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略联盟的期权博弈分析

作 者:
陈梅 

作者简介:
陈梅,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原文出处:
南开管理评论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实质上是构建了一个战略投资的期权博弈实现方式,从而可以灵活应对高度不确定的市场环境和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企业战略投资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不可逆性及专用性,因此不能为了降低交易成本选择一体化在企业内部的治理方式,而应根据所能实现的期权博弈战略价值,选择较灵活的治理模式(如战略联盟),以最大化实现这类投资的战略期权价值。由联盟双方对联盟资产的估价而决定的联盟期权的“市场价格”和由联盟双方讨价能力决定的联盟期权的“执行价格”共同决定了联盟期权执行时的价值;联盟期权等待的灵活性价值与博弈占先战略价值相均衡之处决定了对联盟期权执行的最佳时机。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0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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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企业间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环境不确定性的加剧,寻找和建立各种方式的企业间联盟成为企业获得和维持竞争优势的一种重要手段。经济学家斯蒂格勒说过,当今的大公司没有一个是通过自己的积累发展起来的。企业并购和企业间战略联盟成了20世纪 80年代以来企业成长的热点。从1985开始,战略联盟这种组织形式在美国和国际伙伴之间以每年27%的速度递增。

      根据交易成本理论,既然在新型技术产业中的研发交易同时涉及了较高程度的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可以预期需要较高程度的所有权去最小化机会主义的威胁,从而降低交易成本。[1]因此,当交易涉及研发活动时,更偏好于一体化而不是合作。[2]但是,实证研究指出,战略联盟通常被用在研发密集型产业中。[3]企业本来可以在企业内部开发新技术,或通过对已拥有所需技术的目标企业的兼并来直接获得技术,那为什么还要通过战略联盟的方式进行投资呢?

      本文认为,交易成本理论的结论适用于成熟产业,此时,更高的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偏好更高程度的垂直一体化方式,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节约交易成本。但是,在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中,由于对新型技术的投资,研发成功与否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当前的投资在近期是不会带来直接现金流,投资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未来的增长期权价值,开发、利用当前它们还没有的能力。[4]因此,企业活动的关键是寻求和开发决定未来成功的能力,重点关注学习和试验。[5]应对此类投资的需要,其投资方式的选择也更应体现灵活性。总之,有效的投资管理应以灵活的方式积极面对不确定性,而不是尽力避免不确定性,既能充分利用有利的投资机会,又能有效减轻负面冲击。[6]

      战略联盟恰好满足了此要求,它可以看成是企业为技术研发这一高度不确定的战略性投资所构建的实物期权,因而可以用期权博弈理论来解释其内生机制。

      期权博弈理论是在实物期权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同时考虑实物期权所分析的市场环境不确定性与博弈论所分析的竞争者行为不确定性对决策项目价值的影响,从而为战略性投资决策分析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工具。

      期权博弈的本质概念在于“期权”,并同时考虑到期权的非独占性、竞争性对期权价值的影响。因此其本质是对实物期权的基本内涵和特性的扩展和综合,它强调以下几个关键点:第一,不确定环境下的不可逆投资存在机会成本,因此,在不确定情况下,延迟投资是有价值的。第二,当期权并非独占、存在竞争威胁时,延迟投资是有代价的,也许会丧失战略时机。此时,企业应抢先投资以获取战略占先价值,同时也获得了对未来发展机会的一个增长期权。第三,战略性投资决策往往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分阶段进行的,初始的投资创造了未来的相机选择权,如追加投资、放弃投资或维持现状。[7,8]

      国外已经有学者应用实物期权和期权博弈的基本思想对联盟治理问题做过相关研究。

      Kogut[6]首先将实物期权的观点应用到战略联盟研究。他认为合资可作为在需求不确定情况下进入新市场的扩张期权。合资价值增长的不可预期的市场信号将会带来合资的获得,而价值的下降并不必然导致合资的放弃。这种不对称的结果证明合资可以以实物期权的思想来设计。Chi[9,10]应用期权模型分析了联盟期权价值存在的条件和意义。Folta和Miller[11]主要假设认为对于高价值技术不确定性的解决引发了占先承诺的决策,即当基础增长期权受到竞争对手的占先威胁时,较高的不确定性鼓励占先承诺。

      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对战略联盟做了研究,但他们主要根据博弈论、交易成本理论、资源观理论等来对战略联盟进行研究[12,13],马欣[14]等应用实物期权理论对战略投资决策的研究中也提到战略联盟具有实物期权投资的灵活性特点,但还没有应用实物期权和期权博弈理论的基本思想对战略联盟做较深入研究的先例。

      因此,本文试图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从期权博弈理论的视角对战略联盟这一企业战略投资方式的内在机制进行深入探讨,研究集中在三个方面,即战略联盟的期权博弈特性、期权价值影响因素以及期权执行时机决策。

      二、战略联盟的期权博弈特性

      战略联盟一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完成一项或几项重大战略投资项目而共同合作投资的形式。战略联盟根据建立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权益型联盟和契约型联盟。权益型联盟主要是通过联盟双方共同出资,以双方的权益为纽带建立的战略联盟形式;契约型联盟主要是联盟双方以契约为纽带来规定联盟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联盟形式。这两种联盟形式虽然最初构建时的投资形式不同,但都需要各方的投资,在此不做区分,做统一投资处理。

      企业研发投资是不可逆的战略性投资,其成功与否是高度不确定的,一旦失败,投资将全部损失。如果能与另一家企业联盟合作共同开发研制,相对于单独投资而言,能够分担实现机会所需的投资成本和相应的投资风险。但是,根据期权博弈理论,联盟投资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此。更重要的是,它构造了一个实物期权集合,从而形成了一个风险投资的有效机制。

      根据时间与不确定程度的变化,战略联盟的建立与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战略联盟形成和发展的初始阶段。在此阶段,不确定程度很高,合作各方只做小额投资,相当于构造了一个等待期权和一个增长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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