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海外投资生产既是经济全球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一种结果。从决定资金流向的因素看,国与国、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是一个重要因素。雁行形态海外投资生产理论就是主张经济发达国家通过FDI将在本国不再具有比较优势的“边际产业”向经济欠发达国家顺次转移的理论。若干个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依次建立起投资国与被投资国的关系,被形象地称为产业转移的雁行。雁行形态理论是阐释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现象的一个主要理论,反雁行形态投资则是基于雁行形态投资的一种逆投资。 一、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理论及雁行形态理论变迁 引力模型是研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时的基本模型,自Anderson(1979)[1]首次借助引力模型来研究国家之间的投资问题后,引力模型几经发展,由最初用来分析双边贸易流量发展到现在用来分析双边的投资流量,得出投资流量与两国的经济总量呈现正相关性,但与距离呈现负相关性。对外直接投资研究中区位选择是一个重要内容,从理论流派来看,有以海默(1960)和尼克博克(1976)为代表的垄断优势与区位选择理论,有以弗农(1966)和小岛清(1977)为代表的企业技术优势与区位转移理论,也有Hirsch(1976)开创的交易成本与区位选择理论,以及邓宁(1977),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等。所有这些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的视角,即以发达国家为投资母国。[2]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不断增长,而原有理论对其解释力却很有限。因此,Louis.Wells.Jr(1983)[3]的小规模技术理论和Saniaya Lall(1983)[4]的技术地方化理论,均强调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拥有的是相对竞争优势,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是相比自身更为欠发达的国家或地区。Cantwell和Tolention(1990)提出技术累积——技术改变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应首先在周边国家投资,待积累经验后向其他国家扩展,获得丰富经验后为获得更加复杂的技术,再向发达国家投资。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从对象国的角度看是有先后顺序的。小泽辉智(1992)的动态比较优势投资理论进一步阐述了发展中国家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以不同模式参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性,以及选择投资对象国的原则和步骤,仍然强调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2] 雁行形态理论最初用于探讨日本国内的产业升级和替代规律,由赤松要最早提出雁行形态理论假说。其理论的原形是指,在后进国的工业发展过程中,工业品呈现进口——国内生产(替代进口)——出口三个环节的继起。后来雁行形态理论又发展出两个引申形,引申形A,即从产品的角度,由低附加值产品的进口、国内生产、出口到高附加值产品的进口——国内生产、出口过程的继起;引申形B,即从产业转移的角度,由经济发达国家依次梯度地向欠发达国家转移过程的继起。因此,引申形B的雁行形态理论是描述国家和地区间的产业梯度垂直转移理论。小岛清将其概括为边际产业转移,即转移产业是在转移国处于相对劣势而在被投资国处于相对优势的产业。[6]在现实中,雁行形态转移最典型的就是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存在于日本——ANIES——ASEAN——中国、越南之间的产业转移和分工格局。 在雁行形态中,处于雁头、雁身和雁尾地位的国家和地区的收益是各不相同的,对雁行形态稳定性的要求也不同。相比而言,处于雁头地位的国家获益最大,因其转移出去的相对劣势产业,既可以延长产业的生命周期,又可以在海外获得投资回报,因此,其对雁行形态的稳定性要求最高。而处于雁尾地位的国家,虽然可以享受比较优势,但因其所处的被动地位,以及实现赶超发展的要求,总是寄希望于摆脱雁尾地位,也是破坏雁行形态稳定性的主要力量。以存在于日本——ANIES——ASEAN——中国、越南之间的雁行形态为例,20世纪80年代后期,因为头雁日本的经济陷入低迷,作为雁尾的中国、越南的经济却快速增长,传统雁行的稳定性已经大为削弱,出现了雁行形态的种种变形。车维汉(2004)[7]将其归纳为“VWO动态发展模式”,即雁行形态成为水平分工与垂直分工的复合形态、“东亚整体咬合联动增长模式”、“合意分工发展模式”等,总而言之,是变雁行形态下的垂直分工为多样化分工。 反观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遵照雁行形态模式,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中国的国家和地区投资,获取边际产业转移优势,即建立一队以中国为头雁的雁行不失为一种选择。但如果仅限于此,作为被投资国甘居雁尾地位,作为投资国建立另一队雁行,从战略上看未免狭隘,也不适应中国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本文提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反雁行形态策略,为以投资者身份展露世界经济舞台的中国企业提供一种选择。 二、中国企业反雁行形态投资的涵义和支持条件 在雁行形态引申形B中,事实上存在两列雁行,一列是由转移产业构成的,即从劳动密集型到资金密集型,再到低技术密集型的,由低附加值产业到高附加值产业的雁行;另一列是由投资国和被投资国构成的,从发达国家到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再到发展中国家的,由高经济发展水平到低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的雁行。在上述雁行形态中,中国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处于雁尾的位置,即作为被投资国主要接受低附加值产业的投资生产。 反雁行形态投资的涵义就是要突破传统雁行形态中产业和投资地的经验规律,由中国向处于雁首和雁身位置的国家或地区投资技术密集型、服务密集型乃至知识密集型等高附加值产业。因此,反雁行形态投资可以形象地描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