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经济学中,委托代理关系被视为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下,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为前者的利益而从事某种活动,代理人则通过代理行为获取一定的报酬。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必须以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激励相容为前提。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委托代理关系大量地表现为股份公司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但是,代理关系也不仅仅局限于这种领域,它可以“存在于一切组织,一切合作性活动中,存在于企业的每一个管理层级上”。〔1〕 笔者认为,委托代理关系也类似地存在于我国的国有企业运行中。为此,本文试图从现代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来考察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 一、委托代理理论的要义 1.委托代理关系的一般模型 为了实现委托人的利益目标(即效用最大化),首先必须让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同时实现其利益目标,即:maxEU(Y,A,S) 其中Y是代理人得到的报酬;A是代理过程中的投入;S 是一个状态变量,代理人事先知道而委托人不知道。报酬Y可以写成:Y=F(Q) 这里Q是代理过程的产出(或称代理绩效),它可以写成:Q=G (A,S) 这可以看作是一个类似的生产函数,产出水平Q 由代理人的投入水平A和状态变量S所决定。由于委托人提出的报酬方案(F)是给定的, S的值是可观察的(对代理人来说), 因此代理人的行为可以表示为:A*=H(S,F) 其中,A*是代理人效用U最大化时的最优投入水平, 它是状态变量的委托人的激励结构的函数。 委托人的目标实现情况可以表示为:maxEV[F(Q),Q,A*,S] 它说明委托人的效用水平是对代理人付的报酬、代理人的产出水平、最优投入水平和状态变量的函数。其中,除报酬方案F(Q)以外,其余的变量都在委托人的可控范围之外。至此,我们看到,所谓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看作是委托人设计出一个契约,他用提供报酬给代理人的方式吸引代理人投入达到一定水平, 这个投入水平会带来委托人效用(V)的最大化。 最后,对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还有一个约束条件:EU>u[,-]。它是指,委托人为了诱使代理人接受契约,完成代理任务,所付的报酬不能低于一个下限值,即代理人从为市场上其他委托人代理中可获取的平均报酬(u[,-])。 2.委托代理关系运转障碍:代理人问题 从上面的模型我们可以看出,委托代理关系的实质是要设计一种机制或合同,能给代理人提供某种刺激和动力,使他按有利于委托人的目标努力工作。如果代理人能够完全按照这一原则行事,那么委托代理关系就能十分理想地运转起来,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成本。然而,代理人不是委托人,他的利益与当事人的利益是不完全相同的,甚至是矛盾的。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这是符合“经济人”的基本假定的,也是西方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出发点),他就不会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利益目标行事,甚至会利用委托人授予的权力,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增加自身的效用。这样就产生了所谓的代理人问题。 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企业制度由古典企业向现代股份公司转变而形成的。这里委托人是分散的资产所有者,代理人则是公司的经理人员。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委托人追求的是企业目标,即利润最大化,而代理人追求的只是经营者目标。后一种目标往往由于代理人个人的效用目标的渗入而使经营者目标和企业目标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从而形成股份公司中的代理人问题。 现代股份公司中的代理人问题主要表现为:代理人(公司经理)会利用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信息不完全性和企业经营不确定性,假借名义,以自己支配的企业资产追求自己的货币或非货币效用目标。在货币薪金事前规定的条件下,力求扩大非货币效用。如挥霍企业财产;装备可以显示自己特权、供自己享受的设施;建立多层次管理机构;盲目扩大经营规模、追求销售收入最大化及无意义的市场份额,以扩大声誉和影响,等等。 为了防止代理人问题的发生或将代理人问题的程度降至最小,委托人需要通过严密的合同关系和对代理人活动的密切监督来限制代理人行为。这样做必然要付出监督约束的成本。这种成本称为代理成本。显然,由代理人问题产生的代理成本是一种不利于委托代理关系建立并有效运作的最大障碍性因素。当代理成本达到一定高度(其值相当于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给委托人带来的净效用)时,委托代理关系就会遭到破坏,并停止运作。 3.克服代理人问题的关键: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 尽管上述的代理人问题在西方现代股份制企业中已成为较普遍的现象,但是实践表明,由于在股份制企业的外部存在着颇为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它使得股份制企业中的代理人问题及代理成本受到有效的抑制,从而维持着委托代理关系的正常运作。这种外部的约束激励机制主要包括这样一些方面:(1)经理(代理人)市场的竞争。 在股份制企业外部存在着一个经理市场,或称管理劳动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总存在着众多待聘经理,他们都力图使自己的劳动被高价购买。由于这种竞争的存在,资本所有者可以比较自由地对经理人员进行选择。代理绩效不佳的经理难免遭到被解雇的命运,而且他们由于缺乏良好的声誉,在未来的谋职中也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因此,充分竞争的经理市场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理人与委托人利益目标的一致,限制了代理人问题的程度。(2)产品市场的竞争。在充分竞争的产品市场上, 一个企业被要求至少获得行业的平均利润,而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行业的平均利润对于企业的资本所有者来说是可以获知的。如果一个股份制企业拿不到行业的平均利润,则说明在企业内部或者存在代理人问题,或者是代理人的能力太差,这些都会导致经理被解雇的结果,经理为了保住自己的位子,不得不尽力提高自己的代理绩效。(3)资本市场的竞争。 在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中,资本所有者不仅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而且这种权利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的上市公司之间转换出售。这样,如果一个公司经营不佳,则它的股票价格就会下跌,并有可能被其他公司大量购买,当购买的股票达到一定程度时,公司就会被接管,现任的公司经理也会被赶下位子。这种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引起的公司被潜在接管的危险被认为是对上市公司中代理人的最强有力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