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网络外部性”是指某个产品或服务的价值随着消费该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这种网络外部性效应依赖于产品的网络规模,即用户安装基础(Installed base),用户安装基础越大,产品的网络规模就越大,网络效应就更强[1-2],也就是说产品的网络规模越大外部性经济就越明显,当网络规模超过某一特定的值,即临界容量(Critical Mass)时,网络外部性就会急剧扩大。比如在电信产业市场,消费者享受的电信服务的效用随着更多的加入到该电信网络的其他消费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因为该消费者可以和越来越多的其他电信消费者进行通信,那么拥有该电信网络的服务对该消费者的价值也越高。近几年来,在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企业的兼并活动层出不穷,如1998年北方电讯并购BayNetwork; 2000年美国在线兼并时代华纳;2001年惠普收购康柏;2005年联想完成收购IBM全球PC业务等。在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产业市场中,企业间的兼并消除了企业产品间的不兼容性,扩大了产品用户规模,相应地提高了消费者效用,因此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企业兼并活动所导致的社会福利一般有所改善。Lee和Katayama利用比较静态模型对上下游各存在两家厂商的电讯市场上的纵向兼并行为进行了分析[3]。Economides研究了由功能不同的互补组件所组成的产品市场中企业纵向兼并的问题,但是他所考虑的产品是一般性的普通产品,没有考虑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产品,因此其结论也不能推广到所有类型的产品[4]。Jeffrey等则研究了由硬件及其互补的软件构成的系统产品市场上企业纵向圈定问题,研究表明当硬件生产商兼并软件生产商导致软件生产商并不再不与其他硬件生产商兼容时,纵向圈定产生,但他们没有考虑网络外部性因素对纵向圈定条件的影响[5]。Fumagalli等研究了在上下游市场分别为双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下,上游企业兼并和下游企业兼并的效率问题,研究表明当兼并合约可以观察时,下游兼并和上游兼并的效果是一样的[6]。Huck等基于同质产品市场和线性成本函数,对具有不同战略力量的企业横向兼并行为做了研究,结果表明两个具有不同战略力量的企业之间总存在兼并动机,但兼并对社会福利造成损失[7]。Creane等对企业兼并的研究方法有独到之处,他们假设企业兼并后会形成一个多部门的企业,该企业把参与兼并的各方看作是错位竞争的独立的部门,多部门企业与未兼并的企业之间进行古诺竞争,研究认为在企业兼并形成垄断且没有成本协同效应的情况下,任何兼并都使未参与兼并的企业受损,并且当兼并包括4个企业时,数目相对较小的行业参与者的兼并能够使兼并企业受益,社会福利增加[8]。Volker等在重复博弈的框架下考察了纵向垂直兼并对上游企业的合谋能力的影响,研究表明纵向兼并会加剧上游企业的合谋行为[9]。 国内学者陈宏民及其合作者近年来就企业兼并和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企业兼并问题,作了一系列比较系统的研究[10-15]。文献[10]考察了同一产业中具有纵向关系的三家企业,当下游投入品在生产函数中是可替代的情形下,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通过企业兼并活动可达到优化产品结构和实现产业结构重组的目的。文献[11,12]研究了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代表的一类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产业中,大企业收购有技术潜力的小企业的动机和可实现性。研究表明,主要的收购动机来自技术的负外部性的压力,长期技术战略追求和市场风险偏好。文献[13]在产品战略关系内生的基础上,研究了为获得产品协同的企业兼并动机,表明当企业兼并存在产品协同效应时,普遍存在兼并动机。文献[14]运用垂直产业差异化模型研究了当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时企业实行纵向兼并的动机问题,表明网络型产业的企业更有动机去实施纵向兼并。文献[15]研究了市场中允许后续进入的企业兼并策略,市场的允许后续进入削弱了企业的兼并动机。 目前,对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企业兼并问题的研究更多侧重于单维度的分析,即要么纵向兼并分析要么横向兼并分析,并且分析的主体是实施兼并行为的企业(主兼并方)。然而,在现实兼并活动中,被兼并的标的企业往往并不是完全被动地接受主兼并方企业的兼并方式,它可以选择来自不同方向(纵向或横向)的兼并方式以最大化其收益,因此横向兼并或纵向兼并都可以是被兼并的标的企业战略选择的方式。本文的独特之处就是以被兼并的标的企业为研究主体,考察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企业成为其他企业兼并对象的标的企业时,该企业对来自不同方向的兼并模式的多重选择问题,标的企业可以考虑选择上下游之间的纵向兼并模式,也可以考虑同行业内的横向兼并模式。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当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企业在选择兼并模式时,网络外部性强度是如何影响标的企业兼并模式的选择。 2 问题描述与模型建立 具有网络外部性特征的产业中存在着纵向产品关系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上游企业给下游企业提供中间产品,下游企业利用中间产品生产最终产品,并在最终产品市场上与其他企业进行价格竞争。假定上游企业之间是同质性的,下游企业之间也是同质性的,且下游企业生产一个单位的最终产品需要一个单位的上游产品。不失一般性,考虑产业内上下游企业间有两种不同的市场结构:(1)市场结构Ⅰ:上游垄断、下游双寡头竞争。上游市场只有一家企业提供U[,1]中间产品给下游企业;下游存在两个企业D[,1]和D[,2],它们在最终产品市场进行价格竞争。(2)市场结构Ⅱ: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均为双寡头竞争的市场结构。上游两家企业U[,1]和U[,2]向下游企业提供中间产品并进行价格竞争;下游企业D[,1]和D[,2]在最终产品市场上进行价格竞争。在市场结构Ⅰ中当下游企业D[,1]成为被兼并的标的企业时,上游企业U[,1]和下游企业D[,2]可以进行兼并的投标竞争,下游企业D[,1]从它们的投标报价中选择能够最大化其收益的兼并模式;在市场结构Ⅱ中,当上游某一企业成为被兼并的标的企业时,它将面临上游横向兼并或下游纵向兼并的两种模式选择,当下游某一企业是被兼并的标的企业时,它也可选择上游纵向兼并模式或下游横向兼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