市共增加资本金65.6亿元;被兼并企业215户;破产终结企业131户;分流人员55.8万人。 现在,国有企业改革已触及经济体制的深层次矛盾,正期待着突破。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只要能持之以恒,就可望成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实现突破性进展的一条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