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奥地利经济学在企业理论方面的缺失及其原因 1991年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企业理论迅速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热点,新制度经济学遂成为企业理论的主流。然而,同时兴起的现代奥地利经济学派或新奥地利经济学派,却发现自己的体系中并没有企业理论。正如O’Driscoll和Rizzo所指出的那样,“令人惊奇的是,尽管主观主义方法特别适合分析企业这种演进型社会制度,(但却)并不存在主观主义或奥地利经济学的企业理论,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显然,在主观主义或奥地利经济学企业行为理论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1]Langlois(1994)也注意到“哈耶克的市场理论并不完美……在其经济秩序理论中,(对)工商企业(的研究)是一个空白”。[2] 现代奥地利经济学家一般认为,该学派忽视企业理论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是人们为追求利润而规划、设计出来的一种组织,其运作也是在一个人为设计的框架中进行的;因此,作为门格尔所讲的实用性制度或哈耶克定义的人为秩序,企业组织是很难进入该学派视野的。Foss认为,奥地利经济学派是想构建一种市场过程的动态理论,结果导致了它对企业存在、边界及生产能力的漠视,它对企业理论的研究最多只是对企业家感兴趣。[3] 二、现代奥地利经济学派对主流企业理论的批评与质疑 现代奥地利经济学派构建本学派企业理论的另一个推动力,来源于其对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不满。他们认为,以科斯、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主流企业理论存在以下缺点: 1.主流企业理论只重视均衡产生的条件,而忽视了对市场过程的分析。主流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处于市场交易的网络中,企业所有的契约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均衡,且这些结果是自动实现的。而现代奥地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柯兹纳则认为,行为人在进行每一笔交易之前,首先必须发现“营利”机会,然后才能进行交易。[4]主流理论对交易之前的“发现”活动处理简单,忽视了企业家的发现过程在非均衡向均衡逼近过程中的作用。 2.主流企业理论忽视了知识的分散性、意会性和私人性特征。尽管主流企业理论认为行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行为人在选择契约形式时,即使他们对交易对象的物质特征一无所知,也能有足够的“洞察力”预期到事后所有的偶然性,并在事前制定出最优的契约形式。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看来,契约论对经济主体的强假定是不可取的。哈耶克的知识问题超出了主流企业理论中的信息不对称范式。知识的分散性、私人性、不可言传性,使行为人不得不面对极端不确定的环境。在此情形下,行为人既不能预期未来偶然性事件的发生,也无法了解其他契约参与者的偏好、计划、预期以及未来对计划的调整。因而,主流企业理论对行为人的“洞察力”假定是难以成立的,行为人也不可能执行动态规划,并准确预测它们的结果。预测结果的概率分布,因为新奇性的出现而非常容易摧毁这种企图。 3.主流企业理论不能准确定义企业家精神。新制度经济学并不严格区分企业家与经营者,企业家提供的服务与其他要素提供的服务一样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因为效率问题可以在事前解决,所有交易的收益均已经被发现,所以不存在资源的更优配置问题。在企业出现以前,市场业已存在,并且企业的投入、产出以及技术均是既定的。在此情形下,企业家只是按照所有者的要求组织企业的生产活动,机械地按照最大化原则组织交易,以至于法玛[5]和张五常[6]干脆产生了抛弃“企业家”概念的想法。现代奥地利经济学派认为,企业家不同于经营者,企业家精神是行为人对此前尚未发现的“机会”的特有敏锐性。在动态的经济现实里,市场价格必须被发现,而这一职能是由企业家来执行的,企业家对企业成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主流企业理论误解了企业家,因此才会认为在组织内部可以有效安排决策权,忽视了通过企业家活动来发现更好安排的可能性,并且认为经济主体知道所有资产的最佳用途,而否认企业家可能发现资源的更好用途。 4.主流企业理论忽视了企业成本的主观性特征。均衡中的成本是客观的,它的大小可用市场价格来核算。但是,在非均衡情形下,由于价格并不反映边际机会成本,因此企业的成本具有明显的主观性。此时,要素的价格主要反映了企业家对它的主观评价,同样一种要素对于不同的企业家可能有不同的价格。而这种主观的生产成本会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的“制造还是购买”决策。在奥地利经济学派看来,企业的边界是主观的:如果企业家预期一笔交易在企业内部进行的成本低于从市场上购买的价格,那么就可以决定在企业内部组织这笔交易。 5.奥地利经济学派基于动态主观主义认为,主流企业理论忽视了企业演进中的沟通成本。[7]企业家在设立新企业以及投资新项目之初,必须说服其他要素所有者,让他们相信自己发现了迄今为止别人尚未发现的商机,使这些要素所有者同意投入其所拥有的要素,确保企业家抢在竞争对手之前顺利实施其计划。沟通的成败直接决定企业能否产生或生存。然而,由于这些要素所有者自己并未察觉到企业家所说的商机,而企业家的敏锐和知识又是意会性的,因此,企业家和这些要素所有者的沟通成本非常高。显然,主流企业理论完全忽视了企业产生、成长过程中的这种沟通成本。 另外,部分契约经济学家认为,在企业内部,要素契约的签订行为与市场上的商品买卖是无差别的。然而,奥地利经济学派更倾向于把企业看作是一种人为秩序,而不是自发秩序。企业的创立体现了企业家的主观意图,企业的存续和成长是企业家敏锐发现和捕捉商机,成功实施其计划的结果。