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

作 者:

作者简介:
邬义钧 本校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导师。1931年出生。

原文出处:
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政策性调整→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三个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的阶段。实施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应当遵循“坚持主导,发挥优势;收缩战线,扩大规模;市场导向,政策引导;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的基本思路和主要途径。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回顾18年来国企改革的历程,我们紧紧抓住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和中心环节,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怎样进行国企改革并使之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相衔接和配套,却走过了艰难曲折的道路,付出了始料未及的改革成本。当1994年国企改革由政策性调整适时转入制度性改革之后,人们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曾寄予理想期望,然而经过1995年的试点实践,发现政府和企业在权力、利益调整上的矛盾重重,阻力不小,致使企业改革步履维艰。1996年继续试点一年,这一年国企改革步伐加快了,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但试点企业深层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尚需在1997年进一步解决。1997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将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即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的阶段。

      早在1995年春季,理论界就有专家、学者提出,单纯提“搞活国有企业”不全面,要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其中还包括要解决一个国有经济战线过长的问题。这个新观点不久被中央决策层肯定和采纳。1995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1996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集中力量抓好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一般国有小型企业,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江主席这个讲话为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意义、目标和途径指明了方向。1996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1997年国有企业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力求取得较大的进展……继续抓好大的企业,放活小的企业,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很明显,从1995年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到1997年新的一年,国有企业改革是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与实施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的,或者说,在微观层次上要完成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在宏观层次上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近年来理论界著述颇多,本文不作论述。而对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问题,研究甚少。究竟什么是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为什么对国有企业要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如何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某些探讨。

      一、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内涵

      一般讲,某个事物的改组,意味着该事物内部结构进行的调整,或称结构性调整。我们这里讲的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不是指单个国有企业的内部结构调整,而是就整个国有经济(以国有企业为基本单元)而言的结构调整。因此,所谓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实质上是指对国有经济进行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根本改组和结构调整。

      全局性改组或调整:就是立足于国有企业,着眼于整个国有经济,从国民经济宏观目标和需要出发而进行的改组或调整。它区别于某个国有企业或者某个地区的改组或调整。

      系统性改组或调整:就是把国有经济这个系统放在国民经济大系统中所进行的改组或调整。以往进行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其微观经济结构调整的烙印较深,且多是从企业的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企业横向组织结构)考虑的。而这次中央提出的战略性改组主要是指国有经济的行业布局调整、企业规模调整和地区结构调整。当然,实施系统性改组和调整,应当把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行业结构、地区结构、规模结构等各个子系统、分系统的改组和调整,有机地联系起来,联动运作。

      长期性改组或调整:是指这次战略性改组或调整带有长期性质。它不同于以往国有企业在某一时间为了实现某个目标所进行的适应性改革或调整。如扩大企业自主权的企业经营权调整、两步利改税的企业分配权调整、承包制和股份制等企业经营制度的改革或调整。显然,这些适应性调整是单个企业为了适应一定时期的政策需要而进行的。

      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必要性

      在谈到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之前,我们先就国有企业的本质进行剖析,也许有益于理解战略性改组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归国家所有,是勿庸置疑的。不论社会制度性质如何,国有企业就是国家所有的企业。但是,由于国家的经济性质不同,资产阶级统治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国有企业从根本上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由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所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国有企业是为全社会的劳动者和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当国家未消亡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同义词。然而,我们却不能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是该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所以,认识国有企业背后的根本社会属性不能排除在人们视野之外。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性质,有助于我们认识和掌握国有经济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人民性和群众性以及它应承担的社会目标的定位。正象有的学者指出:“国有企业存在的必要性和其它经济成份所无法替代的重要性,不在于它的高效率,而在于它的特殊职能。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能是生产那些一般企业无力生产或不愿生产却又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实现特定的政府目标,以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宏观经济的稳定。”(王宇博士:《国有企业就是国有企业》,《经济日报》1995年9月18日《理论周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