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代企业制度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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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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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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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已经整整两个年头了。此间,人们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解五花八门,褒贬不一,它在实践中更是步履维艰,并没有象一些人所期望的那样,一举扭转国有企业效益下降、亏损严重问题。由此促使我们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些重要问题重新进行认识,致成此文。

      一、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的使命到底是什么?

      在西方国家,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制度长期演变的结果。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西方国家的企业制度经过了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法人企业的演变过程。法人企业即我们所说的现代企业制度,它采取公司制形式,其典型形式又是股份有限公司。西方国家的企业制度是其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前者的演变是后者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企业制度一旦建立起来之后,虽然在其局部内容上也存在着不断完善的问题,但是在现阶段,它基本上能够适应社会化生产力的发展需要,是一种规范化的企业制度,与其整个市场经济体制息息相关。

      在我国,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大背景及相应赋予的历史使命有两个。第一,它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因而承担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造微观基础的历史使命。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前,我国仍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市场经济是持否定态度的,这样,就不可能实现西方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宏观管制的嫁结。邓小平南巡讲话肯定了市场经济,据此,十四大从理论上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四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从可操作的角度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其微观基础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成为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它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因而肩负着搞活国有企业,特别是拯救亏损国有企业的使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十多年间,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走了一条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租赁的艰难历程,改革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其标志是企业亏损面越来越大,到90年代初期,处于1/3盈利,1/3亏损,1/3潜亏的严重状态。这样, 解决国有企业亏损问题就成为我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人们都认为应该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怎样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自然就寄希望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似乎它是一副灵丹妙药,药到病除,在短期内就可以解决国有企业亏损问题。

      正是在这种特殊背景下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使它背负着沉重的双重使命。第一使命是长期的,是一种长久之计,而第二个使命则是短期的,是一种权宜之计。而且从急功近利的思想出发,人们更看重它的第二个使命。

      我们认为,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必须赋予它以一个合理的使命,从现代企业制度的功能出发,它只能承担第一个使命,不应该把它作为一种短期的权宜之计,而应该把它作为一种长久之计,放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大业中去考虑,作为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不能给现代企业制度强加上它难以完成的第二个使命,反过来又因这种使命没有完成而否定它。如果那样,是对它的一种苛求。现代企业制度并没有在短期内扭转国有企业亏损状况的功效,这里的主要问题在于亏损企业并不适合,或不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它们不能改造为股份制企业。

      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份公司,其产权结构应该是多元的,分散的。股东购买股票时,其主要动机是获取尽可能高的股息与红利。换言之,只有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高盈利水平的企业,其股票才有人买。固然,股份公司在运转过程中也可能亏损甚至破产,但此时股东便会卖掉自己手中股票,以逃避风险和损失。如果一个企业一开始就处于亏损状况,濒临破产,那它无论如何也不具备改造为股份制企业的必要条件。在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是单一的,为国家独资性质,如要将其改造为股份制企业,就必须发行股票,出卖部分国有产权。虽然亏损国有企业有强烈的股份制改造愿望,意欲借此起死回生,或者转嫁、分散危机和损失,但是它们的股票不可能有人买,没有哪一个人傻到用自己的钱去购买亏损、破产企业股票的程度,因而这类企业根本不存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可能性。英国在80年代初期对亏损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就曾经遇到这个问题。在我国近年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其对象都是经营业绩良好的企业,没有哪一个亏损企业被改造为股份制企业。因而,不能强现代企业制度所难,让它承担起搞活亏损国有企业的使命,更不能以是否完成这个使命作为评价它的成败得失标志。

      我国国有企业亏损问题积年已久,并且愈演愈烈,已成沉疴痼疾。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痛下决心,实行兼并、收购与破产。其中尚有改造价值、可以为其他企业带来收益者,宜以兼并、收购方式处置,而对于病入膏肓、不可用药者,唯有破产一条道路。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国家从维持社会稳定出发,不敢让这部分企业破产,它们依靠所谓的安定团结贷款和财政补贴在勉强度日,这实际上是依靠银行和其他盈利企业供养。长此下去,银行呆帐越来越多,盈利企业负担越来越重,势必有一天大家要同归于尽,即如一些人所言:该死的不死,该活的就活不好,而且也可能被拖垮。所以,这是摆在国家面前的一个痛苦的二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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